那小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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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的生意很冷清,只有几个年轻人喝着闷酒的顾客。他们围在一张桌子大声喧哗着,有一个穿着华丽衣着的年轻人看见遥歌两姐弟,眼睛一亮,随即转过头继续喝酒。

老板戈登在心里诅骂一下伙计,打算亲自出马把两人撵走,虽说生意不好,但也不能给客栈沾了“古磨”气(有钱人嘲笑落难贫民一种称呼,他们认为有贫民地方就有灾难的发生,通常生意人特别迷信这一点)

老板是一个面色干黄矮胖中年人,穿着一件炫耀财富搭配着几条银丝风袍,粗黑的大拇指上戴着一个和自己身份匹配的戒指。

遥歌从他的淡灰色眼睛看到一种轻蔑甚至厌恶的神情。和这种人打交道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实力,彻底的摧毁他们在财富上建立起来的自信。

遥歌淡淡一笑,在戈登未发话之前,把右手伸向他眼前,遥歌的手心突然冒着诡异的燃烧淡红色的火焰。

戈登瞪大眼睛看他,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嘴巴张得足可以塞得下一个鸡蛋。

客官,我…..我马上给你上菜,你是哪个门派的?”戈登回过神来,用十分讨好的语气问。

。“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穷小子而已。”遥歌淡淡说,眉宇间却透露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杀气。“别来打扰我们,我们坐一会就走。”抛下一句很拽的话,遥歌回到遥晓的面前,很随意的看了那些喝着几个闷酒的无聊男子,嘴角泛出一丝阴冷的笑容。

“遥歌,你又威胁老板了吧?”遥晓的语气虽是责备,但任何人可听出里面所深深蕴涵的溺爱。

“没有了姐,老板人很好。”遥歌不慌不忙说,使了个眼色给戈登。戈登会意走过来,然后用很富有感情的声音赞美说:“小姐,你是我一生见过最美丽的女子,我对天发誓。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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