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事总要有人去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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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事总要有人去做

阿尔伯特,他是一名天才武道家,从小时候起,他在武道方面就展现出惊人的天赋,他的母亲发现儿子的过人之处,便英才施教,传说他几乎精通了这世上所有的武道技巧,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但正因为这样,他骨子里总算散发出一股藐视旁人的傲气,所以一直不怎么招人喜欢。

现在的他暂时住在赫顿玛尔,尽管他非常希望将自己的武道技巧传授给他人,可惜人们的反应却都相对冷淡,当然这样的他,在这世界上即使天不怕,地不怕,也仍然害怕一个人,那就是他的母亲。

然而这样的人,据说和魔界的第四使徒,征服者卡西利亚斯单挑过,两人打成平手,是人类强者中数一数二的存在,能见到这样的人,我怎么能轻易放过他,这也是我穿越的福利,知道一些常人不知道的事情的福利。

我和他的相遇离奇而也正常,当时几个流氓正想打他母亲的注意,谁让他母亲虽然已为人母,却风韵犹存,然而那一刻的他并不在家,心中打折小九九的我,自然出手相救,以博取好感。

搞定几个小流氓不过小菜一碟,可刚刚回来的阿尔伯特,一度认为我也是流氓之一,对我拳脚相加,受过严格训练的我,搏击、散打也不是吃素的,在不用斗气的情况下,我能完全招架。

当时他若是使用斗气,我根本就不是他的一招制敌,对此我十分疑惑,事后问他才知道,这个自恋的武道天才,对付我这等不乎斗气的人,才不屑使用斗气,不然他回鄙视他招架的,然而我的搏击、散打技巧却深深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在我表明要想他学习斗气后,他当然欣然同意。

他要教我的是武道中的感悟气的技巧,从而修炼斗气,他称之谓‘念气’,将修炼念气的人,称之谓-气功师(百花缭乱),是通过念气,锻炼拳、脚、肩、膝等身体的一部分,主要以身体进行战斗的战士。

然而身体是我革命的本钱,枪虽然是我的生命,但在没有子弹时,能多一项报名的技能,我何乐不为,在传授我‘念气感知’的方法后,阿尔伯特就让我离去了,他不可能将全部的时间都用在我身上,再说,师傅带进门,修炼靠自身。

不知道我是穿越而来的,远气叫强,还是这气功真的适合我,我紧紧用了两天时间,就领悟了‘风之气息’,这让本是为自己天才的阿尔伯特,啧啧称赞,这气功可不是这么好修炼的,能有感悟的十中无一,两天就顿悟的,也只有我和他这个天才,让他更是对我细心教导,爱护有加。

不久之后,我又陆陆续续的学会了,散打的技巧‘弱点感知’和‘柔化肌肉’,街霸的‘剧毒抵抗’,别小看这些看似平常的技能,它们都是对身体的极度要求,也只有我这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佣兵,才能‘勉强’达到标准。

阿尔伯特不愧是网游中的偷学技能大师,你见过会‘血之狂暴’的白手吗,那就是阿尔伯特的杰作,然而视枪为生命的我,并不想在武技上浪费过多的时间,枪在是我的一切,我深知贪多嚼不烂,专精才是正道。

感受体内的斗气游走,暖洋洋的全身舒服,配合‘风之气息’的我,移动如风,快如闪电,熟悉‘弱点感知’的我,能以最快的时间,一眼洞穿对方的弱点,‘柔化肌肉’能让我变得柔弱无骨,做出各种常人不可为的动作,‘剧毒抵抗’随时调节身上的毛孔,即使剧毒进入体内,我也能将它引到出去,百毒不侵。

现在的我,身上多了一丝气势,三年多的时间,让我有了质的蜕变,比之刚来时的初出茅庐,我成熟了不少,当下只有时间的沉淀,斗气的积累,我相信,我会一跃成为四大剑圣般的存在。

看着手中闪着金光的左轮手枪,这是我的第一把枪,伴随我四处征战的伙伴,那精美的纹样,让我爱不释手,出炉时,林纳斯大叔将它命名为,柯尔特-咆哮者,用泰拉石按照天界神枪打造的绝世武器。

在阿尔伯特这,我已经学习了不少,是时候拜别了,我的下一个目标,凯丽,这个天界的神枪手,不知道回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机遇,和我一同前来的卡蒂丝、丽莎,想来也收获不少吧。

漫步走在大街上,赫顿玛尔的城镇街道非常大,这个城市占地面积也很大,从前街(市政街)到中央广场非常远,也不知道一天能不能走到,不过看着络绎不绝的行人,毅然走在街上,亦是一件不错的事。

前方人潮涌动,不少人都在盯着一处看,不时窃窃私语,议论着什么‘牛头王’、‘冰火姐妹’和‘盗尸者’,让好奇心强的我,不留闻而止步,那是一张告示,上面叙说着这,在赫顿玛尔附近的格兰之森,有大批的怪兽,疯狂的袭击人类的村落,现在正召集勇士,以对付凶狠的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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