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2章:彩云之魂(1 / 2)

加入书签

第792章:彩云之魂

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家伙首先说的,陪女朋友逛街是一个男人最痛苦的事情。以前姓赋晨也有过类似的想法,而且也很怕陪女友逛街。

可是今天他陪着不是女朋友却又似是女朋友的马月酥逛街,却没有痛苦的感觉,看着马月酥兴高采烈的样子,他心中反倒有一种淡淡的喜悦之感。

耐心与爱心,本就是合二为一的。他不否认自己喜欢马月酥,他也知道马月酥也喜欢着他,这点马月酥也承认了,可是承认了又怎么样,两人还是没有办法在一起。

而马月酥一直以来都在默默的支持着他、帮着他,甚至是为了他而差点儿破了道心,更是让他内心感动。但他却不能给马月酥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拥抱,一个轻吻,都不能。

他不知道自己的内心究竟是觉得亏欠了她抑或是为她而心疼,反正他只想着尽自己所能,给她她想要却又能要的,让她开开心心的过上一天,如此而已。

或许当你真正的用心来陪一个女孩子逛街时,其实那时你已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累吧?或许因为是这样,所以他才觉得陪女孩子逛街不但不是一件苦差,反而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吧?

幸福,不错,就是幸福的感觉。

幸福在偶尔之间,她也会箍着他的手,整个人柔软的挂到他的身上,有时候还会跟他撒撒娇,有时候也会向他做做鬼脸。

可爱的马月酥,调皮的马月酥,性感的马月酥,这些,都是给他的幸福感之源。

跟很多普通的女孩子一样,马月酥也是喜欢逛街的,小到小小饰品,大到衣服裤裙,不管是不是真想买,她都会戴起来试、穿起来鉴鉴,然后跟人家砍价、砍价再砍价,直到砍到了最低,当老板娘抑或是老板公苦着脸象是被刮了心头肉似的答应按她所说的价钱卖给她的时候,她却来那么一句“其实也并不是很喜欢”,然后拉了姓赋晨转身就走。

看的多,买的极少极少,这是真正的爱逛街的女孩;倘若是看的少却买的多,那是天生的购物狂。俨然地,马月酥是属于前者。

是以,一直逛到中午一点钟的时候,跟在她后面的姓赋晨除了拎着一个小小的饰品袋子之外,还是两手空空如也。

“阿酥,我们先去吃午餐吧,吃好了再继续逛。”从一家店铺出来,姓赋晨见她还要往另一家店面冲去,便拉住了她温言道。

“哎唷,都一点啦!”马月酥一看表诧异地道,旋即又道:“看看我的战果——”

看到姓赋晨的手上只有一个小小的饰口袋,不禁奇道:“喂,小子,你不会是嫌拿着手累把我买的东西都丢了吧?”

“怎么会,你就买了这一个发夹。”姓赋晨无语地道。

“oh,mygod!那我岂不是要亏死了?”马月酥夸张地喊道:“我记得,这个发夹貌似才花了几十块钱,我可是说过今天要让你大流血的!”

姓赋晨不理她,牵着她的小手便向前方一家餐厅走去,边走边笑道:“那就快点去吃了,吃完再继续放我的血也还来得及,反正到今晚零点之前,我是任你宰割的。”

“嘻嘻,这可是你说的,我一定不会手软!”马月酥似乎对他牵自己手的举动也见怪不怪了,任他牵着,一路蹦蹦跳跳,象一个快乐的小姑娘一般。

“发现目标。”一个穿着墨绿色的无袖t恤却把t恤后面的帽子戴在头的男人从餐厅旁边走了出来,看着姓赋晨和马月酥的背影,然后微微一拉帽子说道,片刻之后,他转身走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