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第17章 兰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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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别诗

两三行

写在二月风雪的路上。

出鞘剑杀气荡

风起无月的回忆

儿女情

前世帐

你的笑,活着怎么忘

望着那消失在云端的滚滚尘土,我心静如水。

麦穗随风纷飞,

在明媚的阳光照射下,如金子般灿烂妖冶。

陈管家望着我的眼神中多了一份惆怅。

“小姐,奴家跟老爷说的是最多不过三日便启程回府,但因为这位公子的事情耽误了。我想,这去人牙所买奴之事还是推到年后抽空再说罢。我们今日最好开始准备回府的事情。而且来宝还在客栈看着那些东西……”

我本早已经料到是这样的结局,从这里到我家别庄还要行两个时辰的路程,即使不做休息便去贩奴市场买人,也是来不及的。为了以后能顺利出府,这次一定不可回去迟了。

思前想后,最终觉得不能因小事大,尤其在这不太平的几日里。便叹道

“既然出来了,未免日后有人问起好个应对,这别庄定是要去一趟的。”

陈管家点头和声,捋了捋胡须,

“我们出城时,是两马一车夫。”

“我有些乏了,四喜的马就由我来骑,红娘坐车里,来福继续驾车,陈叔骑马。这样就对上了。但我不与你们去别庄了,你们去走个样子,稍作休息回来便是了。我们晚上在客栈集合。”

“那小姐要去哪里?”红娘一听我要单独行动,脸赶紧的贴近了过来。

“我……想看看这景色……”其实只是想静一静,毕竟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恕老奴不能从命,老奴绝对不能放任小姐一个人……”

陈管家一个迈步,从容不迫的说道。

“……我只是少爷打扮,又是个孩子,只不过照原路走回去,陈叔不用担心了。”

“那也万万不可。万一出了什么事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望着他坚定的眼神,心里突然有些烦躁。我本不是喜欢受人拘束,倔脾气上来后,也有一丝蛮横。

“陈叔。我知道你疼我,为我好。虽然平日里我有些懒散,但你应该知道我不是痴傻之辈,我只是想一个人走会,你就随了我的愿吧。更何况,今日已经过了晌午,如果我们在再这里为此事争执,实在是有些浪费时间。”平淡的语气中夹杂着些微的撒娇,我知道陈管家是个顺毛驴,吃软不吃硬的主。

果然,他依旧拒绝了我,只是没有刚才来的坚决。

我们彼此劝说了半天,

最终,达成了各退一步的协议。我可以不用他跟着,但必须带着来福。

来福听到我们的谈话后,脸色有些阴郁,忽晴忽暗的,

心里不知道为什么把他给扯了进来。

而在看到我一脸灿烂的笑容时,犹如吃了大便一样的臭。

我站在追月的面前,一身棕色的鬃毛柔美而光亮,让人回味无穷。

已经将近10年没有碰过马勒,小心的踩脚上去,只觉得身子不太平稳。

夹住它的肚子,感觉屁股下的马鞍硬邦邦的。

我胯下的追月是日行千里的稀世良驹,产自小宛的珍奇贡品,俊美异常,

据说能追风逐月,便被赐名为追月。

身体肥硕,却不是很高大,便被我挑了出来。

逐渐适应了骑在马上的高度,放松的跑了起来。追月倒也是十分配合,我心情大好。

策马狂奔,阵阵东风迎面而来,似水般扶面而过,感到十分痛快。

我侧首看向来福,刚劲的脸庞一丝不苟的盯着我,冷淡的双眸有些惊讶与我的骑术。

扬起唇,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白衣如雪,宝马如云,让人停足注目。

正是下午时分,这条通往西郊的官道人烟稀少.

骑了半个时辰,总算走出了这片金色麦地,是一个十字岔路口。

继续往东走就可以回到圣都了。北面的路口直通北胡。

据说我的王后姥姥,当年就是在北胡与黄帝老爷相遇的。

不过在我出生那天,他们便撒手人寰了,还害我落了克人的名声,对于他们的感情,还没对红娘深呢。

河旁柳树,细长的枝条随风摇曳,很是风情。

顺着来时的路继续向圣都走去。

突然,

身后传来隐隐的蹄声,越来越响,似乎是一队人马疾奔而来。&

后面的土地上有尘烟腾起,随着如雷的蹄声迅速移近。

我本能勒住缰绳,往旁边让路,如此浩大声势难免会看不到我这个小人。

我可不想做蹄下冤魂。

一群身着红色禁卫军服的士兵,为首的男子高大威猛,昂首挺胸,冷漠的双眸隐含着愤怒。狠狠地踏过路旁还有些发黄的小草。

拥有如此神情的还能是谁?不正是在城门口为难我们半天的公孙大将军吗。

其中一个士兵的坐骑上骡着两个男人,身穿锦服,凛然一副贵公子的打扮。

但此时却面如白纸,软绵绵趴在马上,随着尘土的飞扬上下起伏,似乎是没了气息。

我不禁暗道,难道是被伪装先出去的两个男子?

按现在的状况看这两名男子已被灭口。

我不想去探究陈管家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使得他们变成了如此模样,只是觉得心中一片冰凉。

神情孤傲的公孙将军从我们面前飞驰而过,

深邃的双眸只是瞥了我一下,却在看到来福的面容时,突然停下。

略带寒意的紧盯着我。

我却在心里骂道,得罪你的是来福,盯我做什么。

真是倒霉,还不如带个红娘回来都比带来福安全。

转过头,怨妇般的怒视来福,是不是此时我应该装作与他不认识得来的好些。

但那惹祸的来福依旧面不改色直视前方,

无视大将军的“含情脉脉”,准备拉我一起继续前行。

他凝视着我,狂妄的眼神目中无人。

“刚才在城门之处,明明记得这汗血宝马的身上是一个比较年长的男人。”

声音虽然不急不缓,却透露着冷漠的怀疑。

我无语,大脑在急速的运转。不是在想他问的问题,而是在想怎么解释我们拼了命的出来,却又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回去。

果然,他继续问道

“你们出城不过三个时辰,怎么又突然往返回来。”锐利的双眼闪过一丝隐晦,我不禁心虚的有些发颤。

转头回视来福,见他的双唇似乎要说些什么,我心里大叫不好。

刚才明明说来福有耳疾,此事要是突然变好了。

暂且不去管公孙将军是否怀疑我们,单就凭他当着那么多人面前被耍一事,

我们不死也要被扒层皮。

于是,赶在他之前,我急忙装成一副娇羞的样子开口道:

“阁下可是久久大名的公孙将军。”红润的双狭淡淡爬上一抹红润,看到了他眼里闪过一抹讶然。刚才硬邦邦的质问之气,也在发现我是个女儿身时而显得有些局促。

我继续略显纯情的说道

“我……我本是……”执拗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上官家的名讳。对当今朝中的局势我不是很了解,公孙家本属外戚,与上官家是敌是友,我并不清楚,所以并不想直接道出。

不过,在旁人看来,都以为我是遇到了爱慕已久的将军,有些紧张激动地不会说话了。

他似乎也并不讶异我此时的神情,估计是经常被女生告白吧。

依旧是酷酷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不耐与厌恶。

看到他此时的神情,我猜他定是信了我是圣都城内暗暗爱慕他的众官家小姐之一。

于是心情大好,

决定以牺牲自我的无畏精神来救大家与水深火热之中了。

来福的眼睛有点抽筋,但依旧保持着他良好的沉稳风范。

“我……小时就听闻将军大名,但我身体不好,一直没有机会目睹将军风范。今日一见,真是……”

“够了,你只说重点就好。”冷漠的脸庞上明显表露出了烦躁,年轻英俊的眉毛微微陇起,似乎很想远离我这花痴爱慕者。旁边的士兵一个个想笑却不敢出声,憋的脸比我还红。

我心里暗暗为自己的演技得意,低垂下头,藏好含笑的双眸,手指不停的缕着马上的鬃毛。

“前阵子刚过了10岁生日……爹爹说要给我增配些奴才,我借机缠着老管家偷偷带我出府……原本应该是前天就去西郊别院住着的。但我是第一次出府,对这街头巷尾很是新鲜,便耽误了行程。今日出城之时,怕被人发现才小心翼翼的……”这些可都是大实情,我倒不怕日后见面有什么解释不清的。

越说越小声,像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低沉的缓声道来

“刚才一直往西走,看到一片金黄色的麦穗地,我是第一次见,便赖着不想走了……老管家也拿我没折,便在那里玩了起来。谁知一玩就过了晌午……”我倒是真希望他去那片麦地查查去,那里玩的痕迹留下的太浓重了……

“后来管家说,今天即使到了别庄也无法去人牙所了,便要拖到明天。又怕我贪玩再耽搁了行程,就让来福直接带我回来了。而且,据说人牙所肮脏无比,也不是女人家能去得地方,我倒也没什么兴趣,便……”

说着说这突然抬起含情脉脉的双眸,深深地望着公孙将军,

“没想到竟是如此有缘,竟碰到了传说中的……”

没等我说完,他便不耐得转身,欲拉缰绳上路。

我赶紧急切的追了过去,

“公孙将军,我们本同路,不如……”

一滚长烟飞入云霄,他毫不留情的飞奔而去,

却不曾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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