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三章 半条项链(1 / 2)

加入书签

(感谢处女座雪色、舒江楚、策马啸天际、浪漫.轩辕、雁声张等朋友连续万币送票,同时感谢祝贺处女座雪色晋级宗师,宗师威武!)——

叶默想到了那只剩下一半的项链,立即就取出那个纯白色的玉盒递给楚芸说道:“这个玉盒你先祖看的很重,也给你吧。至于你先祖的储物戒指,里面的东西我都没有动。只是有几颗仙晶我拿来用了,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还给你,如果我以后也弄不到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了。”

叶默说这话,可没有半分内疚的意思。那戒指本来就是他得到的,就算是不还给楚家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更何况楚萧衣的遗骸是还是他送回来的,而且除了仙晶外,他没有拿楚萧衣的任何其余东西。

之所以说有仙晶还会还给楚家,是因为他对楚萧衣这种人是真的很敬重。而且他能晋级化真,楚萧衣的仙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否则现在他最多只是劫变初期的修士而已,就是没有到劫变也是有可能的。

听到仙晶楚芸的手都颤抖了一下,不过她立即对叶默躬身说道,“前辈能将我楚家先祖遗骸送回,我楚家已经是感恩不尽了,岂敢让前辈归还仙晶?”

叶默点点头也没有说一定要还,如果他能得到仙晶还当然没有问题,关键仙晶这东西在修真界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东西,他可不敢将话说死了。

楚芸当然也只是以为叶默说的是客气话,不要说想得到仙晶很难,就算是可以得到,谁会嫌弃仙晶多的?她更是不会再提这件事,只是接过叶默递给她的玉盒。

叶默随意的说道:“这玉盒我打开看了一下,里面是半条项链,保存很仔细,应该是令祖贵重的东西。”

原本打算回去再看的楚芸听了叶默的话后脸色却有些古怪,随即她就打开了那玉盒。当她看见那玉盒中的半条项链后。立即再次将玉盒关上,然后她又将玉盒还给了叶默说道:“前辈,这项链是先祖的,可是晚辈不能收下。”

叶默看见楚芸的脸色有些难看,他疑惑的问道,“为什么?你祖先的东西,你不能收下难道要我收下?”

叶默心说如果是仙晶或者是珍贵矿石之类的。让我收下也就收下了,这半条项链显然还是女式的,他收下来做什么?

楚芸的脸色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她才说道:“当年先祖萧衣离开后,先祖母就以为先祖去找另外一个人去了。所以先祖母留下一条家训,凡我楚家出来的人。遇见戴着半条项链的女人都必须要当成死敌,必杀之。当年先祖母留下来了一个项链的影像,就是前辈手里的这半条项链。因为家训是先祖母留下来的,我楚家的人都不敢违背,所以这半条项链,晚辈也不敢带回去。”

叶默看见楚芸有些扭捏的表情,立即有了一些明了。应该是楚萧衣有了妻子,然后又有了别的女人。而且那个别的女人和他的妻子还不合。甚至仇深似海。结果楚萧衣的妻子在楚萧衣离开后,就留下了这个古怪的遗训。既然留下了遗训。那这半条项链应该是楚萧衣另外那个女人最重要的东西了。

明白这个道理后,叶默随即收起了玉盒,这东西放在自己的戒指里面也不占什么空间,他不必去难为楚芸。

收起东西后,叶默说道:“既然这样,我就先走了。”

楚芸见叶默要单独离开,连忙再次说道:“前辈,我楚家现在人丁单薄,守护北望洲实在是力有不逮。孔叶祖师也寿元将近,前辈将是我北望洲唯一的化真修士,还请前辈不要忘记去当凌。孔叶祖师一个人住在当凌,他肯定也很期盼前辈过去。”

叶默点了点头说道:“等会你给我一个方位,当凌我会去的。不过北望洲的化真修士却不是我一个,玉女派的唐梦娆掌门也晋级化真了,听说扇芾也晋级化真了,只是现在不知道他在哪里而已。”

“什么?玉女派的唐掌门晋级化真了?这怎么可能?扇芾也晋级了?”楚芸似乎不敢相信叶默带来的消息,震惊的问了出来。

叶默点点头说道:“晋级化真也没有什么,你的资质在北望洲能修炼到乘鼎七层,想必晋级化真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不用羡慕别人。再说了,守护北望洲也不是你楚家一家的事情。我想,你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如果力不能及,就去寻找北望洲其余的同道,没有必要一家将这个任务扛下来。”

听了叶默的话,楚芸脸色有些黯然,片刻之后她摇了摇头说道:“谢谢前辈,晚辈知道这一辈子也无法晋级化真的,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晋级劫变,运气不好的话,劫变都进不去。至于守护北望洲,是我楚家的职责所在。”

“是没有灵石还是没有丹药?”叶默想到楚家为北望洲守护了万多年,虽然和他没有关系,可是这种精神却是值得尊敬,更何况他还受了楚萧衣的好处?如果真的是资源不足,他倒是愿意帮一个忙。

楚芸点点头说道:“是的,前辈,我楚家虽然富有,可是经历了这么多年,也是没有了多大的底蕴。不要说丹药了,就是灵石都不足了。想要晋级化真,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再说了,现在在北望洲还没有谁可以炼制出‘真灵丹’和‘劫生丹’。”

叶默嗯了一声,然后取出一张灵卡和三个玉瓶递给楚芸说道:“你楚家也算是为北望洲做了很多事情,我也受了你楚家先祖的好处,这里面有一亿灵石,还有几颗丹药,你拿去用吧。我想,以你的资质,再加上这些丹药,两三百年的时间,晋级化真还是可以的。至于守护北望洲,我认为真的没有必要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