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艾莎基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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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卖了后,林海涛把钱一分,然后就继续跟秦兴国合伙成立了一个公司,把这笔钱投入到海南房地产上。

那时候,海南的房地产正是最红火的时候,全国各地的钱财都在往里集中砸钱,林海涛跟秦兴国也是一样,不过,与林海涛的狂热不同,秦兴国性子稳重,又是高级知识分子,又关系广泛,加上那时候房地产泡沫已经初现端倪,所以他早早发觉不对,觉得这东西不靠谱,于是劝林海涛撤资,把钱落袋为安。

可当时的林海涛根本不听,一直认为房地产还会继续火热一段时间,打算再过一段时候再套利,最后秦兴国看对方执迷不悟,干脆自己抽身而出,做到了落袋为安,而他刚刚抽出资金没多久,房地产泡沫就破灭了,这让林海涛投入的资金全部打了水漂,让林海涛真正的一贫如洗,还欠了一屁股债。

当时的林海涛差点要跳楼,幸亏秦兴国劝住了对方,并且拿出自己七成的钱给他,打算让他用这笔钱还债,然后再继续他一起干生意。

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大概是羞愧,或者是不想还债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林海涛当年拿了秦兴国给的钱后,没有留下来一起做生意,反而自己偷偷的带着孩子不告而别,从此就跟秦兴国断了来往。

原来,那时候林海涛是带着孩子去了加拿大,投靠了一个刚刚相认的远房亲戚,之后他又经过一番拼搏,终于在加拿大成了一个大富豪,还娶了新老婆,生了新孩子,在当地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故事讲到这里,重头戏来了,原来林海涛当年虽然不告而别,但一直惦念秦兴国的情分,所以虽然多年不联系,可是对于国内的关注一直没断,只不过他当年刚去加拿大,各种人生地不熟,各种事情缠身,加上当时拿了钱不告而别,一直羞于跟秦兴国联系。等他后来翻身有钱了后,他在加拿大的生意又极大的牵扯了他的精力,而且身体也一直不好,得了癌症,长期跟病魔抗争,还得整天处理老婆孩子等方面的纠纷,所以一直就没有去看望秦兴国一家,只不过是跟秦兴国重新恢复了联系,时不时的来个电话问候之类,可惜那时候秦兴国跟秦艾父子关系很差,所以秦艾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其实,林海涛一直想报答秦兴国的恩情,可惜秦兴国在国内一直过的很不错,生意越做越大,不次于自己,所以从来都没机会报答,再后来,林海涛知道秦兴国出了事情,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可惜他自己此时的身体也很差了,已经是肝癌末期,估计命不久长,因此最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一定要帮一帮秦家,履行自己当初的诺言,让自己的大女儿林莎莎跟秦兴国的儿子秦艾结婚!

按照林海涛的说法,他如今的一切,都是当初秦兴国给的,如果没有秦兴国救他,他早就没命了,而后来不是秦兴国给的钱,他根本没机会翻身,所以,他不顾自己新老婆的反对,毅然在自己还清醒的时候,做了一番新规划。

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资产,包括房产,公司股票,有价证劵等资产,都做成一个信托基金,名叫艾莎基金,然后立了一个遗嘱,那就是必须自己的大女儿林莎莎跟秦艾结婚,而且结婚后必须生活超过十年,才能完全得到这笔基金,否则的话,比如林莎莎不同意跟对方结婚,或者结婚后没有超过十年,资产的一半都将会无偿送给秦艾,另外一半的的资产,九成会交给福利机构,只给林莎莎留这部分资产的一成当遗产。

当然,为了让秦艾同意这个婚姻,遗嘱也说了,如果是秦艾自己不同意跟林莎莎结婚,或者婚后十年之内,秦艾自己先提出离婚,那么他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这个基金,一毛钱也得不到,最厉害的是,一旦秦艾放弃婚姻或者秦艾在十年内提出离婚,林莎莎也一样得不到一毛钱,所有的基金资产,会自动成为福利基金,受相关的福利机构代管。

遗嘱还有说,如果秦艾跟林莎莎婚后立刻有了孩子,那么可以提前把基金的百分之十拿出来当作他们夫妻的共同可支配资金,其他百分之九十,依然是必须结婚超过十年后才能取出来。

另外,如果十年后两人得到财产后再离婚,那么财产会根据离婚协议对半分,也就是秦艾得到一半,林莎莎得到一半。

那个艾莎基金,占了林海涛九成以上的资产,至于林海涛的后老婆以及其他孩子,他只留给他们大概三千万加币的资产以及两套价值三百万加币的房子,以供应他们生活。

“哦,我明白了。”听到这里,秦艾点了点头,“原来是所谓的报恩,然后,你是为了得到那个艾莎基金的钱,才过来跟我结婚?”

“没错。”林莎莎耸了耸肩,大方的承认道,“我的确是为了钱才来的,谁让老头子非要这么做呢。你知道这个艾莎基金有多少么?十五亿啊,是超过十五亿加币的资产!折合成人民币的话,按照现在的汇率,也就是差不多九十二亿人民币啊!而且这是个基金,以后会不断增值!要是我不来跟你结婚,这笔钱的大部分就都要白白送给别人当福利了,你说说,我能不来么,能不来当你老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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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nihao好”“伤年mdk”两名热心童鞋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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