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定要死!(修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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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不管,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老娘就是倾家荡产,也要将凶手碎尸万段!”

“那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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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帮pl离开后,与pl们对峙、抗争,最后却不得不屈服的谭茹,仿佛再一次经历了几天前那种不堪回首的恐怖事件,筋疲力尽,脸上血色尽褪。

而谭茹的母亲刘素芬,这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在过去的几天之中,竟然遭受过这种非人的折磨,差点连命都送掉了,吓了一身冷汗,后怕的她忍不住与自己的女儿在客厅的沙发上抱头痛哭。

“小茹,你为什么不早说呢?为什么不早告诉妈妈呢?”刘素芬用颤抖的双手捧着谭茹因害怕而变得苍白的俏脸,不断抚摸。她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的女孩儿身上。如果家中的顶梁柱谭茹万一有个好歹,她觉得恐怕她自己和小女儿谭霜也难以独活。

谭茹的父亲在她上高二的时候就出车祸去世了,留下三个孤立无助的孤儿寡母在世。从那以后,以前那个虽然清贫,但却不乏欢声笑语的四口之家就日渐衰落。

父亲走后,就只剩下母亲刘素芬一人,苦苦支撑整个家庭一家三口的生计。母亲在小区里面摆了一个卖副食的小店。小区是那种很老的小区,住的都不是有钱人,一天生意好的时候能够赚个四五十块钱,生意不好,也就是十来块的样子。失去了父亲的这个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一家三口的生活越发清贫和困苦。

谭茹自小听话,成绩也优秀,高考的时候考了个不错的一本。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状况已经到了差不多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了供谭茹和她妹妹谭霜读书,家里把以前父亲在时留下的不多积蓄也花光了,对于谭茹那高达七八千的学费,刘素芬是再也无能无力,一度让她因自责、愧疚而自杀,不过好在被敏感的谭茹发现,才没酿下惨祸。

谭茹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开始进入社会工作。她决定从母亲残弱的双肩上接过家庭的重担,努力赚钱,争取将自己的妹妹供出来。

为了赚钱,她几乎什么活都干过,服务员,网吧收银员,迎宾,甚至也摆过地摊。在辛苦的工作中,谭茹还不忘学习,通过三年的努力完成了西都一所大学的成人教育,拿到了该校的会计专科文凭。

今年初,一个机会,让她进入了什市的龙头大企业鸿达集团,当上了罗思建的秘书,于是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与母亲抱头痛哭的谭茹没有回答母亲的话。母亲为了维持一家人能的生计,殚精竭虑,操劳过度,才四十几岁,就已经是满头白发。身体也是体弱多病,动不动就吃药,谭茹如何再敢把自己的遭遇将给母亲听?

“妈,我们搬家吧!”哭了一阵,因pl再次揭疤而导致神经有些恍惚的谭茹恢复了过来,然后对身边满怀关切的母亲说道。

“啊,小茹,搬家?搬什么家?”刘素芬不明所以,呆呆的望着突然说出搬家的谭茹。

“妈,我们离开什市好不好?我们和霜霜一起离开什市,离开三川,去其他地方生活吧。”

“为什么啊,女儿?你为什么突然想起要搬家了啊?我们为什么要搬啊?”疑惑不解的刘素芬怀疑自己的女儿是不是烧迷糊了,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谭茹的额头。

“妈,我没病。你听我说,当初绑我的那个匪徒曾威胁我,叫我不要报警。一旦报了警,他在什市的同伙马上就会来害我们。我本来也没想过要报警的,但pl却自己找上了门来。现在pl肯定会去抓那绑匪,他一旦发现pl在找他,肯定会叫他在什市的同伙来报复我。报复我倒没什么,但是你和霜霜——”

“女儿啊!你怎么能这么说!什么报复你没什么?难道你出了事,我和你妹妹就能活下去啊?”见谭茹这样说,刘素芬相当的生气,眼泪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搬吧,女儿!就依你!我们搬吧!”刘素芬拉着谭茹的手,拍了拍,“不过小茹,我们搬到哪里去啊?”

“妈,谢谢您能够理解。什市肯定不能呆了,三川也不怎么保险。我已经想好了,咱们去双庆吧,双庆不属于三川管,而且是三千万以上的大城市,要想在这种上千万的大城市中找出两三个人来,根本就跟大海捞针一样。”

谭茹捏了捏拳头,漂亮的眼眸中投射出坚毅的光芒。经过一次生死考验的她,后来又受到pl威逼利诱,一夜之间,仿佛就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明白了一些难以明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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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谭茹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掉了现在的房子,偷偷的带着母亲和参加完中考的妹妹,离开了什市。而她们的目的地,正是王欢当初逃离的西南大市——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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