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谈判(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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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燕道:“他们会签你的,先听听我给你拟定的方案吧,你可不要吃惊啊。”

“燕姨你说。”

“我给你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就是你的公司以投资人的身份,凭持术入股这部电影的拍摄,你要纯利润的10%,这个方案你要同剧组共担风险,但一旦这部电影大卖,你的回报也是丰厚的,相关的外延产品开发,你都会获得分成。第二个方案,就是你受雇于剧组,对方按片酬的方式支付你酬劳2000万,你的公司成为像小人鱼公司一样的剧组合作伙伴,免费享受在电影中植入广告的权利。当然2000万只是底限,我会尽量为你争取更高的薪酬,他为会预先支付三分之一做为订金。”

沈子清立时就傻在了那里,原本沈子清以为自己能有个几十万的酬劳,新注册的皮包公司在电影的字幕和宣传中露个脸就不错了,却没有想到自己光是薪酬就有2000万,而且这还是底限。只要是自己同意第二个方案,那么在签约之后,最少600万马上就会打入自己的账户。

这样一个数字,无疑是沈子清做梦都不曾想到过的。

谭青青也瞪大了眼睛:“燕姨,你们这是在抢钱吗?”

夏侯燕笑道:“既然小沈说自己是不可替代的,那对于这部电影来说,他就值这个价。”

对于这样一部片子来说,夏侯燕开出的薪酬是合理的,一般大腕演员演一部片子要三四千万的薪酬,成汉这部特殊的电影中,所有的主角和所有的配角全是动物,而这些动物离不开沈子清的协调指挥,这就相当于沈子清在这部戏中既演主角,又要演配角,所以,夏侯燕所说的2000万只是一个相当保守的底限数字。

夏侯燕看沈子清皱着眉头在权衡,站身来道:“小沈你考虑一会儿,如果考虑清楚了,咱们却下楼去找成导谈合约的事儿。”

“我想清楚了。”沈子清道。

“就第一个方案吧,我想问一下燕姨,我有没有可能拿到《森林之皇》电影周边产品的版权,如果能拿到周边产品版权,利润分成我可以完全不要。”

夏侯燕倒是没想到沈子清如此快就做出了决断,而且迅速抛出了一个新方案。夏侯燕愈加欣赏起眼前的年轻人来。

夏侯燕想了一下:“这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的电影周边开发并不是很发达,你的眼光倒是很独特啊。”

夏侯燕如此说自然是有依据的,事实是我国电影周边产品的开发远落后于欧美,当年张艺谋执导《英雄》,虽然票房收入2.5亿,但周边产品开发达只有3000万,而周星驰的《长江七号》影漫堂只花了60万元就购买了周边产品版权。

这样的成绩和好莱坞电影的周边产品开发相比就成了笑话,以《星球大战》为例,它的全球票房收入为18亿美元左右,而衍生产品收入则超过了45亿美元。我们熟知的迪斯尼乐园也是基于迪斯尼动画电影建立的主题公园,这同样属于电影周边产品的开发。我们叫得上口的那些影片如《阿凡达》《爱丽丝漫游仙境》等,它们的衍生品不计其数。

好莱坞电影的周边产品是一条利润巨大的产业链,而我们国家铺天盖地的盗版,新产品稍露头便仿冒盗版蝗虫般蜂拥面上,造成电影产业链的断裂。相比之下,美国制定严厉法律来限制盗版等非法行为,举个例子,如果(互联网上)在共享文件夹中拥有哪怕是预放映电影的拷贝,文件交换者也可能被判处最高3年的监禁。除了监禁外,还处罚最高为25万美元的罚金。此种重罚之下,纵使有高利润的引诱,也很少有人敢冒这么大的风险。

沈子清之所以想拿到这部电影周边产品的版权,当然是为了魔宠学园以后的发展考虑,魔宠学园所经营的业务,是别人想仿冒想盗版也弄不来的,除非那人拥用沈子清一样的异能。魔宠学园所需的不过是一个平台,这次《森林之皇》的投拍就是一个难得的这次机会,所以,沈子清对这部电影的周边产品版权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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