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悲催的凯内斯(1 / 2)

加入书签

.如果说是一般的魔术师的话,就算是自家的老婆稍微有点问题,多半也会听之任之,不当做一回事的。反正,魔术师们真正在意的是自己的后代,儿子,女儿都好。只要是资质优秀,能够继承自身魔术回路的后代就好。

而自己的,还有自己的父辈,祖先们的魔术回路,会在这样的孩子的体内重获新生。只要这样的孩子活着,并且将家族的血脉延续下去。自己就好像已经以另外一种形式继续活下去了一样。

至于妻子,随便了。只要剩下健康的继承人,之后爱死到哪里去就死到哪里去好了。

但是凯内斯不同,凯内斯眼中,自己的未婚妻索拉.娜泽莱.索非亚莉也不同。作为时钟塔人人称颂的神童,凯内斯的个性高傲可见一斑。无论对方是谁,凯内斯与之对话的语调都抑扬顿挫的好像是在教训人。只有一个例外,就是他的这个未婚妻索拉,在索拉的面前,凯内斯乖乖的好像小狗一样,听话的很。

归根结底,这个理由很简单。凯内斯喜欢她,爱她,将她当城市比自己的生命,比魔术,比那些所谓的荣誉更加重要的东西。而不单单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

然热,这样一来,所要投入进去的东西就更多了一点。感情什么的还是其次。金钱什么的也无所谓。而在爱情之中投入进去的时间,就是非常宝贵的一笔财富了。

对于魔术师来说,时间是相当宝贵的。尽管一些极为优秀的魔术师,已经通过各种形式,摆脱了岁月的枷锁。获得了不老不死的力量。但是对于绝大多数魔术师来说,他们的生命仍旧是固定不变的。

而在这样固定的生命当中,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努力研究和创新魔术,这才是魔术师应该做的事情。

凯内斯作为一个优秀的魔术师,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在认识他的未婚妻之前,他也对此做得很好,相当充分的规划自己的时间,让自己的行事,如同发条机器一般一丝不苟。

然而,那终究是“遇到未婚妻”之前的事情。

在遇到了索拉之后,凯内斯的生活彻底的变了。一开始,他还是指拼尽全力的在时间的缝隙中抽出一点时间来,重新整合,利用这一点点边边角角的时间去讨好他的未婚妻。然而事情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凯内斯在与他的未婚妻的交往中,花费了太多的时间,这让他的魔术研究陷入了停滞之中,很多的魔术研发工作不得不无限期的推后了——就算是这样,他所取得的成果也仍旧是微乎其微的。索拉在面对他的时候,并不比面对一只猴子显得更愉快。

所以说,真的很不甘心。

所以说,想要在自己的未婚妻面前,证明自己的优秀。

所以说,如果并肩作战,并且分享圣杯这种传奇级别的战利品的话,那么想必双方的感情会变得很好的吧。

所以说,凯内斯这么做了。

使用他被整个时钟塔都称颂的天赋,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圣杯战争的构成——将mstr的组合一分为二,由他的未婚妻索拉供给英灵所需的魔力,而他则掌控能强制命令英灵的令咒。

这样一来,他对比其他的mstr又多了一个优势,完全无需负担英灵所需的魔力,让凯内斯的实力得以完全的,毫无保留的呈现出来。那可是流传了九代的,属于极为优秀的魔术师的手段。

就是这样,凯内斯从没有认为自己会输掉这场比赛,圣杯战争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与索拉的胜利,在分享荣誉与战利品之后,索拉便会承认自己的实力,更近一步的爱上自己,再之后,回去时钟塔,完婚。

很完美的计划,只是稍微的,稍微的有了一点点小小的问题——那就是自己招募出来的英灵迪卢木多。这个勾引了自家主君的老婆,背叛了自家主君的无耻之徒,怎么看都不可靠的样子。更何况在问他:想要拿圣杯许下什么样的愿望,的时候,他竟然说:完全不需要圣杯。这样的话。

开什么玩笑?!如果内心之中没有**的话,怎么可能会被圣杯选中?这样的话只好拿去骗三岁的小孩子。凯内斯自问,自己是绝对不会上当的。

而刨除了不可靠的英灵之外,自己的对手也意外的强劲。那个偷了自己圣遗物的混蛋学生暂且不提,其他的几个正规的魔术师,却都是棘手的很——特别是莱特.鲍德温。北地之主,芬里尔冬狼。

这样传奇级别的竞争对手,就算是凯内斯也会觉得压力很大。

就在这时候,实在有些受不了自家未婚妻看着迪卢木多的眼神,凯内斯轻哼了一声,准备熄灯睡觉——就在这时候,楼下忽然传来了警报的铃声,顺着窗户看过去,就能发现一道道的烟柱冲天而起,看起来好像燃烧了起来。

“怎么回事?事故么?”

但是凯内斯很快就否定了这个判断。如果是事故的话,这样子密集的着火点,实在是太不正常了一点。

“也就是说,有客人了。”

我也看到了窗外的火光。之后这样子说道。

“这事情可以慢慢地想。毕竟很重要的嘛。但是现在……还有其他事情。”

“怎么办,主人?要出手么?”

“不不不,我们可是普通人呢。”我轻抚着有希的秀发,这样说道:“我们去避难。”

……

再之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样的一个男人。虽然之前只是惊鸿一睹。但是这已经足够了。作为神祇,自然有着与之相匹配的优秀的记忆力。那个家伙的相貌,以及之后通过网路所查询得来的资讯,都已经完完全全确确实实的记住了。

名为卫宫切嗣。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