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千年老鬼(2 / 2)
傻愣着站了会,大力走到旁边,轻轻拉扯八云的袖子,把八云拉到一旁,小声道:“八云,不要怪我乱想,你不觉得这事有些怪吗,这个张正元和你五叔长得这么相,而这里的户主是袁秀梅,也就是你五叔的妻子,那是不是……,你五叔是他的转世,也就是说这个张正元是你五叔的前生。”
“……”
如果是平时八云一定会说大力看电视看多了,可是这会,这么多的巧合摆在一起,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
可这种事无法证实,张正元已经死去千年,五叔也早就过逝,就算五叔还活着也无法证实对方是自己的前生,同样张正元也无法证实五叔是他的转世。
既然两个如此相似的人都和袁秀梅有关,那是不是找到她就能解开一切迷团。
想了下,八云先瞟了张正元一眼,然后向大力小声问道:“能不能先把他收了,然后我们一起去找袁秀梅。”
大力转头看了眼,摇了摇头:“没办法,除非是渡了,否则根本不可能让他离开这里。这家伙是个地缚灵,还是个禁锢很强的地缚灵,离开这里他就灭了,最后一丝魂魄都不会留下。难道你想杀了他吗?”
“不想。”八云也摇起头,就算这人不是自己的五叔,也不想让他因为自己元神俱灭。“那你有什么办法保住这里的阴气?”
八云发现楼内的阴气极重,可街外的阳气正在渐渐变盛,这是因为旧城改造,众多施工人员进场带来的效果,活人多的地方阳气就重,等整条街都被拆完,凝聚在这里的最后一道阴气很可能也会散掉,到时张正元就会完全消失在这个世界。
大力耸了耸肩:“我可以设下个结界暂时保住这里的阴气不流失,但要是从根本解决问题,只能阻止这片地方的旧城改造施工。要么就了他的心愿,让他早点轮回转世。”
地缚灵一般是指人或动物死后活动范围有地域限制,被束缚在一个地方的亡灵。此类亡灵多有怨念或执念不化,因而一直存留在世间。而地缚灵从来不会无故伤人,只要完成自己的心愿,或是有人帮助他们完成心愿,那么他们就会放下执念进入轮回。因为地缚灵的特殊性,一般道门中人都不会去打挠他们,更不会去除,否则激怒他们,很有可能一下由地缚灵瞬间转化为恶灵,到时便得不偿失。
“那只能再想办法了。”八云想了下说道:“你就先在这里布阵,工程的事情我会尽得拖住,我总觉得这事和五叔原来的妻子有关,说不定找到她就有解决所有事情的办法。”
大力轻嗯一声:“随便你,你是老大你说的算,不过我觉得你最好去查查负责这片旧城改造施工的人是谁,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大力的意思再明显不过,欧立新有一家建筑公司,在龙城本地也有相当的人脉关系,他很有可能会接手这片区的旧城改造工程。而且他是怎么知道这里有鬼的也要认真调查下,相信只要把这件事上报到六处,六处一定有办法暂时阻止这里的工程施工。
“那我先回去了,你大概要弄多久?”
“就一个聚灵小阵,大概三四个小时把,我把结界设大一些,把整条巷子都围起来,这样阴气流失也会慢些。”
大力说只是一个聚灵小阵,可是要把范围扩大到整条街那就不是小阵法了。
说完八云先行回到酒店,第一时间给六处打了个电话,将这里的情况向上汇报。
“鬼”六处的人见多了,可上千年的老鬼不是常常能见的,能帮一只千年老鬼渡化会带来很多福缘,相信六处的人都会尽力帮张正元完成心愿,了了他的千年心结。
很快六处就有了答复,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让八云放手去做,六处会尽全力支持。
有了六处的这句话,八云就像吃了颗定心丸,如今想解决十一的问题,解开所有迷团,关键就在一个人身上,也就是欧立新的原配,五叔的第一任妻子,袁秀梅身上。
可袁秀梅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公安户籍档案上竟然没有写清楚,袁秀梅最后一次的档案记录是在十三年前,也就是她把十一送回雷家的第二年。
难道袁秀梅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她才这么多年从来没来看过十一,就连一眼都没有。
想着八云抬头看了十一一眼,自己这个堂弟还真是可怜,相比起自己虽然从小被过寄给别人,十二岁就离开家,但至少还和父母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长大后知道父母生活在什么地方,知道他们是疼自己爱自己的。而十一,很小就没有了父爱跟母爱,要不是父亲收养他,他很可能早就饿死街头。
“十一。”八云忍不住唤了句。
“哥,什么事?”十一不知道在想什么,有些发呆走神,直到听到八云的叫声才回过神。
“如果这件事能顺利解决,你有什么打算吗?”八云问道。
“不知道,我觉得自己以前很傻,因为赌气有书都不读,现在想做什么都不成,虽然我之前有想过去参军,可是我没有高中文化,怕是过不了学历那关。”
人总是要经历过些挫折才会长大,虽然这件事还没解决,但十一已经开始在思考人生,思考属于他自己的未来,这对他来说未偿不是件好事。
看着他,八云继续问道:“你真的很想参军?”
“想,我想到部队磨练自己,可以的话想在部队里学些技术,那怕只是学会开车,等退伍的时候也好找份稳定的工作做。”
确实部队是一个磨练人的好地方,在部队也能学到不少技术,等退伍的时候有部队的退伍军人证,上哪找工作都会比较轻松。甚至不客气的说,现在退伍军人证比满地开花的大学文凭还吃香,因为绝大多数公司老板更看重的是军人的品格,相信从部队出来的人的素质,这一点是光有知识的大学生所不具备的。
“行,只要你有这个想法,等这事完了你回家好好准备一年,等明年十月你就去报名参军吧,野战军,野战军最能磨练人,你去当野战军好了。如果只是想去混日子等退伍的时候就不要来见我,最少要给我弄个优秀士兵回来。”
十一确实很想参军,可他的文凭不够,也不知道能不能进入野战部队,听说每年招的兵种都不同,要看来当地征兵的军官来定。
“哥,我真的能参军吗,听说每年征的兵种都不同,我就怕参不了军,更进不了野战部队。”
八云笑起:“我说行就行,去成[都]野战部队吧,国内最早的特战部队就在那里,如果你想混出个人样,能进特战队比什么都强。”
“特战队。”十一因为想参军,对军队的事非常关注,知道特战队是什么意思代表着什么。兵王,能进特战队的大多都是兵王,至少也是士兵中的精英。徒然间一股热血冲了上来,万万分坚定的神情。“哥,只要能进部队,我一定能进特战队,我不给咱们雷家丢脸。”
看着他,八云心中特别的激动,五叔不学无术,是族中最大的败家子,可他的儿子却有着和他截然相反的性格,他自强不息,够认真,够聪明,肯吃苦,这点都是成为一个好兵重要因素。
一向很少抽烟的八云突然拿出支烟扔给十一。
“都说烟能解愁,哥知道你心烦,就特例给你抽一支,等抽完这只就早点睡觉,以后就再也不许抽烟了,想成为兵王的人肺可不能不好。放心吧,有哥在你一定不会有事。”
十一接过烟先闻了下,其实他也很少抽烟,因为大伯不给抽,但既然是大哥给的就一定会抽。笑了笑向八云问道:“哥,有火机吗,我不抽烟所以不带火机在身上。”
烟是大力走之前忘记放在桌面的,八云只是看见顺手扔给十一,自己也摸了下口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也没有,要不我们留着以后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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