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回家过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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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呆了将近一个月并受到洪门的热亲款待,等离华夏春节还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三人才回往华夏。·首·发

途中先去了趟香港,在那呆了两天提前和莫国强、道师几人吃了顿年饭,接着给打理酒吧的林若和韩雪发了年终工资跟奖金,按排她们放半个月的假,随后八云才和大力坐飞机回到龙城,左空则留在香港陪道师。

从龙城坐车到八云的老家县城只要三个小时的时间,不过临近春节正处春运高峰,买票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原本八云想租辆车回去,虽然这样会很贵,但两人都不缺钱,别说是租辆车就算是买辆车也没什么。

不过大力想感受一下春运的气氛硬是拖着八云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才买到回县城的车票。

也多亏是短程客车,车票不是很难买,否则八云不跟大力拼命才怪。

回到华夏立刻能感到气温的变化,在夏威夷白天还能穿短袖,一回到这边立马得换上长衣长裤加外套。明明兜里有钱,大冷天的在非要在车站挤也只有他这种闲人才干得出来。

拿着车票等了半个小时两人才终于坐上春运的客车。

也不知道从何时起春运成了春节前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很多到外地打工的人,每到了这个时候都赶着坐车回家,要感受一年里最热闹最温馨的团圆节日气氛,于是在拥挤的车上一路充满了欢声笑语和归家的喜悦。

这时八云开始觉得大力的这个决定挺正确,听着熟悉又亲切的壮话,人还没到家感觉心就已经贴得很近。

“我们是不是该买些年货啊。”看着别人大包小包的,大力觉得自己手上的东西好像少了些,他从小就是个孤儿,跟着师父一块长大,除了六处并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也就从来没有回家过节的习惯。其实在他心里,比谁都渴望有一个家,一个有父母疼爱的家。

八云知道他的心思,没有揭破,如果这样能让他感到开心又何乐而不为。

“到了县城再买吧,现在城镇发展也很快,什么东西都有。”

大力笑了起来:“也是,但是要买些什么呢?”

也许是想多拉两趟,司车开得很快,平时需要开三个小时的路程今天也只开了三个小时,对于交通特别拥堵的春运高峰,这样的速度绝对是快的。

下了车来到县城集市,其实八云也不知道该买什么好,这是他长大后第一次过节回家,心里挺激动的,还好兜里有钱索性什么都买了些,结果几乎是空手而回的两人最后每人身上都多了一大袋东西。

从县城到山里老家又有很长的一段路程,如果是以前没通车就算脚程再快也要走上大半天,如今山里村村通了公路,从县城到村口只不过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刚到村口一大群孩子就围了上来好奇的望着,山里难得有外人来,他们对每一个外人都特别好奇。

八云脸上泛起微笑,自己以前也是这个样子,知道村里来了外人不管多远都要跑来看上一眼,虽然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但就是喜欢来看看。

“蒙那爱亚(壮语:你找谁啊)?”其中一个**岁大的男孩问了出来,黑溜溜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八云。山里孩子皮肤晒得都有点黑,整天在山里跑卫生方面也没法跟城市孩子比,不过山里孩子健康活泼这点也是城里孩子不能比的。

“肚够摆兰(我回家)”八云用壮话回了句,伸手揉了下男孩的头,对方也不生气反而乐呵呵的笑了出来,这要是换成城里孩子不说会骂人一定会朝你瞪眼睛,孩子的家长也会认为你对他孩子有什么企图。

话说出口一群孩子变得更好奇,这两人究竟是那家的,为什么从来没见过,一窝蜂全紧紧跟在身后。

村里孩子是最好的报信员,不用刻意去报信,光是听他们闹闹呼呼的声音就知道有人来了。

就在八云和大力解释刚才壮话的意思时,迎面走来一个少年,年纪大约十七八岁,远远走到近前见到两人又好奇的重复了下孩子们刚才的话。

这群孩子八云不认识可这个年轻人他记得很清楚,他就是死去五叔的儿子,也就是自己亲亲的堂弟,自己当年出村的时候他才六岁多点,也和身边的孩子们一般大。

五叔虽然死了,死于癌症和咒毒,可五叔却给村里人留下了很多难以忘记的事。比如他的死,他生前做过的很多荒唐事,当然包括他的这个儿子在内。

五叔的儿子听说是他在外边和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女人生的,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会有人看上五叔这种人,两人只见过两次面就结了婚,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不过两人的婚姻没能持续太长,短短两年后就离婚了。

在国外两个人离了婚大多还能成为朋友,在华夏一但离婚了就成了仇敌,也许很多人不觉得,但只要问问有过这样经历的人或朋友就知道他们心中的感受,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也不会选择离婚这条路。

五叔和所谓第一任五婶离婚在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情况下,不过两人离婚后又带来了一系列麻烦事情。

因为农村人都比较守传统,大多有些重男轻女,于是五叔离婚的时候极力要求法院把儿子判给自己。而第一任五婶也许是出于母爱也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后成功让法院把儿子判给了她。

当然这也是这也是大伙儿认为应该的结果,因为五叔这人好高骛远,整天无所事事,没有个正经工作和稳定生活,法院自然不会把小孩判给他。

可是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女方,没到两年她竟然又把孩子送了回来,说是负担太重养不起,在众人的见证下立了字据签了字,白纸黑字把儿子送回给雷家,以后这儿子再也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这样原本给五叔儿子起的乳名就不能再用,说是不吉利,于是给他起了个新的大名叫做雷十一,说这名合他的八字,有利于他长大后的发展。

十一被送回村后五叔对他也没尽到什么父亲的责任,一年很少呆在家里,所以十一就由八云的父母帮忙养大。不过那时八云常常呆在师父雷蒙家中,十一的年纪也不大,直到八云出村的时候他才六岁,所以他对八云没有什么印象,反倒是八云对他这个堂弟记忆极深。

“十一!”八云亲切的叫了出来,双手用力拍在十一的肩膀上,因为五叔一直没怎么管过他这个儿子,十一从小是由自己父母带大,就像是自家人一样,两个字自然叫得特别亲切。

“你是?”十一疑狐的望着,上次八云回村他不在村里,隔了将近十一年很难认出扶着自己肩膀的人是谁。

“怎么不记得了,我是你大哥雷八云啊!”八云有些失望的提醒道,这些年他都会在信中问起这个弟弟的事情,可对方竟然不记得自己。

“八云哥!”一经提醒十一立即想了起来,其实这事怪不了他,寄去六处的信件很随意还可以附带相片,可六处寄出来的信件都要经过审核,训练学习期间照片什么一律不准,所以十一没得看到八云的照片,渐渐的对他这个大哥也就没有多少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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