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诏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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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这三县势在必得,凌云做完部署后立即进行实施。

他的部署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是兵力调整,另一方面是后勤补给。现在所占领的三县之地,除平谷县驻有赵正和秦涛的三千五百人外,其余两县均只有一千兵马。为了确保必要的防守力量,凌云将渔阳城的幽州降军分别派往三个县城,每县派两千人。令三县主将就地训练,如遇战事能随时投入使用。

公孙瓒的兵马多集中在潞县一带,距离平谷较近。而平谷东南方是刘虞控制的无终县,这个区域情况比较复杂。凌云安排的兵马较多,并令平谷县的防务由赵正负责,秦涛暂任副手。

后勤补给方面,凌云令燕山大营中的飞狼部校尉董君率领两千人马负责运送粮食至犷平、平谷、傂奚三县。

由于新建了十一座石场,石材的产量剧增。凌云上次回燕山见赵云时,大营外围的城墙建造已接近尾声。一待城墙全部建完,所有采石场生产出来的石材便无须消耗在城墙上,而是全部当作商品卖掉,换来大量虚拟币。这样一来,凌云在经济上的压力便减轻了许多。

由于那三个县城是公孙瓒采取的战略性撤出,城中的粮食都事先转移走,凌云的人马进去之后,直接面临着缺粮的困境。

燃眉之急解决完,凌云又下了一道命令。让犷平、平谷、傂奚三县的主将按照渔阳县的做法进行土地分配,促进农业生产。同时,他还派了一些有经验的人员去各县指导。说是有经验,其实就是现抓了现卖,干了几天,对这事熟悉一些而已。

不得不说凌云的处置非常得力,不到十天的时间,三个县城的局面迅速稳定下来,百姓有了官方的承诺,很快投入到农业生产中。

这段时间,凌云经过深思熟虑出台了两项新制度——军饷制和俸禄制。

这两项制度是凌云根据汉朝的实际情况,再结合后世的一些制度制定的。东汉的兵制中并没有军饷一说,大多数都采取屯田制,相当于后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种出来的粮食大量上交后,军士所得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这种制度的弊端很大,会造成军不军、民不民的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军队的战斗力。而且军队的流动性很大,有时种完庄稼,而后军队由于各种原因调防,所付出的辛苦都付之流水。所以说,汉朝的军制非常不科学。

随着将土地分给平民耕种,并且各种赋税都采用挂单记帐的形式,使务农成为一项很不错的选择。这是一个好现象,但凌云以前采取的制度是军功制,有功劳的军士可以得到赏赐,换句话说没有功劳的人就什么都拿不到。这与任务的分配关系很大,有些不可能建立军功的任务是根本拿不到奖赏的。而且在大规模作战中,军功的核实事项非常困难,很难做到真正的公正。

先前的军功制是建立在只有数百人军队的基础上,而且都在他统一领导下防守大营时制定的。现在他的军队总数已达两万多人,尤其是有大量幽州的降军,如果让他们觉得当兵不如种地,那将会出现很严重的后果,所以出台军饷制势在必行。

凌云将军饷定在每名普通军士月饷相当于三个人一月口粮的标准。这样一来,家中有耕地的军士可以额外获得一份收入,即使家在外地的军士也可得到粮食养活家人。相比于其他军队来说,这个条件非常优厚,对以后收编其他军队和招募军士都非常有利。

眼下,让凌云每月足额拿出这些军饷还有一些困难。对此,凌云实施了另一项附加措施,凡不按月领饷的军士,可按推迟时间获得相应的利息。这样一来,不着急用粮的军士自然不会去按月索要军饷。至少凌云自兵营中购买的兵士便是如此。他们都是老哥一个,要是按月领的话,还得看管着,要防盗防鼠,要不就得天天背在身上。

至于军饷的缺口,凌云准备等百姓的日子过好了些,逐渐收取挂帐的赋税。根据估算,这些赋税收上来之后,不但能补足军饷的缺口,还能略有赢余。

而俸禄制则是相对将官制定的,在现在汉朝官员的标准上增加两成,领取办法参照军饷。

同时,原有的军功奖励制度并未废除,凌云会根据将士所立军功的多少进行赏赐。当然,赏赐什么,赏赐多少都由凌云说了算,现在不制定统一标准。

这两个制度一出台,立即在军中刮起一阵狂热的风暴。一时之间,军心大振,士气高涨,尤其是那些幽州降军更是欢喜异常。他们都没想到会因祸得福,投在凌云帐下反而拣到了天大的便宜。

这股风暴不但在凌云军刮了起来,而且还蔓延到周边各地,蔓延到了刘虞和公孙瓒的军中。一些负面情绪因为这个消息的到来开始在他们二人的军中悄悄滋生。

回到渔阳城的第十天,凌云接到探子的禀告,赵云被公孙瓒派到了潞县,在单经帐下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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