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含冤(修)(1 / 2)
“咣当”,铁门打开了,两个狱警站在门口:“李明,有人见你”。
事情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期间不停歇的审问把已经就瘦弱的李明折磨的更不成人形了,小腿上的一棒子造成了他的小腿骨折,至今腿上还打着石膏。
两个警察把李明架上了轮椅,向着会见室推去。李明在北京举目无亲,他不明白会是谁来看他。
看到李明被推入会见室,坐在铁栏前的两个人一齐站了起来,居然是李明的经理赵志刚和王刚,王刚手上还抱着李明的毛头!小毛头看见李明被推进来,挣脱了王刚的手臂,钻过铁栅栏一路欢叫着扑上了李明的怀里。李明紧紧抱住了毛头,眼泪禁不住的涌了出来。
同毛头依偎了半天,李明的心中才渐渐的平静了下来,抹了抹眼泪,看着经理和王刚那关切的目光,心中涌现出一丝暖意,毕竟还有人在关心着他!
经理看李明没那么激动了,才小心翼翼的问道:“怎么样?还好吗?他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李明忍住眼泪点点头:“我没有事,你怎么样?”
经理笑了笑:“我还好,老板现在正在住院,估计半年之内好不了。经过这件事情以后,大家都辞职不作了,我已经找到一份新工作,还是老本行,今天代大伙来看看你。”
李明不好意思地说道:“真对不起,是我连累了大家。”
经理摆了摆手:“其实大家都很感激你,你替我们大家出了一口气,我早就不想干了,哎……,不提了。今天来是看看你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我认识几个著名的律师,可以请他们做你的辩护律师。放心吧,从法律上讲你这叫正当防卫,有好律师替你辩护没有事的,不要担心,当时在场的人那么多,都可以为你作证的,我还等着你出来以后和你喝几杯呢,听说你酒量不错呀。”
王刚在旁边说道:“说的对,咱哥们儿这么老实,怎么会做违法的事情呢?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哥们儿别担心,我好几个女朋友听了你的英勇事迹都向我吵着要看看你,等你出来我给你介绍几个。你小子真行,那么条大汉竟被你干掉了。不过也够悬的,听经理说要不是保安及时赶到,另外两个人可要把你活扒了。不用担心,好歹我们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这点法律常识你还是懂的吧,只要证据确凿,能够证明你当时确实是出于自卫才杀人的,法官肯定会判你无罪的。”
听着这番话,李明的眼泪禁不住又流了出来,两人急忙好言相劝,商量了一下请律师的事情,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三天后,经理赵志刚终于给李明请来了一位颇有名声的律师,在会见室中,见到律师的李明犹如见到了救命的稻草,急速的扑到铁栏杆前,双手伸出栏杆紧紧地握住律师的手,眼泪不争气的刷刷的往下直流。
两个狱警急忙将李明架开,喝斥着让他在轮椅上坐好。那个律师尴尬的揉了揉被握得疼痛的手,对李明说道:“我是北京昊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逸文,这次受赵志刚的委托为你做辩护律师。你的事情我大概的听赵志刚讲过一些,今天我来这里就是要你在律师委托书上签个字,以证明你真是委托我作为你的辩护人。李明,你不要太激动了,如果你相信我,就请在这上面签个字吧。”说完,将一份委托书从栏杆外面递给了里面的狱警。
李明急忙接过委托书,看也不看就在上面用颤抖的手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陈逸文收起委托书之后,望着李明微微一笑,说道:“好了,从现在起我就是你的辩护律师了,你现在把那天的事情对我详细地说一遍。”
想起那天的事情,李明的心中就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那天的经历,在这些天的提审中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然而今天再次提起,却还是让他感到心头郁闷难耐。
听完李明的讲述,陈逸文长出了一口气,望着李明说道:“我希望你给我讲的这一切都是事实,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让你无罪释放。好了,现在我要去找那天的几个当事人去了解一下情况,争取到时候在法*多找几个人为你作证。李明,在这段时间内你也不要有太多的想法,要相信自己,明白吗?”说完,起身告辞走出了会见室。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没有预料的那么好,没过几天,李明再次被提审,这次主审官却不是以前的那几位了,警察把李明推进来之后就关上门出去了,房间里只留下了他们两个人。
主审官上下看看李明,说道:“老实交待,你和死者有什么仇恨?”
李明一愣:“我根本不认识他。”
主审官冷冷一笑,走到李明的身边:“嘴挺硬的,明明你和他是一伙的,你们分赃不均,你怀恨在心才杀了他的,是不是?”
李明感到脑袋嗡的一声,他茫然的抬起头,望着主审官争辩道:“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什么分赃不均?我再说一遍,我以前根本就没见过他!”
主审管的脸上顿时涌出一丝怒容,伸手从桌子上拎起一个大皮包,冬的一声扔到李明的脚下,喝斥道:“到现在你还嘴硬!看看这是什么?这是从你的公寓里搜出来的,整整五十万元人民币!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而且从你的电脑里我们调出了你的犯罪记录,自己看看吧!”说完,从文件夹中抽出一张纸放到李明的面前。
李明强忍着头部眩晕的感觉,用颤抖的双手拿起面前的那张纸,纸上一行行的数字闪烁在李明的眼前:八月六日,希尔顿饭店偷得手机二十八部,共卖现款五万元,分给徐魁两万;八月十日,国际饭店偷得奔驰三辆,便卖现款一百一十万元,分给徐魁、陈爱国、赵明起、李志国各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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