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棵白菜的归属(上)(2 / 2)
这习惯也许是从程同祖上遗留下来的,其元祖在大家族里习惯了用侍女、侍妾笼络客人。所以程同被遗传了这套习惯。
可赵兴没法拒绝——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程家坳是他唯一熟悉的地方,他也不得不依托程家坳发展,程家坳现在是他唯一的“根”,所以他唯有点头。
实际上,寨里也就赵兴没感觉女人们的追逐,除此之外,是男人都感觉到了。他们未尝不因此而嫉妒,但赵兴待人一直很随和,山民普遍因他的存在获得不少收益,这令山民无话可说。这次,程同把目标确定为程阿珠,其余的人自然心中暗乐。
为什么快乐?
程家坳富裕啊,坳里的姑娘媳妇跟着老师学了不少做菜做活儿的手艺,其他寨里的姑娘哪比得上她们?老师现在订了程阿珠,那岂不是说,其余小娘必将在我们孩子中选择——(*^__^*)嘻嘻……这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仿佛是加强语气,程同在阿珠的欢乐中,别有意味地补上一句:“如此,告诉其他小娘,没事别来骚搅老师!”
赵兴知道,这话分明是对他说的。
他微微笑着,笑的意味深长
顿了顿,程同讨好地补充道:“夫子,刚才我们公议了一下:今后村里的族产‘私六公四’——私人得六成,‘公中’取四成。‘公中’四成与夫子平分,族里用着两成纳赋与抚恤孤老,夫子那份,由夫子自处,如何?”
赵兴显得宠辱莫惊,他平静地点点头,一言不发。
赵兴原先分到的利润,也没有完全归自己。他来自现代,还不习惯宋代奴隶式学徒制。他认为“按劳付酬”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所以,孩子们虽然在跟他学习手艺,但他规定了很细致的量化指标,依据劳动量和劳动成绩,付给孩子们薪水。
正因为有这一点基础,所以,在没有专利意识的宋代,当程同从“族中产业”里提两成收益给赵兴时,这个接近现代“专利法”的提案,没遇到丝毫障碍。但……程同觉得是恩赐的给予,按现代观念来说,其实是一种对脑力劳动的剥夺。
赵兴能怎么表示?他唯有面无表情。
如此表情却让程同摸不着喜怒,他心中没“专利费”的概念,所以,他觉得这么大的付出,对方只是“哦”了一声,这反应太平淡。等了一会,还没等到预期的感谢,他只好继续说下去:“过一段日子,夫子可打算让孩子们参加科举?”
赵兴摇头。
现在,孩子们的学识还没到参加科举的地步——开玩笑,学了两年的孩子,顶多是小学二年级水平。而童生试的水平在国朝建立初期曾有评定——相当于“高小(即小学三年级)”。
此外,赵兴教的全是实用知识。但在宋代,知识的衡量标准是写诗歌的水平。
现在,程家坳孩子,实用技术学了一大堆,论识字水平绝对超过了现籍蒙童,但论到作对联的水平……你能指望一个对诗词格律一窍不通现代理科生,教出一群李白杜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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