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阿狼的崛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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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阿狼的崛起

四个月后,初春,微寒。

g市北郊的一个夜市里,一个穿着黑色带钉皮衣,长长的头发染着几绺黄色,挂着一根银骷髅项链,显着几分不羁,一副古惑仔打扮的年轻男子坐在一个路边摊上,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剥着一盘香辣小龙虾吃。

这个长发飘飘的年轻男子长得极是英俊,虽然坐着,也可以让人感觉到他高大魁梧的身躯,不远处,正有一名端菜的小妹在悄悄的往他的这里瞧。

这名年轻英俊的古惑仔酒量似乎很好,一个人坐着已经喝了三瓶啤酒,看起来完全没有什么酒意,于是他又叫了一瓶酒,然后让老板添了一盘盐水煮花生。

端菜的小妹很快就过来了,先把啤酒打开放在他的面前,又去端上了一盘盐水煮花生,不过那花生把盘子堆得满满的,明显的比别的客人多。

那名英俊不羁的古惑仔提起酒瓶刚喝了一口啤酒,就见到有一个将短发全染成黄色,戴着一只耳环的青年男子一脸焦急的奔跑了过来,向着那喝酒的古惑仔高喊道:“阿狼,别喝酒啦,我刚才在街边看到大狗又带着人过来开片,一定是想抢我们在公园的档口,兄弟们肯定撑不住,快去啊。”

听着这人的呼叫,那长发英俊的古惑仔仍然不慌不忙的喝了一口酒之后,就跟着那黄色短发男子向街头另一边而去。

这个长发男子自然就是张浩天了,自从高云到p县之后,他一直在g市生活,学习这里的语言与风俗,了解着一切的情况,也在寻找着进入本地黑道的机会。这时候,他发现g市的小混混特别多,也就是粤语说的古惑仔,这些古惑仔,正是当地各个帮派里的最基本的力量来源,打架拼命,就是以这些人为主。

在思索了一晚之后,张浩天便作出了决定,让自己成为古惑仔中的一员。

在c市,由于他过早的显露了身手,很快就得到了苏志高的赏识,并成为他的核心成员,对于最基层手下的生活状况几乎是不了解的,而他要登上巅峰,就必须懂得每一块山石的习性。知道他们想什么,要什么,才能够掌握他们,然后驱策他们,所以,自己只能接近他们。

于是,他开始改变自己成熟稳重的形象,头发留长了,还染了几绺黄色,穿着也多了几分特异不羁,一付古惑仔的模样。而且也知道了一些道上的行话,比如说开片就是打群架,劈友就是用刀砍人,撇就是撤退,点相就是认人,雷气就是义气,大耳隆就是放高利贷的人,25仔就是卧底,鱼蛋档就是卖淫的地方,档口就是看的场子等等。

在上个月,他终于认识到了一群古惑仔,一共有八人,都是附近贫穷人家的孩子,有一半来自单亲家族,不过还没有参加帮派,以一个绰号叫“五筒”的年青男子为首,过去这些人靠着小偷小摸或者到学校下暴捞些钱花。

前段时间,西边的“工人公园”里开了一家露天舞厅,由于收费便宜,生意不错,五筒就带着一班兄弟去找到老板要了每月三千元的看场费,算是有了固定收定。

这样的小生意,真正的大帮派是看不起的,不过附近另外还有一帮由一名绰号叫大狗的人带领的古惑仔看着眼馋,想要抢过来,于是就发生了好几次争斗,张浩天插手了一次,帮着“五筒”打跑了“大狗”,只是说自己叫做“阿狼”,来自南方乡下,听人介绍来这里当保安,不过后来和经理吵了架不干了,现在一个人乱混着。

那“五筒”是因为头发剃得怪异,一团一团的像麻将中的五筒而得名,虽然和他表面亲近,但还没有把他当成真正的兄弟,平时弄的钱,自然就没有他的一份了。而来叫他的这个黄色短发青年叫做王彬,绰号就叫做“黄毛”,家住在张浩天租住房的不远处,父母在他八岁那天就离异了,他跟了父亲,不过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不在家,是爷爷和奶奶带大他的,为人倒是热心,在“五筒”一帮人中,与张浩天的关系最好。

没过多久,王彬就带着张浩天跑到了“工人公园”里。

这一带原来有一个大型的工厂,这个公园是给工人们休息的地方,随着前些年的破产下岗之风,工厂完了,工人们解散自谋生路,这公园也荒废起来。现在有人利用公园里的一大块空地搞了一个露天舞厅,而这个露天舞厅有一些年纪在三四十岁以上的舞女,做一些低廉的情色服务,由于成本低,附近的民工与老光棍又多,舞厅的老板靠抽成与茶水费还是赚了不少钱的,每月三千元的看场费自然愿意拿出来了。

还没有到那露天舞厅外,就见到一群青年男子拼命的跑来,有的手里还拿着棍棒。

这群男子自然是“五筒”一帮人了,王彬见到,立刻转身道:“妈的,打输了,阿狼,我们快撇,别让大狗的人追上来了。”

张浩天熟悉了g市的一切,已经有了崭露头角之心,现在正是机会,那里会放弃,便一挥手道:“慌什么慌,大狗的人还没有追上来,出来混,怎么个个的胆子都像老鼠一样。”

他的话,隐隐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王彬听了,第一个停住了脚步,咬着牙高声道:“操,我们每一次有生意做,大狗都要带着人抢过去,不过我们太没有种了,一开片见到他就要跑,阿狼说得不错,我们不能再像老鼠一样了,别忘了,上次阿狼还帮着我们打跑过大狗哩。”

随着王彬的声音,另外几名古惑仔也纷纷停了下来,却一共有六人,王彬看了看,就道:“五筒呢,他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这时有一个二十来岁,留着小圆头,身体高大,胖乎乎的青年道:“大狗刚才带着人来,指名点姓的要砍死五筒,五筒见他这一次带的人特别多,第一个就往东边跑了,而我们……我们当然不能再留着白白捱揍。

说话的这个胖乎乎的青年,张浩天认得,叫做吴典文,因为胖乎乎的有些像熊猫,因此绰号就叫做“熊猫文”,虽然身体高大肥壮,但胆子却不怎么大,便拍了拍他的肩道:“熊猫文,大狗这一次带了多少人来?”

那吴典文道:“有二十几个,妈的,大狗的人越来越多啦,我们……我们也越来越干不过他。”

上一次两帮人争斗,大狗只带了十人过来,比五筒这边的实力强不了多少,张浩天只放倒了三人,大狗就匆匆跑了,这次他带这么多人来,自然是做了充分的准备。

张浩天点了点头,然后环视了一下包括王彬在内的七名青年,道:“上次我和大狗照过面,他的胆子比五筒大不了多少,两个没胆子的人带着一群没胆子的手下争来争去的有什么意思,要是有种,你们今晚就跟着我,我保证会把大狗变成小狗。”

王彬听了,忍不住道:“阿狼,上次你虽然帮我们打倒了三个人,可是……可是这一次对方有二十几个,你……你能行吗?”

张浩天哈哈一笑道:“能不能行,你们跟在后面看就行了,总不会连看的胆子都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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