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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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小狼叼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几个半死不活的野鸡和野兔。

“又是大雄和大雌给的?”

卫乐为了好称呼那两条蟒,直接以雌雄来称,被众人嘲笑省事。不过省事就省事,反正大雄和大雌自己又不在意,于是这个称呼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是的是的。”鹦鹉停在卫乐肩上,蹭了蹭他的脸。现在它的羽毛又长了回来,变得和以前一样漂亮,鹦鹉便开始四处飞来飞去,也不知道是想招惹哪个鹦鹉妹纸,当然以卫乐的经验,这家伙这么自恋自屁,估计一般的鹦鹉美纸它也看不上,不然也不会跟小狼混在一起,一狼一鸟天天在外面惹事生非。

“你们两个又去后山了?不是让你们少去吗?小心大雄和大雌馋了,把你们当零食吃下去。”

卫乐拿出牛肉干和瓜子喂这一狼一鸟,见它们吃得开心,这让唤人把这些野味拿去处理。

“少爷,小人回来了。”

子浩抱着一包东西从外面进来,满头大汗的。

“我又不急着要,你何必这么赶?把东西放在学堂,然后去休息一下吧!”学堂的生石灰没有了,卫乐便让子浩去弄一些回来,对方生怕回来晚了让少爷不满,一路跑着去又跑着回来,真是累死他了。

“是。”

子浩把生石放到学堂,然后回下人房休息,顺便喝点水解渴。

“少爷,这么多野鸡和野兔,正好风干了留着冬天吃。这皮毛赏奴婢可好?”

大雪看着这野兔皮,想着跟少爷讨几张给孩子冬天做件小斗篷裹着应该很暖和。

“你要就拿去吧!回头让李大叔处理好了给你,只是颜色不太好看哦!”

野兔基本上都是灰色的,小孩子用的放也太素了点。

“颜色有什么关系,暖和啊!”

实在太难看她可以在外面缝一层面子,这样就好看了。

“随你吧!”

卫乐现在用的皮子全是上等皮料,是京城的师母和皇帝送的,这些野兔皮做的衣裳他想穿还轮不到他呢!

野鸡野兔很快就收拾好了,小狼看着有些馋,卫乐便让小雪给他一只剥好皮的兔子,让她解馋去。

又拿了一个苹果让鹦鹉自己吃,然后才继续回房改作业。

易锋从练武场出来,就看到小狼在吃兔子,而鹦鹉在吃苹果。这一狼一鸟算是卫宅的吉祥物了,大家都疼它们。

当然山上的那两条蟒除了卫宅人,别人都不知道有这么大两条蟒就住在后山,卫乐也是把它们当成看家蟒了,让它们小心后山进人,如果是不认识的就告诉鹦鹉,他们会派人去处理的。两条蟒智商不低,对卫乐的话也还算听,所以才会经常送猎物给卫乐。

没错,就是卫乐。虽然卫乐收下后给谁知它们管不着,但猎物点名是给卫乐的,别的人没份。哪怕卫凡替大雌治好了伤,也没有他的份。在两条蟒的心中,是卫乐要救它们所以这群人才同意的,不然雌蟒能不能活下来都还很难说,所以卫乐才是它们的恩人,其他人顶多是恩人身边的小马卒。

是的,就是小马卒,要不是它们答应了恩人不吃人,这些小马卒早进了它们的肚子了。

可以说卫乐虽不会什么异能,但是在别的动物们面前好感度刷得满满地,也不知道为啥。卫乐自己也搞不清楚,但是大动物小动物对他都很有好感,也乐意听他的话,当然这话要鹦鹉来翻译,他可不清飞禽走兽的语言。

“你们又去后山了?”

易锋说的第一句话和卫乐之前说过的话一样,不愧是两口子,瞧着心有灵犀的样子,真能把人妒忌死。

“……”

一狼一鸟装死,埋头苦吃就是不吭声。

易锋也没怪它们,在他看来小狼和鹦鹉就应该四处跑,不应该被关在家里当成是家兽家禽,不然养久了没野性。

比起卫乐的儿子糙养,闺女娇养,易锋显然没他那样纵容小狼,所以平时在易锋面前,小狼基本上往后山跑是不会被骂的。

当然前提是不能让小爹知道,不然大爹会立即背叛他们之间的默契,站在小爹那一边的。

所以说,有了爱人的男人都没有人性,被小爹吃得死死的,背叛闺女就跟喝水一样容易。不就是欺负她没嘴不会说话嘛!

大爹真可恶,不跟你好了。

还不知道自己被儿狼闺嫌弃的易锋回房换过衣服后,便去书房找伴侣。而这时小狼和鹦鹉也吃完了自己的食物,一狼一鸟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玩着。

“不吵吗?”

易锋是唯一一个不用敲门就能进入卫乐书房的人。

“很吵,但也很宁静。”

吵的是耳朵,心却是宁静的。

“你的才干留在这里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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