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过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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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大悲且怒,要株连给元后保胎却失败的十几名御医的三族。另有御医联名进谏:女子早嫁早孕,本就于自身和胎儿都不利。元后年幼体虚,本不该产子,是元后执意保胎,才造成最终的一尸两命。坚称太祖不应处罚那十几名御医。否则,他们整个御医院的医官,都要集体请辞。

太祖闻之怒甚,坚持连进言的御医们,都要一起杀。可若是如此,以后恐怕没有医者敢做御医了。那王公大臣、皇亲贵族们,去哪儿看病?这怎么行!

最终,盛怒的太祖被满朝百官劝谏,终于恢复理智,冷静下来,释放了一干涉事御医。

经此一事,太祖便颁布了一条女子“十五议嫁,十八而婚”的《适婚律令》。《适婚律令》规定女子十五及笄,才可议嫁。而男子十八及冠后,方可娶亲。

这条律令颁布后,女子晚嫁了,果然对其本身和腹中胎儿都有利。

于是,这条律令便一直保留至今。

从太祖至今,已近两百年。如今女子,尤其是高门大户里未出阁的少女,晚嫁者多。大多都是十五及笄后才开始议嫁,准备嫁妆。

然而自上任景明帝继位后,大景西南、东北各地,战事纷起。官府大量征兵,虽最终打退了蛮夷,但激战数年,大景的青年劳壮力战死者甚众。结果,整个景朝老弱妇孺居多,造成军队人数骤减。

景明帝为平衡人口,便修改了《适婚律令》,规定:凡女子年满十三开始议嫁,年满十五已及笄了,便可嫁人生子。而年满十八者,则必须出嫁。年满十八而不嫁者,其人或其家庭,将被罚银五十两,或者由官媒婚配,强行令其出嫁。至于男子,年满十五则算及冠,及冠可便可娶亲。

同时,先帝景明帝和当今景暄帝,都鼓励寡妇再嫁。

修改《适婚律令》后,平民和商户家的适龄女子,多半十三便开始议嫁,十五出嫁。但几乎所有官宦世家和簪缨世族家的女孩儿,大多沿袭旧令,都还是十五开始议嫁,待年满十八才出嫁。

岑二娘今年六月才满十二周岁,还未开始议嫁,她却已经在钱庄里为自己存了大笔的“嫁妆”银子。

思及此,岑二娘蓦地脸红了。

立柏走在前面带路,他一直密切注意自己身后的动静,突然一直跟着他的脚步声停了。他猛地转身往后看,就怕岑二娘被人掳走了。待他见岑二娘安然无恙地伫立在身后不远处,紧绷的心弦才略松。

立柏走近岑二娘,轻声问:“姑娘,怎么不走了?”

“无事。”岑二娘庆幸:幸好自己戴着帷帽,不然大庭广众之下莫名闹了大红脸,还真是不好见人,她轻吐口气,“走罢。”

“好。”立柏转身继续往前,不过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他以为先前岑二娘停下,是因为他走得太快,她跟不上。

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纵然岑二娘是大家小姐,但她自小便聪明可爱,不仅模样讨喜,小嘴儿更甜,天生自带哄人本领,再加之记忆和悟性遗传了岑二爷,十分出众,学什么几乎都是一学就会。不仅在西府受宠,便是东府和南府的长辈们,也甚是喜爱她。

岑二爷对子女实行的都是放养政策。而岑三老爷则几乎从不管孙子孙女,他一心扑在能给他脸上增光的岑二爷身上。

岑二爷从不拘束孩子。自小,岑大郎和岑二娘只要学会了父亲和先生布下的功课,就能在小厮、护卫的陪同下,外出游玩。

大景民风开放,年轻女子多有在外行走的。不过,大家闺秀一般只有节庆日才会被允许出门。且为了名声和安全,都会戴帷帽,身后还有护卫追随。一般平民、商户女子,才会大咧咧地在街上转悠,连帷帽都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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