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莫与少年论倾城(1 / 2)
韶华殿之主是个传奇。
市人传曰:珞城之主有一子,才学惊世,皓月之容,珞城之主宠之如命。
珞城败于纳兰王朝后,一朝之主指定珞城城主之子常住本朝,名曰常住,实为质子。
纳兰王朝之主,纳兰氰,在见到珞城少主后,便速速传令下去,将质子府更名曰:韶华殿。
从此,韶华殿之主便成了宫廷中的的传奇。
韶华殿四面环水,大殿独立于其中,其四面之流水,不知源头,亦不知去往何处,有去无回。但殿外景色可以说极好,日光初现,蒸腾着水汽环绕在大殿周围,仙气袅袅。
韶华殿里乱做一团,宛桃来到这里便担着韶华殿近身侍女,此时此刻,她正在毫无头绪的寻着什么。
“黛主子啊,黛主子,你在哪啊?你可让我好找……”桃花树上打瞌睡的霍澜听见声音,睁开眼睛,竟是如墨一般的颜色。他迷迷糊糊地低下头寻着声音的出处。
“宛桃,我在这里。”微风轻抚过桃枝、桃花,散了几片花瓣,碎了几朵新桃。树上的人儿着着白衫,在微风中略显单薄,白衣飘飘,白衫浮动,有所谓羽化而登仙之势。
宛桃寻着声音,便看到桃花树上的人儿,即使这些天天天看着的人儿,她也不禁微微一愣:
霍澜有着墨色的发,被他用一条素色发带松松垮垮的束在脑后,偶尔有几缕发,调皮的逃过了发带的束缚,却也福帖的贴在脸颊上,随着微风,合着桃花飘动。扑面而来的,尽是桃花的香气。花香,醉人,美人,倾城。
他的脖颈上挂着红绳,上面系着磨了棱角的玉佩,红绳衬着他的皮肤很是白皙。少年最美的,还是那双墨色的眸子,少有的墨黑色,眼里三分纯真,三分认真,余下四分叫人看不透。被这样的眼睛看着,好像任何人都没有秘密。也正是因为这样,反而让人更愿意接近他,这就是这个少年独有的魅力。
这样的孩子,还能用倾城来形容的吧。无论怎样,对于一个刚过十岁的孩子,倾城之名过于沉重了。不论这个人儿是否有着惊世才情倾城之貌,在她眼里,他只不过是个孩子,那些名声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太过沉重了。
纵使这般,她的黛主子依旧担的起这个宫殿的名字,他着实有着惊世才情,即使这些都不被人所知,可是她都看在眼里:他性子极懒,常常在不同的地方小憩;他对食物很不挑剔,却独独钟情清甜的桃花酥;他精通棋艺,可解奇难之棋局。他也着实容貌倾城,见惯后宫三千佳丽的帝王,在初见他容貌之后,将质子府赐名为“韶华殿”。
三千佳丽,难比一朝韶华。
这样的少年,该是年华大好,前程似锦;该是继承大业,该是巩固江土。却不该是如今这般,囚在异国方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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