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2 / 2)
明诺心里难受,没看完整场就跟言励走了。司机还没来,体育场外因为交通管制打不到车,恰好夜风熏然,言励便提出要走一走。路上明诺给欧洋发微信汇报情况,欧洋秒回,只有一个字“哦”。这就是欧洋说话的风格,言简意赅,少说多做,所以明诺放心把薛雨交给他,仰头对言励道:“其实薛雨他们乐队不是这样的,以前骆晨在的时候,他们乐队很强的!后来这个吉他手是差了一点,可是薛雨唱歌很好听的!薛雨长得也特别好看,搞乐队的里面,他是最好看的一个!”
言励笑着点头:“对对,好帅。”
“唱歌也好听!你知道吗,他会唱海豚音!我听过,特别棒,跟那个俄罗斯的维塔斯一样,嗷嗷的!”明诺强烈安利。
言励还是笑:“海豚音就是嗷嗷的?”
“我不懂那么多啊,我又不会唱!”明诺很用力地想证明自己的眼光,“总之薛雨很厉害的!如果今天不是吉他手脑抽,表演一定会非常成功,会比怪兽乐队更成功……”
说着说着,他自己也没劲了。
毕竟吉他手出了状况,毕竟今天的表演没有成功。薛雨想用这场表演打一场翻身仗的,可是现在……
明诺叹了口气,猛地晃了晃自己的头,道歉:“对不起,本来想带你听演唱会,刺激灵感的……”
“为什么道歉?”言励失笑,“我确实有点灵感冒出来啊。”
“真的?”明诺半信半疑,“跟我说说?”
“呃……”言励卡壳,抓头,“容我想想。”
这就是明显在说谎安慰明诺嘛,明诺又不傻,这点小把戏当然看得出来。他扁扁嘴,并没有觉得心情好过多少,反倒更低下头,沉默。言励非常理解脑残粉明诺的心情,然而他自己没当过谁的脑残粉,想安慰又不知从何下手。正犯愁呢,突然明诺一脚踢开脚边的小石子,小石子轱辘轱辘,滚到路边停着的一辆车上,“当”的一声轻响,砸到了保险杠。
“滴、滴、滴、滴!”
震天响的防盗报警声响了起来。
明诺和言励齐齐吓了一跳,是真的一跳,三秒钟后,他们看着对方,哈哈大笑。
明诺把手机放进口袋,左看看右看看,确定身边没人,忽然把自己的五指塞进言励手心里。言励低下头,眯着眼与他相视一笑,紧紧地握住。两人像两个春游归来的小学生似的,在晚风轻拂、栽满柳树的路上甩着胳膊,缓缓而行。这感觉静谧美好极了,明诺好后悔自己不是个诗人,竟不能念一句应景的诗,点缀一下这难得的时光。
他问言励:“美国大街上这样公然牵手的gay多吗?”
“你不是去过纽约吗?”言励笑着反问,“你觉得呢?”
“我去纽约的时候都快忙死啦,每天行程都是排满的,除了发布会就是茶会酒会,还要抽空采访设计师。”明诺一边抱怨一边笑,“不过时装周上,每个人都超好看,每件衣服都超好看。”
“偷偷告诉你,我最开始做编辑的时候,其实根本看不出哪件衣服妙在哪里,哪个设计有多么令人拍案叫绝。我是男生,怎么会懂女装。当然也没人教我,你知道我最开始去的那家杂志风气不怎么好,没人教你东西的,学不会,就等着被淘汰好了。我没办法,就每天留心观察街上的行人。”他直视前方,迎面走来一对情侣。情侣拉着手,他跟言励也拉着手,两对擦肩而过,明诺把额头蹭在言励肩膀,露出一只眼睛,悄悄地看女生的背影。
“我观察每一个人穿衣的风格、气质,试着通过这些分析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相信每个人都不会随便决定自己的穿着,即便她嘴里嚷着我只是随便穿穿而已,可是如果这件衣服真的让她像乞丐,她是绝不会穿着这身出门的。”明诺回过头,与言励五指交叉,“我从她们入手,一点一点增强我对时装的了解。那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百褶裙,什么是伞裙,什么时候穿打底裤,什么时候要露出小腿。其实路上的漂亮姑娘真的有很多,每一个都是搭配界的高手,无论款式还是颜色都无可挑剔。言励,有时候人们觉得穿在模特身上的才叫时装,才叫时尚,其实不是的。每个普通人都懂时尚。与其说设计师是潮流的引领者,不如说他们是潮流的引导者,他们的理念与大家合拍,于是就变成了新一季的时尚。”
“所以,”言励笑着接话,“抱着与人争输赢的念头去做设计,大家是不会买账的。因为时尚早就在每个人心里存在,只是有些人敏感,有些人模糊。设计师的工作,就是用自己的作品让‘时尚’两个字变得更清晰而已。”
他停下脚步,面对面看着明诺。
明诺背后,闹市区的led屏幕正滚动播放着广告与电影预告片,明亮的灯光为明诺勾勒出清楚的轮廓。
栽着垂柳的街道走到了尽头,车水马龙嘈杂起来,明诺在一片明亮与嘈杂中扬扬头,笑。
“想到做什么主题了吗?”他问。
言励轻笑出声。
“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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