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3章:尘封的故事(五)(1 / 2)

加入书签

邵武三十一年的那场内乱,曾经力敌韩国雄师的禹水军、顺水军这两支魏国精锐,双双覆灭,其两位被誉为王室健儿的军主,禹王赵元佲被弩矢命中胸口、危在旦夕,随得到御医的诊治后侥幸活了下来,但因为伤到心肺,变成了半个废人;而靖王赵元佐,则被刚刚登基为君王的赵元偲流放到南梁,明升暗降贬为南梁王。

在这场动乱中,张皇后一系、太子妃翟氏一系,包括南梁王赵元佐的舅族,但凡曾经站边东宫太子赵元伷的贵族世家,皆遭到魏王赵元偲秋后清算。

赵元偲以『谋反作乱』的罪名,将这一批人全部处死。

由于牵扯贵族实在众多,当时大梁菜市血流成河,其中有些人甚至根本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稀里糊涂被卷了进去,白白丧生。

这件事中最关键的三个人,前魏王赵慷被赵元偲活活气死,靖王(南梁王)赵元佐遭流放,唯独前太子赵元伷,仍被圈禁在皇宫监牢内。

当时,初登大位的赵元偲信守承诺,册立当初那名女官王娡为皇后,毕竟赵元偲之所以能登上大位,几乎仰仗王皇后与禹王赵元佲这两位智囊——皇后王娡替他应付着宫内的事,而禹王赵元佲则替他应付着宫外的事。

相信不知情的人,绝对想不到,二十几年后被陈淑嫒、被施贵妃几番针对却毫无动静,每日只诵读道经,丝毫不参与宫廷内争斗的那位看似柔弱的皇后王氏,实际上是一位极其擅长权谋的女人,她曾以前太子妃翟氏身边女官的身份,将整个大梁皇宫玩弄于股掌之间。

而随着皇后王氏的上位,郑城王氏强势崛起,俨然跻身于魏国名流行列。

然而,王娡被册立为皇后,这件事也引起了王娡一名好姐妹的嫉妒,后者不明白,为何魏天子(赵元偲)单单看中王娡,于是乎,曾经的好姐妹形同陌路,这个女人,即是日后的施贵妃。

在册立王娡为皇后的同时,赵元偲以如愿以偿地将萧晴养到幽芷宫,即二十年后,大梁宫廷内缄口不言、成为禁忌的『萧淑嫒』。

此时,萧淑嫒已怀有身孕,十月怀胎之后诞下一对儿女,其中这个女婴,即是玉珑公主。『PS:就是这个点,作者本来想将男婴写成主角赵弘润,但是感觉太狗血了,所以还是算了吧。』

不得不说,萧淑嫒所生的这对儿女,是一个糊涂账,真正知情的人,谁也不清楚这对姐弟或兄妹,究竟是前太子赵元伷的子女,还是当今魏王赵元偲的子女。

因此,心中感觉不大舒服的赵元偲,曾想过将这对儿女溺死,但经过萧淑嫒苦苦哀求,这才暂时作罢。

要知道,萧淑嫒曾因为被前太子妃翟氏下药导致流产的原因,使得当时御医对她做出了无法生育的诊断,那时,萧淑嫒如遭雷击。

毕竟不能生育,对于任何一个女人而言都是致命的,前太子妃翟氏,不就因为有这方面的隐疾,才对她嫉恨万分么?

因此,这对儿女,简直可以说是上天赐予她的奇迹,她无法保证,日后是否还能生育。

不过,经过萧淑嫒的苦苦哀求,她这对儿女总算是幸存了下来。

倘若说这对儿女使赵元偲心中不舒服的话,那么圈禁在皇宫内的前太子赵元伷父子,则更让赵元偲感到如鲠在喉般的难受。

长达十二年的夺妻之恨,使得赵元偲决不肯赦免赵元伷——他可以流放南梁王赵元佐,但唯独赵元伷,他不能忍。

在赵元偲看来,赵元伷父子必须死!

但是,什么时候杀赵元伷父子,这是一个问题,而目前,由于禹水军覆亡、禹王赵元佲重伤,使得赵元偲不敢贸然杀害赵元伷父子。

萧淑嫒察觉到了这件事,他太了解赵元偲了,知道自己心属的男人是一个掌控欲望极其强烈的人,绝对无法容忍赵元伷。

一想到此事,萧淑嫒便心乱如麻。

毕竟,赵元伷与她终归是十二年的夫妻,而且前者以往对她也不错,更要紧的是,当年王娡针对赵元伷的种种阴谋,其实萧淑嫒或多或少也知道,只是她希望回到赵元偲身边,因此昧着心视而不见。

因此,萧淑嫒对赵元伷本来就心中有愧。

而如今,赵元偲俨然已是魏王,却仍然要对赵元伷赶尽杀绝,这让萧淑嫒很是不忍。

忽然有一日,宫内传出了一则谣言,言『萧淑嫒所生那对儿女,并未陛下(赵元偲)所出』,这个谣言,让萧淑嫒心惊肉跳。

毕竟她所生那对儿女的亲生父亲究竟是何人,这本来就是她与赵元偲都不愿捅破的那层窗户纸,而如今,既然这层窗户纸被人捅破,那么,依赵元偲的性格,他势必会杀她那对儿女。

果不其然,没过几日,刚刚成为内侍监秉礼大太监的童宪,便带着几名小太监来到萧淑嫒的幽芷宫,企图带走萧淑嫒的那对儿女,萧淑嫒以死相逼,童宪无可奈何,这才退走。

当晚,赵元偲来到了幽芷宫,尽管萧淑嫒苦苦哀求,但最终,赵元偲仍就命人带走了那名男婴,只留下那名女婴,即日后的玉珑公主——在赵元偲看来,女婴可以留,但男婴必须杀死,以绝后患。

这件事,让萧淑嫒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决定设法救出赵元伷,让赵元伷带走那名男婴。

可问题是,她在大梁毫无帮衬,单凭她一己之力,如何将赵元伷带离大梁呢?

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禹王赵元佲,以及当时早已出阁辟府的怡王赵元俼。

相比较重伤昏迷的禹王赵元佲,萧淑嫒与怡王赵元俼的关系更亲近,毕竟想当初她与赵元偲私会时,便是王娡与怡王赵元俼在从中安排。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