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六章 走背运的周文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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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华在教委及二十一中做的那些事,虽然人神共愤,但在法律上问题却不大。他没有大的贪污,也没有乱搞男女关系。法院对他判得很轻,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这还是他胡吃海喝,让二十一中欠下巨额债务。

八十年代初人事与劳动管理部门曾有过一个文件,对于犯罪但法院判其缓刑的可以保留公职。到了九十年代这个文件渐渐就没哪个单位执行了,但这个文件也没宣布废止。就看这个犯罪的人在原单位人缘或与领导的关系怎样。

周文华的人缘是一塌糊涂,教委系统包括机关里没人说他好。领导,祁汉明自己都因他倒了霉。新来的主任给周文华一个双开处分,他哭都没地方哭。

祁汉明被贬到文联下属的书画院任书记。书画院只是副处级的事业单位,他这个正处级去当书记,这个处分是非常重的了。

祁汉明没什么怨言。那天在现场,他听到了太多的群众议论。群情激愤,几乎没有不骂他的。

背负万众一词的咒骂,再遭受这样的处分,祁汉明也觉得自己是罪有应得。

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祁汉明不是坏人。他一生最大的错事就是那天将王春秀拉进房间。事后才知道,王春秀本来就是被校长支派来的。只不过王春秀害怕,在他门口犹豫徘徊,刚好他一拉,王春秀没反抗就进去了。

反正祁汉明从此就陷入王春秀的温柔乡。他感谢周文华英勇献身,为他守护王春秀。这就是错误的根源,否则他绝不会将一点真本事都没有的周文华当心腹。

祁汉明掏钱办了一个文化用品经营部,交给没有生活来源的周文华。这个经营部经营一些文房四宝,画纸、画笔、颜料还有其它一些体育、文艺器材等等。他没责怪周文华,是自己识人不准怪不得别人,相反周文华倒因自己的用人不当吃了亏。

本来日子过得也很好,经营部的收入比教委时的工资要高得多。周文华又渐渐地变得志得意满,还是当老板好啊,起码不比当公务员差。

周文华的背运还没走完,他还要倒霉。就在半个月前,一个老头来他店里要钱。这个老头这阵子经常在这一带各个店铺里要钱,简单地说就是一个老乞丐。

这天,老头又来了。刚好周文华没零钱,身上与店里不是一百的就是五十的。老头说,你这样的大老板,给一张五十的也没什么。周文华不给,哪有给五十打发要饭的?

两人争执了几句。老头一生气就在周文华的店门口拉屎。天底下要饭的多了去,还真没见过这种要饭的。周文华火气大了去,没考虑许多,对准老头屁股踢了一脚。

这一脚踢下去麻烦大了。老头躺地上不起来,说他被踢伤了要去医院。周文华当然不会送他去医院。他知道,老头只要去了医院从此就会讹上他。

事情果然如此。警察来了,将老头送去医院。经检查,老头没伤,但他就是不出院。非说身上这儿痛那儿痛,要医院反复检查。

老头的儿女及其他家属也来了。天天在周文华的店里吵闹。要周文华赔钱,张口就是二十万。那时的二十万可不是小数目,对于一般老百姓是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买卖也无法做下去了。店里天天都有人吵闹,哪有顾客上门?但周文华坚持不赔钱,为了人道主义可以补偿两千。

老头家属将两千元钱扔得远远的,坚持要二十万。其实二十万当然不是老头家属的目标,周文华砍砍价大约两三万就行了。但周文华就是不砍价,这问题没得谈。并且连医疗费都不出。

没有医疗费,医院就将老头往外撵。老头打死也不出医院门。碰到这种无赖,医院也没办法。

家属们还天天到周文华店里吵,你要是还想做买卖就得答应我们的要求。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尹天寿知道周文华正在焦头烂额,这时正好可以趁虚而入。

张秋生听了尹天寿介绍的情况,摸摸脑袋,心想,要是带着周文华老婆去同学们那儿走一圈,这个,恐怕很牛-逼吧?李满屯、孙不武、韩冠阳及华寒舟等等恐怕要口水流一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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