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案的理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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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凶手敢于在叶明烯家中杀人,还将死者伪装成叶明烯,那么他必须肯定真正的叶明烯一定不会回来,不然他再怎么伪装也是作无用功。而叶明烯的尸体被藏得很隐蔽,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心理变态的宋野行,凶手藏尸的行为还会一直隐藏下去,再过几年,尸体变成一堆白骨,再想查明身份,难度系数呈几何倍数增加,案件很可能会因为查找不到线索而变成悬案,侦破无期。能知道叶明烯已死的人,只能是凶手本人。”

“发现无名女尸的李浩只是个街头上偷东西讨生活的小角色,偏偏技术还不怎么样。他会铤而走险入室盗窃完全是被诱惑的。我记得他当时的证词是这么说的:在街上寻找目标下手的时候无意中听到有个女人给别人打电话,说自己马上就要出差,可是有一扇很容易被翻进去的窗户开着,想让朋友帮忙关下窗户免得失窃。她留了钥匙。”

“当时我听到这份证词时就觉得很怪异。试想,如果是你家的窗户没关,你会在大庭广众下说自己家里怕失窃吗?有句话叫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你这么一公示,即使没贼也要招一个来了。再有就是,她为什么会提前留下钥匙,难道知道自己家里会出现这种状况不成?不然一般就算留钥匙,也是直接留在亲朋好友手上,发个短信私下里说一声就好,哪用偏偏找个人最多的市中心商业区说一声,这不是故意的才怪。”

“我想,我们需要寻找的凶手是个女人。”程攻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掏兜里的烟,他点燃一只,默不作声,等待大家反应过来。

“女人?怎么可能!人在濒死的时候暴发出来的潜力是非常大的,捂死一个人是需要很大的力量的,不然对方在挣扎过程中很容易逃脱。再说,公墓的四具尸体都是宋野行从离他们家不远的偏僻沙地里偷回来的,那么凶手至少要将死者运到沙地附近埋起来,一个女人,扛着个死人,大半夜的到处走,可能吗?”

“凶手怎么运送尸体的问题,咱们暂且不谈,只说几位目击者的证词。宋野行口口声声说他在半夜的沙地附近遇到的是披头散发的女鬼。留长头发的,不能百分百肯定是女人,那么加上李浩所说,他在市中心听到的故意打电话的女人,声音伪装容易,但要让人分不清男女还是不容易的。两下印证,我倾向凶手是女人这一结论。”

“我同意程队的结论。另外补充一点:我们主要负责外围调查,叶明烯生活的圈子很窄,她几乎没有朋友,手机通讯记录里的电话也少得可怜,再加上郭宝玉与之分手的过程很是纠结,这种时刻的女性心理是很脆弱的,对男性多多少少有些抵触,能接近她的,十有八九是个女人。”

经过分析讨论,凤台山公墓案与叶明烯家无名女尸案是同一凶手的可能性极高,而且这个凶手很有可能是个女人。程攻将其他人赶回家休息,他则连夜写好报告,请求上级领导同意他们并案侦察。

第二天下午,报告很快通过指示,两案正式合并。

B市,文沫住宅。

罗沁撑着轮椅,艰难地去够门铃,比划了下手与门铃之间的距离,无奈放弃,动手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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