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被难住(2 / 2)
“还有铜钱。”曹彦兴致索然地说道。
徐宝四下看看,没瞧见,问:“哪呢?”
“窖里呢,一串串的,一堆堆的,瞧不清楚。”曹彦摇头。嘴角向下抿着,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还有三个粮垛呢,那粮垛瞧着不高,下面是深坑啊。从深坑里冒出来,又在外面围的围子。”一个禁军大声喊道,眼圈是红的。
徐宝能理解禁军们的心情,禁军在外面的边境驻扎,三年一轮换,他们司的人也要过去指挥。外面的日子苦,受伤了还担心往后的日子不好过,而一个地方官,可以贪墨这许多,心中自然难受。
徐宝努力地回想,根本没有记载姓柳的这个县令,别说是宋史,即便是扶沟的县志也没有,这么一个大~贪~官,竟然不见书面上的记录。
可见如果自己没来,没有西夏人的报复行动,那么柳县令会很‘低调’地度过一生,那么多的粮食和金银,不知道是被后代挥霍了,还是没来得及转移被女真人给抢走了,或随着大撤退跑到了南面。
当然,这个不需要研究,需要琢磨的是,还有多少与柳县令一样的官员,怎样能把这些官员家里的钱给抠出来。
官员家中一大堆钱放在那里不用,纯属浪费,影响经济发展,耽误货币流通,要谴责,要追责,要想辙。
一时间,徐宝看向柳县令,目露笑意,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似的,艺术品值钱。
“哼!”柳县令被看得直发毛,冷哼一声,想以此来缓解心中的紧张。
“嘿嘿!你死定了。”徐宝丝毫不以为意,反正对方是要死了,不但对方死,对方的孩子什么的全得死。
“何来死定一说?”柳县令嗤笑一声,说道:“顶多治我一个外奸入、内奸出,烽候不警之罪,西夏入我不察,乃外奸入,徒一年半,我县中有人出去报信,我不察,是内奸出,徒一年半,合徒三年。”
他的意思是说,有奸细进来了他没察觉,那么判他一年半,有奸细出去他没察觉,判一年半,加在一起是三年。
徐宝一愣,然后哈哈大笑:“你唬傻子呢?你犯的是死刑,十恶之首,谋危社稷。”
“未曾谋社稷。”柳县令辩。
“那你最少也是谋叛。”徐宝又说一个。
柳县令摇头:“不曾叛,有人谋背本朝,将投蕃国,或欲翻城从伪,这叫叛,我没有想着投靠敌人,所以不是。”
徐宝:“那你也可以算是‘不道’之罪。”
“非也,其注有云: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此与我所做之事无干。”柳县令又摇头,轻笑着说道。
旁边的曹彦等人茫然以对,没明白是啥意思。
徐宝挠挠头,嘟囔:“什么破刑律,欺负我最近忙,没空好好琢磨是不?等着,我把你送京城里去,我让别人收拾你,对呀,你这是通罪,犯罪的人是西夏进来的人,你私通他们,与他们同罪。”
“不是,非是通敌与知,乃未上报而私决之罪,可徒可流,不可杀。”柳县令的意思是说,我不是通敌,我是想要私自设套,但是没有通报上官,我犯的错,可以追究到流放和徒刑,但不可以是死刑。
“反正这钱你拿不回去了,你白干这么多年了,你完了你,回头我就专门研究这个刑律,还收拾不了你了,哼!”
徐宝没办法了,他真没仔细研究过宋朝的刑律,只是背下来一部分,没空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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