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亡魂之争执3(1 / 1)

加入书签

寡妇阿花走了,赵三家变得十分的安静,这会天色真的也不算是晚,在屋子里面的三个人还能听得清楚隔壁那户人家小猫爬上墙头的声音,伴随着泥墙上面的泥顺着往下漱漱往下流的声音。 赵三的手臂已经重新包扎好了,只是她的眼神却一直盯着寡妇离开的方向,过了良久好像是才想起来这方勇还在她屋子里一般,然后问道:“小勇,你吃饭了没有,没吃的话姐这就去做。”方勇连忙说道:“我吃了,就是娘今天说有点不放心,让我来瞧一瞧看看你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方兰点点头,然后起身进后院的灶房,留下坐在凳子上眼神紧紧跟随着方兰的赵三和眼神一直看向赵三的方勇。看见方兰进了后面的灶房,方勇知道他姐肯定是去做饭去了,因为刚才那一地的饭菜就表明这两口子肯定是还没有吃饭的。看来这一时半会儿是不会从灶房里面出来的。

于是方勇放心的坐下来。故意把那凳子弄的响了些,赵三的眼神随着声响的响起回到方勇的身上。??? 他用那只受伤的手去拿着一只茶杯,然后另一只健康的手去提那上面的水壶,往里面倒了水移到方勇面前,动作倒是不见因为方勇伤了他故意装出一丝不快或者装作疼痛的样子,方勇自然也是心安理得等到这赵三给自己倒茶水,这一是来到他家,二是这姐夫给远道而来的小舅子倒杯茶水倒也不**份。就算这姐夫的手臂是刚刚冲动的小舅子给弄伤的。方勇抬起茶水喝了一口,然后对着对面的赵三说道:“今天这个事情我不会道歉的,现在我就是想弄清楚你和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但是也不知道我姐说的那个女人和我说的那个女人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你可别想用对付我姐的那一套来对付我,二狗可给我说了:“昨天晚上他回来的时候。经过榨油坊,可是看见你和一个提着菜油壶的女人好不亲热,只是只看到一个背影,你可千万别告诉我那只是个来打菜油的人而已。你不是在内院里面打油饼嘛,什么时候还管起了前堂的生意了?”

赵三听了他这话一愣。然后又赶快说道:“唉,你说那个,那个还真的就是来打菜油的一个人而已,这不是昨天榨油坊的生意太好了。这前天做的油还有的剩,管事的让我先到前堂来挡一挡,你知道的,那榨油坊的男人些,这个天气。哪个不是让随便套上件褂衫就出门的。而且那里面全都是些还没娶媳妇的大老爷们,这身上的东西自然是收拾的不干净,这不是你姐嫁过来以后,说是这个天气了不能单穿见褂衫就出门,我每天都要收拾整齐了才能出门,这昨天在前堂挡生意才轮到了我,要不然拿着后堂的高工资干着前堂的轻松活哪里能轮达到我的。”

方勇是对这话是半信半疑的。他不确定那个女人到底是不是真的就像是赵三所说的那样到底是不是真的也就是一个前去打菜油的人。但是他的话里面还是有些是真实的,经得起推敲的,那在后院打油饼烧火炉的,都是些出力的活计。穿的少很正常,到时候动起来的时候说不定还要打着光胳膊呢。再者他每天早上和下午都可以看见那些人穿着褂衫从铺子前面经过。倒是初次看见赵三那身整齐的,站在他们之间异常显眼和干净的装扮大吃了一惊。但是随后他一想这样才是正常,这榨油坊的工作大多除了前堂的大多是些体力活,自然请的就不是那些已经娶了老婆的上了些岁数的人,都是些年轻的。家里没有收拾的人邋遢一些也是正常的。

站在前堂挡生意的穿着都是有要求的,最起码要看起来干净整齐,人也不能长得难看。显然那个时候赵三符合条件也是正常的。真是说起来,赵三都可以作为那里的一块活招牌了。在这个榨油坊里面当然是不可能分得清楚那些油是赵三榨出来的那么清楚。只是他也是听说了的,自从这赵三去到那个榨油坊以后。听说那个榨油坊的前堂很多时候都忙的不可开交,市场需要从后远处后院抽调人手,而赵三每次都能被抽中。但是说了也怪,那些来买菜油的人。要的量都是不多的。所以导致她们两三天就需要去榨油坊再去打菜油,这样一来赵三没隔两三天就需要暂时充当一下前堂。或许那真的就是一个买菜油的人也说不一定,方勇想。

然后又等到方勇我问道:“那我姐说的钱是怎么回事?”赵三这下好像真的是火了一样,那只受伤的手抬起来在他自己的胸前拍的噗噗作响,然后对着方勇说道:“那钱,那钱。那钱要是真的是我赵三拿了的。那我赵三真的就算是不是人了,我恐怕你自己也不知道,那钱其实就是当时我给你们家的聘礼钱,当时我拿去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你娘会把钱在回门那天给兰兰拿了回来,要是知道的话,回门那天我是根本不会让她带回来的。回来以后她叫我知道了那钱,我就说退回去给你娘或者是放在她自己哪那儿我就当做是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把钱放在了哪儿。只是这今天晚上,我刚刚回来。饭吃刚端上桌子来。便被她一下子给弄到了地上,刚才你来的时候你也是看到了的。就是因为说那钱没了。还有不知道听哪个说的我在外面还有个女人。我这天天接触的都是些大老爷们,哪里有时间去接触什么别的女热啊。再说了,刚才你也看到了。我们家里面现在真的是揭不开锅了。那白米饭说倒就倒了。我这都忙了一天了,又饿又累的。就和她吵了起来。后面的事情,就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了。”说完,赵三看着自己受伤的手臂无奈的笑了笑。(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