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几首歌(1 / 2)
《在太行山上》唱罢,音乐声一转,赛珍珠唱起《歌唱二小放牛郎》。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不是他贪玩耍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王二小。九月十六那天早上,敌人向一条山沟扫荡,山沟里掩护着后方机关,掩护着几千老乡。正在那十分危急的时候,敌人快要走到山口,昏头昏脑地迷失了方向,抓住了二小要他带路。二小他顺从地走在前面,把敌人带进我们的埋伏圈,四下里乒乒乓乓响起了枪炮,敌人才知道受了骗。”
“敌人把二小挑在枪尖,摔死在大石头的上面,我们那十三岁的王二小,英勇的牺牲在山间。干部和老乡得到了安全,他却睡在冰冷的山间,他的脸上含着微笑,他的血染红蓝蓝的天。秋风吹遍了这个村庄,它把这动人的故事传扬,每一个老乡都含着眼泪,歌唱着二小放牛郎。”
这首歌,余生当年在后世上学的时候也唱过。当时觉得没啥意思,丝毫没有看《黑猫警长》或者《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来得爽快。直到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再看这首歌,才能逐渐体味出其中一丝与众不同的意味。
抛开作品的宣传意味不谈,这部作品客观看来,倒是有几分少年意气的慷慨激烈,和明知危险却从容而往的史诗味道。
如果将王小二这个人拉下神坛,单独看来。那么,他首先是个少年,十三岁的少年,正是中二的年纪,正是一旦热血上头,什么都敢干的年纪。正是褪去童年懵懂,认知世界与自我的年纪。而在如今日寇横行的中国,当外敌入侵时,少年一怒。置自己的生死于度外,便是寻常事尔。
不过,中国之强大,也正因为有如此少年。这首《歌唱二小放牛郎》。赛珍珠先用中文唱了一遍,但是歌唱时,背景的大屏幕上,却开始放映余生当年在上海记录的、诸多学生一起上街游行,与日本人的走狗黄道会的景象。
忽而。又转为当年刘湛恩邀请余生在上海滩各中小学文艺汇演上讲话的影像。而且,居然还配有当年余生讲话的录音。声音由小而细琐,逐渐变成大而清晰,在第一遍《歌唱二小放牛郎》唱完后,余生的声音完全由背景中凸显出来,正是他当年借梁启超的雄文《少年中国说》,劝诫上海青少年的段落。
“日本人之称我中国也,一则曰老大帝国,再则曰老大帝国。是语也,盖袭译欧西人之言也。呜呼!我中国其果老大矣乎?梁启超曰:恶。是何言!是何言!吾心目中有一少年中国在。 欲言国之老少,请先言人之老少。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
“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鞭棰之惨酷,惟我少年当之!”
“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惟我少年享之!”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文言文凝练成的文字,在大声吟诵的时候,有如歌谣。这是完全不同于黑人,或者欧美文化的一种奇特的说唱。虽然大多数好莱坞明星听不懂中文,但是青小艺从刘王立明那里弄来的影像,同时有中英两种字幕。
当歌曲配上吟诵,当意味明确无疑,一种少年为国的意气,便表达的清晰无误,淋漓尽致,由不得好莱坞在座的众人不动容。
所以,还不等赛珍珠开始唱第二遍英文版的《歌唱二小放牛郎》,台下的众人便鼓起掌来。
第二遍《歌唱二小放牛郎》,赛珍珠是用英文唱的,这个时候,所有的观众都听懂了。然后,一种苍凉的史诗味道便浮泛开来。所谓史诗,便是用诗歌的形式,用押韵的文字,来叙述历史。因为文字独特的韵律,有许多的史诗是可以歌唱的。例如《荷马史诗》或者《格萨尔王传》。
《歌唱二小放牛郎》满足史诗的一切基本特点,而且,不得不说,这个故事还契合西方文明对史诗理解中的一个母题,即无畏!
西方的史诗,顶尖的作品,便是古希腊双目失明的诗人荷马创作的那部《荷马史诗》。其中除了绝世美女海伦之外,最出彩的人物,莫过于战神阿喀琉斯和统帅赫克托耳。
当阿喀琉斯提出挑战的时候,赫克托耳明知自己不是对手,为了尊严与士气,这只能毅然决然的出战。最后不敌而亡。阿喀琉斯固然是英雄,赫克托耳又何尝不是?而其慷慨壮烈,反而更让人动容。
在观众席就坐的,不是明星,就是各大公司的演职人员,以及一些受到邀请的富豪,其受教育的程度都不低。自然而然的联想到《荷马史诗》中的细节。虽然王小二和赫克托耳的差别有点大,但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所在却是相同。如此,王小二在众人心中便由一介少年,变成了与赫克托耳相似的英雄。一股苍凉韵味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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