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南京真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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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别墅这么大的事情,夜无光自然要和其他的八个人商议一下,如果自己没有谋生的能力,那么搬进别墅也就等于放弃了难民收容所的救济,三十六个孩童和九个少年便会衣食无着。但别墅中的居住条件至少会比现下强许多,更何况还关乎青小艺的闺誉。

几个少年也是举棋不定,吵来吵去,楚客道:“还是让小艺姐自己决定吧!如果小艺姐决定要搬,我们跟着就是。再说,如果余先生真的成了我们的姐夫,凭余先生的能力,给我们找个谋生的职位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青小艺原本还是有些满面羞红,听了此话却是眉头一皱道:“既然名分已经定了,那么我搬过去才是正理。只是,我既然搬过去了,便算是余家的人。虽然帮衬诸位弟弟也是理所应当,可总要问过余大哥才好。”

其余几个少年却不在乎青小艺如此说,只是哄闹道:“小艺姐脸红了!”

“夜哥,女生外向啊,小艺姐已经准备当家了……”

众少年哄闹不已,青小艺又无法还嘴,羞气交加,一跺脚便跑了。众少年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搬去余生的别墅。

余生并不介意众少年搬进自己的别墅,反正即使要住,也只有小细犬陪着他,实在冷清。不过,所有搬进来的少年和孩童,都必须按照余生的标准梳洗干净,衣着整洁。绝对不准有虱子或者跳骚什么的,藏在那些破烂的衣衫和不知道多久没洗的头发中带进别墅。

至于那些少年和孩童随身携带的破烂衣衫和棉被,被余生送进火炉中一把火烧掉。又给他们统一买了新的,每人两套。这些难民少年和孩童原本并不舍得,余生却毫不相让。青小艺身为女子,本来就爱干净些,此时又和余生定了名分,知道余生的良好习惯后,自然鼎力支持。

况且,余生不但给众孩童少年配发了衣服棉被,而且各种日用品也一样不缺,按人分配。又派人购买了新的两层床铺,按照军事化管理的标准,将别墅中的几间空屋子改造成了孩童和少年们的宿舍。花费不菲,一应条件比在难民收容所强了无数倍。少年和孩童们虽不习惯,却也着实没什么可抱怨的。

青小艺在孩童中威望极高,事情便办得顺利许多。待众少年和三十六个孩童搬进别墅时,形象气质已焕然一新。

数十个难民从收容所中搬进别墅的动静,已然惊动报社。自从日本人占了上海,大量的难民涌入租界后,只听说难民打破头也要进难民收容所,没听说哪个难民愿意主动离开收容所的。这一走就是几十个,而且都是孩童,而且还是住进花园洋房中,自然吸引各大舆论和报社的眼球。

这个时代的狗仔队已经很有敬业精神了。居然偷拍到青小艺带着几个孩童在余生的别墅进进出出的照片,再一对比余生前几日当街大唱情歌的照片,事情的脉络自然呼之欲出。

于是,让余生痛恨无比的小报又出现了,并且还是头条——《<精忠报国>才子余生路遇佳人,三日后便已同居!》

小报一出,余生的大名便哄传上海滩。此时的上海滩租界,娱乐产业极为繁荣。世事太过于沉重,所以,有太多的人需要一个精神寄托。而这名人的风流韵事,便是各类人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

余生的八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传播开来,以至于这一日电影拍摄任务完成,余生回家时,却发现有几个记者带着照相机和笔记本等在别墅之外。

众记者一看余生到来,便蜂拥而上,问道:“余先生,我是《大华晚报》的记者,请问与您同居的小姐叫什么名字呢?你们又是怎么相遇的呢?可否给大家讲述一下?”

“余先生,我是《英和日报》的记者,请问您新歌的名字叫什么?版权作价几何?”

“余先生,请问您收养这么多难民儿童有压力么?您收养这么多难民儿童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与你同居的小姐么?”

“……”

有几个孩童在别墅的门口张望,余生挥挥手,让他们回到别墅中去,然后开口道:“众位先生,在接受采访之前,我可以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么?”

“……”记者们愣了一下。看这态度,余生比他们还像记者啊。

“请问各位报社还招聘报童么?我想,我收养的这些孩童应该足以胜任。”

“余先生放心,我们报社的报童名额不限,只要卖出报纸,就会有收入!”说话的是《大华报社》的记者。其他的几个报社记者虽然笔下的记录飞快,却也大都随声应和,“余先生放心,我们这些报社招报童都是不限名额的。”

余生点头笑道:“那就多谢各位了!大家问的问题我也听明白了。我可以告诉大家,住在我别墅中的女子是我的未婚妻。自小接受传统国学教育,恐怕对这种出名方式会心有顾忌。所以,有很多隐私性的东西我不会回答。”

“那一天喝醉酒之后唱的歌,是我最近创作的新歌,名为《胭脂扣》。但是,这首歌其实并不适合男子歌唱,所以,近期我会把这首歌的版权卖掉。毕竟,娶媳妇也是需要彩礼的嘛!”

余生开了个不冷不热的玩笑,众记者便也附和着笑了起来。

此时突然有一个记者问道:“余先生,我听说,您是从南京逃亡而来的,这个消息属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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