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很喜欢你(1 / 2)
2000年,城市与乡间的贫富差距快速扩大,扩大,扩大,大成了几何倍的增长。
在时代腾飞的国际之城港岛之外,底下还紧跟着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城市,时代渐渐繁华迷乱,然而赫连尹居住了四年的云江,却还沉眠在大山深处,那是一个交通闭塞,贫穷落后的小山村,他们几人到达县城后,还需依靠一种叫山轮车的工具进入山道,山轮车由黄包车演变而来,科技时代,人们抛却了人力拉行,改成了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没见过如此阵仗的元熙肩上的旅行包滑落在地,张大嘴巴,“这……”
“怎么了?”赫连胤罩着帽子问他,其实只要出了繁华的城市,他就无需在装扮了,因为这里的人大多猜不出是他,就算猜出了,也不会疯狂追星,因为在他们的理念里,就没有追星这一项想法,也许见小伙长得俊了点,那就多看几眼,但不会露出花痴的爱慕神情,更不会疯狂尖叫。
“我们这是来到贫民窟了吧?”元熙吞了吞口水,眼前的市集小摊上,压根就没几个年轻的女孩,就算有,也是黝黑清瘦,人们皆穿着灰扑扑的旧衣裳,女的脸色蜡黄黯淡,男的瘦骨如柴,让人看得心中一阵发紧。
赫连尹蹲在地上挑水果,不忘抬头对几人说:“想要什么吃的就赶紧去买,山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没有西餐厅,没有咖啡厅,没有披萨店,没有快餐店,也没有衣服店,超市,就连小卖铺也没有噢。”
几人闻言瞪眼,江辰希就不明白了,“既然这里条件这么差,我们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旅游……”
他话还没说话就被赫连胤踹了一脚,赫连胤居高临下看他,冷傲睥睨,“你废话怎么多啊?让你去买就去买,不然饿肚子了哭死你。”
这动作惹笑了两个女孩,也惹笑了围观陌生人的一群大叔大妈们,他们常年生活在破落的小县城里,何时见过长得这么高大漂亮的男孩啊?这几个外来客,皆穿着他们这里见都没见过的帅气衣裳,个子高挑,透着只有电视中才能见到的优雅贵气。
“行了,你别打他了,快去买吧,这里只有一个小卖部,就在转角的街口,你们去看看有什么吃的就都带点吧,那里出来一趟不容易,我再去买点蔬菜和肉,对了,千万不要买重的东西。”赫连尹提醒他们,慢慢站起身,把手中袋子递给老板称斤,这里也没什么水果可以挑,只有苹果和橘子,所以她就只能多买一些。
“为什么啊?”元熙不明白。
赫连尹拍他的肩膀,抿唇,“别问那么多了,快去买吧,现在都已经中午十二点了,等下上山要需要5个多小时呢,在不快点搞定,山中夜里可是有野猪和狍子的呀。”
元熙瞪大咕噜噜的眼睛,精光微闪,“小尹妹妹,你这说的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
元熙坏坏一笑,扬眉,“那我们到时候可以去打猎啊。”
“你想得美啊,没那身功夫,你敢去打猎,你野心不小啊。”赫连尹笑容温柔,这丫的,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想得太天真了。
“那你们那里没人去打猎的吗?”
“没人敢去的,平凡百姓,讲究的都是平平淡淡,平平安安,哪个没长眼睛的敢去犯那庞大野野兽?要长刀没长刀,要猎枪没猎枪,是嫌自己命太长了是吗?”
元熙吃惊,“你们连猎枪都没有?”
“那你弄一把来给我看看?”
“你早说啊,要是知道能打猎,我肯定从部队那边弄几把枪过来。”
赫连尹摇头,笑话他的天真,“带枪你想上飞机?很傻很天真?”
“大不了坐车。”元熙努嘴。
“坐车要36个小时,行呀,你丫既然说为了打猎可以坐36小时的车,那回头等我们回港岛后,你去弄两把枪来,我陪你在来云江一趟吧,到时候我坐飞机,你坐车哈。”赫连尹调侃他。眼珠明净。
元熙一懵。
所有人都笑了。
韩洛宵勾住元熙的肩膀,笑容戏谑,“你丫的就别贫了,别说36小时,以你这性格,我看你坐8小时车就该埋怨天,埋怨地了。”
众人再次爆笑。
赫连尹看了看右腕上的手表,笑着说:“好了,既然我们这里有六个人,那就分配行动吧,不然杵在一块也是挡路,元熙你跟江辰希一组,负责去小卖部里买干货,比如方便面,糖果饼干,记得不要买重的,比如饮料,千万别带,还有,糖果要多买一点,我有用。”
“好。”江辰希应道,不理会一旁叽叽喳喳的元熙,拖了他的领子就走。
元熙手脚并用,手舞足蹈地挣扎着。
远远的,赫连尹似笑非笑地追去一句,“元熙你就从了他吧,别反抗了,体力留着,等下还要爬山呢。”
赫连胤哈哈大笑,对她竖起大拇指,“果然有哥的风范,够毒舌。”
赫连尹微微一笑,扭身对任夏瑾和韩洛宵说:“你们两一组,你们负责去买生活用品,山上没有洗发水和洗衣粉,你们都买点吧,但是不要买大瓶的,太重的拿不了,还有,在买点纸巾,再帮我买50块肥皂吧。”
任夏瑾诧异,“小尹,你要那么多肥皂干嘛?”
“你别管,帮我买来就是了,我有用。”
“好吧。”
韩洛宵和任夏瑾相携着进了生活用品店。
赫连尹和赫连胤则仍然停留在集市上,赫连尹买完了水果,又开始买肉了,她拣了几条排骨,又拣了不少瘦肉块,赫连胤不解地看着她,眸光深邃,“你怎么买那么多肉?你不会告诉我,山上连肉都没有吧?”
“那到不是,山民家里都有养家禽和猪牛的,到时候想吃,可以向他们购买,我买这么多肉,是因为晚上我要去借住,这些东西有一部分是要给借住的人家的,另一部分的食物,我想晚上做一餐好的,再想邀请几个朋友过来做客。”
“是你儿时的玩伴?”他的声音轻轻的,分为悦耳。
“8岁认识的,现在也应该16岁了吧。”
“不会在山里上学吧?”
“怎么可能,山里只有小学,初中和高中都是要来县城念的,就是那里,我初中就去在那里念书的。”赫连尹手指一扬,赫连胤循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就看见了一座五层楼高的老旧初中,墙基内的老魁树都秃了,歪歪地斜靠在爬满青苔的灰墙上,就像一个即将迟暮的老人。
赫连胤微微愕然,“那就是初中?”
比起港岛的初中,差了简直不止一个级别。
“是的,没有投射仪,没有音响,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没有饮水机,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刚去港岛的那会,真的很不习惯,有种电视中平民闯入皇宫的感觉,所有的繁华和时尚,我都感到不习惯,还有英语,在港岛,几乎家庭条件好的,都会先学英语,但对我来说,这门课就像在听别人讲方言一样,脑袋一片空白,根本就不明白老师讲了什么。”赫连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有淡淡的笑意,所有曾让人感到痛苦的事情,最终都让人笑着说出来。
赫连胤没说什么。
午时的阳光正好,斜照在她的面容上,折射出金色,温暖的,美丽的光芒。
他望着她,狭长的凤眸渐渐变成了出神的墨黑色。
购买物品前,赫连尹明明已经交代了不能买重的东西,但元熙还是忍受不住饮料的诱惑,他买完零食泡面后,还私自背了一大瓶雪碧在背上,这时候,健力宝饮料消失了,雪碧出现了,奶茶国际化了,变成了统一奶茶。
赫连尹摇了摇头,却没说什么,等下让元熙自己去体会远山之行吧。
几人把东西分配好,背在自己背上,赫连胤想帮赫连尹多分担一下,她拦住了他的手,笑容明媚,“不用,以我的体制来说,这点重量不算什么。”
她总是这样不解风情。
好在他已经了解了她的性格,见她坚持,也没说什么。
韩洛宵主动帮任夏瑾分担一些肥皂,两人倒是听话,没买多余的重的东西。
一个小时后。
他们从山轮车上下来,背后皆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元熙额外还抱着一瓶大雪碧,一下山轮车,看见眼前延绵千里的黄土山坡,眼珠差点脱眶,“这怎么回事?难道是要让我走上去?”
这话是问赫连尹的。
赫连尹眉眼似笑非笑,“是的。”
“走多久?”
“四个小时吧。”
“什么?!”元熙震惊了,“去云江还要四个小时?还是徒步?”
“是的,这里是山下,我们走四个小时就能到达山脚,云江就在山脚,然后还可以往上走,这趟旅游,我就是想带你们登上海拔7000米外的高山,让你们净化一下心灵。”
身后哀嚎声声一片,江辰希痛苦地抱住脑袋,“小尹妹妹,你怎么可以这样?虽然我们挺喜欢爬山的,但是爬7000米,这简直是要人命啊?”
“我一个女孩子都能爬,你不能爬吗?”
“能是能,可是七千米啊,不是闹着玩的啊。”
“哈哈,你不用这么害怕,今天爬到山脚下就可以了,至于在往上的海拔,你想爬就爬,不想爬就留在家里休息就可以了。”说完,赫连尹背着包走在前头,“好了,我们快进山吧,记得两人两人挨在一起,互相照应,别离得太远了,就按照刚才的分组,记得照顾好同伴,好了,我们出发吧。”
赫连胤无声地走在赫连尹后面,笑容温柔美丽。
等与后面几人走出一段距离,他才快走两步与她肩并着肩,黄土高坡外是悬崖美景,山脉曲曲折折,与葱郁的树海缠绕在一块,高原辽阔。
赫连胤默默地望了一会,心情开阔。
“你刚才说的话不是真的吧?你真打算去爬7000米啊?”微风中,少年的声音低迷悦耳。
“当然是真的啦,难得回来一趟,不爬完整个山脉,怎么行呢?你看,那一片是茶树园,我以前总去哪里摘茶叶,到时候也可以带你们去逛逛。”
“好啊。”赫连胤眼珠明亮,“不过我们走那么快,他们会不会跟不上?”
“不会,通往山上的路只有这么一条,他们丢不了。”
“那就好。”
赫连尹点头,笑容湛然,“对了,忘了问你们了,你们有高原反应吗?如果有,就不能去见识从海拔7000米以上俯瞰世界的感觉了。”
“这个我倒不清楚,我们也没试过。”
“没爬过这么高的山?”她眼中蜷着笑意。
“没有,小尹,你把行李包给我吧,我帮你背着,你左手受伤了,不要给它太重的压力。”
她避开他伸过来的手,笑着说:“不用,背东西跟手没关系,我体制很好,可以背着走。”
他追过来,伸手去扒她的书包带子,“拿过来吧,我一个爷们跟一个女的出门,还让你背这么重的东西,这像话吗?”
“真不用啦。”赫连尹左躲右闪,笑意盈盈。
“快拿来!”
一只带着护指的手扯住她背后的带子。
赫连尹一愣。
人已经在他怀里了。
闻着他身上的清香,她忽然觉得自己的脸颊有些滚烫和晕眩。
赫连胤微挑着眉。
惑人的凤眼似笑非笑。
“叫你乱跑。”手指一凝力,赫连尹背上的旅行包就被他扒了下来,他优雅地拿在手里,眼珠迷人。
赫连尹皱眉,“真不用,我已经习惯了这种锻炼了,跑上去都不带喘的。”
“谁信你啊?”他的笑容如绯红的罂粟花,“就没见过哪个女人像你这么不解风情的,让男人适当的表现一下不行吗?哪个男人要没你优秀,跟你在一起,还不得自惭形秽死了啊。”
“那你会吗?”赫连尹问他,笑着离开了他的怀抱,没了沉重的旅行包,她的步伐特别轻快,矫健如飞,站立在一块花岗石上,白衣若雪,意态卓然。
赫连胤眼珠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一下子就失神了。
“果然练武的人就是不一样啊。”赫连胤怀抱着她的旅行包,忍不住打趣她。
她微微一笑,眼珠乌黑,“承让了。”
“一夸你就得意忘形,这可怎么是好?”
“所以你后悔夸我了?”她斜着眼,眼瞳含笑。
“哪能啊?天天夸你都不过分。”
赫连尹莞尔,“那你可以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跟我在一起,你会自惭形秽吗?”
赫连胤沉思片刻,眼神暗烈,“以前会,现在嘛,就还好了,自从发现自己会弹唱填词后,我才觉得,也许每个人擅长的领域不同吧,虽然我功课不如你,但好在音乐方面有点心得,人嘛,不需要样样精,不需要样样懂,能专攻于自己所长,追求于自己所爱,没什么大起大落,但不至于单调,有几个兄弟可以打打闹闹,有点未来可以期待,就很好了。”
“看来你对人生的要求还挺简单的。”
“心灵不专注的人,难于一心追求一件事,心灵不美好的人,无法带给别人欢乐,欲念多,野心大,也很可能被利益所侵蚀,如果世界上每个人的野心都这么大,都想着要做大人物,那这个世界一定很黑暗。”他是一个写歌的人,可以历经很多险恶沧桑,但他一定要放好自己的心态,一旦被商业所熏陶,尝过了金钱的滋味,就很难在维持最原本的面貌了。
作为一个歌手,他渐渐被时代所包装,不再是以前那个穿着白衬衫黑毛衣就可以直接上台的美丽少年,随着名气无限扩大,公司对他的野心也越来越强盛,面对外界粉丝对时尚的追求,公司希望他可以变成百变的,随着潮流更换不同的造型,如果他真可以成为百变天王,那么以后他在所有人心中就会变成一个时代的标志,所以公司对他的外型越来越严格,90年流行回味无穷的抒情歌,他就以矜贵的王子形象出现,20年劲歌摇滚时代来临,他就被包装成妖娆的朋克形象,十年后的2010年,如果那时他还在歌坛,相信他会是奠定三代流行歌曲的音乐教父。
即将十八岁的他,已经是个被商业所腐蚀的歌手,观众喜欢什么,他就变成什么样,对于中伤他的争议和舆论,都需要沉默对应,压抑也不能胡乱发泄,那不是他赫连胤的本性,因为他本性不是一个玲珑八面的人,他是个嚣张的,不羁的,幼稚的,有情绪的人。所以太完美的人反而虚假,让人觉得有距离。人嘛,总需要有一两个缺点,才能让人觉得这人还是个人,不然这么仙这么优秀的人,到哪都让人自愧不如,还怎么交朋友啊?朋友一旦见了他回家就开始自卑,觉得自己活得一点意义都没有,应该去死了。
他不想成为一个太完美的人,因为只有机器人才那样。
所以在创作方面,他会尽可能的保留着自己心底深处那一分单纯和美好,毕竟他本身就活得单纯而美好。
“看不出你还有这样的思想。”这是赫连尹对他的评价,所以她才觉得哥哥那么美好,就像她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那样,他活着就是为了让人羡慕和宠爱的,人人都爱他,就像太阳行星一样光芒万丈,温暖耀眼。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本书,过程如何,思想如何,都由你自己一笔一划填进去的,所以思想决定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话我赞同。”赫连尹笑得眼底似星芒闪闪,“你带着身后的吉他,也是为了在这次的旅行中找灵感创作么?”
“音乐与人,灵魂合一。”
“你会一辈子都喜欢音乐吗?”
“当然。”
“突然好想对你说一句话。”她俯视着他,微风从脸颊划过,翻飞了她鬓发,她眼珠明净,立在夕阳之下,恍如天地的光都被吸进那双眸子中,有着容纳万象的温柔和暖意,“我真的好喜欢你。”
赫连胤听见这话,差点跌了个跟头。
悠悠蓝天。
白云漂浮而过。
他笑得像个纯净的孩子。
而后。
他仰视着她,眼眸中那温柔,浓得可以溺死人,“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好喜欢你。”她大声地说,眼神无限向往。
“听不到啦。”他大声地回应她。
赫连尹静默下来。
然后她弯下腰,将双手放在嘴边,朝着花岗石下的悬崖大声说道:“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希望这一辈子,我都可以和你在一起,你说好吗?”
超然的声音飘进连绵不断的山谷森林中,久久扩散,久久不散。
似乎山中的每一花,每一草,都听见了。
“好。”赫连胤说,眼珠突然微微有些湿润,怕被她看见,轻轻转了头,也学着她的样子朝着山谷大喊,“好,赫连尹,赫连胤说好,你听见了吗?”
“赫连尹听见了,她说她觉得很幸福。”
“赫连胤也听见了,他说他比赫连尹感到幸福一百倍。”
赫连尹忍俊不禁,回头与他对望,笑容灿烂,“幼稚。”
“真心的。”
“你们等等我啊……”山的转角处传来了元熙虚弱的声音,他一脚架在山石上,毫无形象地低头喘息着,满头大汗,红唇齿白,“妈的,这什么鬼山道了,爬了两个小时了,都不见有任何人烟,这是要累死老子的节奏啊,还有前面那对,拜托你们秀恩秀可以顾着我们这些单身狗一点吗?我刚在离你们两百米远的地方都听到啦,腻死人了……”
“谁叫你要买雪碧啊,傻逼……”他身后的江辰希亦是气喘吁吁,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气都喘不匀了,“老子……也不行了,背着这一袋粮食走了2小时山路,光着牺牲的精神,就够来回趟长征了吧?”
“动作还挺快的嘛,阿宵他们两呢?跟上来了没?”赫连胤背着两书包一吉他问两人,神情一派淡漠,果然长期练舞弹唱的人就是不一样,肺活量不一般啊。
“不知道,回头一看,万里江山一片绿,毛都没有。”
“两人还没上来?”赫连尹问,神情担忧,韩洛宵的体力估计跟元熙和江辰希两人差不多,至于任夏瑾,她常年做家务活和打杂工,体力应该也不错的呀。
“没呢。”
赫连尹看了下手表,“那我们在这里等等他们吧,也顺便让你们两休息一下。”
元熙闻言,直接呈大字型躺在山道上,鼻尖全是泥土的味道,但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已经累成狗了,在乎有没有床,只在乎能趴上一趴。
江辰希见状,也倒在他身边,两人头靠着头,沐浴在温暖的夕阳中,看着山道旁星星点点的野花,还别说,真有一番滋味呢。
看来两人真是累坏了。
赫连尹这样想着,晚上一定要多做几个菜,犒劳一下他舍命陪君子爬山的勇敢精神。
夕阳西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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