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七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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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有意思,甭管自己碗里有什么,都觉得别人家的饭更好吃。

金老大物尽其用,卞龙效率极高。

初战告捷,胃口正好的蓝扇此时懒洋洋地靠在蓝翼怀里被顺毛,养精蓄锐,准备待会儿的“大餐”。

四个轮子舒适便捷的车子自然会把他们有型有款有范儿地送到“用餐地点。”

路途无聊,有点儿小兴奋的蓝扇忍不住找话说,扯着蓝翼开始吐槽。

妖魔精怪要修炼,花上成百上千年也要褪去妖身化出人形,这才算是有所成。

人类就更有意思,本来就已经是老天爷的亲儿子了,偏偏不少都巴望着自己血脉里能有什么特别的传承,再来点儿什么特别的力量,似乎这样就能高人一等与众不同。

和非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比,人类的这种对神秘力量的追求,根源大多不过虚荣。

可别小看这种虚荣。

对许多偏执的人来说,面子比命都重要。

尤其奥古斯塔这种对自己认定的“真实”深信不疑,已经疯魔到病入膏肓的家伙。

为了恢复所谓的“血脉荣耀”和“血脉力量”,这货真是什么都敢干,什么货色都敢勾搭。

做为一只货真价实被奥古斯塔疯狂向往成为的妖魔,蓝扇表示,他对这货的智商表示绝望。

瞄了一眼资料,这货好歹也是金尊玉贵长大,接受的都是豪华级的高等教育吧,当年的生物真的及格过吗?

连他这个“不科学”的都知道啥叫生-殖隔离,这不还是人类研究发明出来的名词吗,为啥那货居然还相信人和非人能生出混血来,简直就是个美丽的扯好吧!

老天爷能允许自家亲儿子被别的什么后妈养的“杂种”们“污染”血脉?!

别以为拳头大的就只有好处,看那些蝉妖为了繁衍有多拼就知道对他们这些非人来说,传承血脉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了,难度系数和本身力量强度完全成正比。

看看那些会玩儿的人类搞出来的什么狮虎兽,什么骡子。

那还都是根本连灵智都没开的普通动物呢,结果被玩出来的所谓“混血”后代有几个能有生育能力的,那概率简直比中彩票还难一百倍好吧。

动物都这样了,非人和人类?

蓝扇真想翻白眼。

想给他们这种非人类生孩子的人类不叫勇敢,那叫自杀。

这都是经验之谈啊,非人里也不是没人做过这种实验。目的是为了看看得到的后代能不能借到人族的气运,或者有没有可能产生个有特别能力的新物种啥的。

结果无一例外,全部失败的很难看。

然后冒天下之大不韪(也就是充分得罪了老天爷)的那票实验者也都死的很难看。

不过要说完全没有先例嘛,那也是有的,还很有名,二郎真君嘛。

时也,事也。

沧海都变成桑田了,今时也早不同往日。

这种成功完全无法复制啊。

除非有哪个傻子,愿意舍弃全部修为,再找来特殊的天材地宝改变体质,彻底成为一个人类,那肯定能生妥妥的,不过这样生出来的也就是普通人类婴儿,什么血脉力量都根本不可能有。

综上,蓝扇和蓝翼吐槽了一大段之后来了个总结,那就是,这个看着人模人样的奥古斯塔,肯定就是那种传说中的中毒中二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大脑,脑残没药医,可以放弃治疗了。

大白天的,连正午都还没到,车子开进一片私人庄园。

蓝扇和蓝翼在庄园外面下了车。

嗅着空气中如有似无的阴冷气息,蓝扇就像闻到了大师傅食堂里的菜香,连上露出一抹享受的,或者说垂涎的表情来。

金老大果然给力,今儿这顿也是大餐。

非但是大餐,论起“产地”还算是同乡。

看看这占地不小位置不错的庄园,貌似这位在家乡混不下去被逼流落异乡的“同乡”如今混得还挺不错啊。

里头是个纯魔,也是个蠢魔,蠢到既然已经听说金老大插手了还想豹口夺食的魔。

当年只剩一口气的狼狈逃窜,跑到大海对面儿靠着各种伎俩养了几百年,这是自觉实力见长啊,还是觉得他在这片已经经营成了地头蛇,肯定能压住金老大这条过江龙啊。

“都不是,贪心而已。”蓝翼一针见血。

这只魔想要奥古斯塔的那个盒子,那玩意儿本来就是魔物,还极有可能是已经生出器灵的魔物,对魔来说,简直是无法抵御的诱惑。

就像凤凰男和白富美,一旦到手,立刻少奋斗五百年还多。

蓝扇秒懂,“那就是这货教那个洋毛子给他老婆下魔种孕育魔胎的没跑了吧。”

蓝翼嘲讽地冷笑,“所以才是个蠢货。”

尘封已久的魔器就像是利刃,需要开锋见血才能恢复神通。

对魔器来说,还有什么比一个纯粹的全部都由魔气凝聚而成的魔胎更滋补呢。

反正要调一个已经疯魔的家伙上钩也不过就是几句话的功夫。

奥古斯塔之所以选择爱莎,第一是看中了爱莎身上世代“高贵纯粹”的血脉,认为只有这种女人才有资格与他的血脉结合当然爱莎独女的身份以及庞大的家世背景也是重点。

奥古斯塔某种程度上疯魔了没错,贪婪这种东西是本能,不需要过脑子。他打得就是一举两得的主意。

可是不管是疯魔的奥古斯塔和贪婪不自量力的蠢魔都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没过脑子就干了,他们真的想过他们要唤醒的是个什么玩意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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