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五章 人生轨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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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影颔,双眼温婉的凝视——

过了片刻,回道:“很快观察,他应该是失忆了”。?〈 ?

青年点了点头,脸色深沉,半响开口:“一个多月了,加快进程,明日便让他跟着一起参加刺杀行动。”

“大人,这恐怕不妥”。丽影黛眉微蹙,出言阻止。

“嗯”?青年出一个质问。

丽影连忙解释:“大人,他失忆后忘了基本的武学,虽然有时本能使然,但对打斗却丝毫不敢兴趣”。

青年一愣,一掌拍在身前的一个骷髅,骷髅受不了一击瞬间化为粉末,随后淡淡的声音传来:“那就让他学,从最基本学起,不会打架——交他,不会杀人——交他,我不求过程,只看结果”。

※※※※

花店已经被这些混混有意无意的围了三天,生意一落千丈。

老板娘作下了一个决定,将花店转让,去投靠他在衢城的哥哥。

曾经她不想,因为她哥哥是一个大混混,比徐小龙高级很多倍的混混,她明白了人善被人欺的道理,那就正式去开始她疯狂的岁月。

至于她为什么不收拾徐小龙?

懂得人自然懂。

……

龙卷风舞厅,虽然不是衢城最好的舞厅,但一定是历史最悠久的舞厅之一,也是最乱的舞厅之一。

里面的风格很低俗,里面的灯光很暧昧,里面的小妞很火辣,里面假装正经的人很多,慢慢的就少了。

不论是商界精英,政坛狐狸,还是懵懂小年轻,到了这里都会脱去那层厚厚的伪装,彻底疯狂。

本来就是寻乐子的地方,那干脆便让所有人沉沦。

……

“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喜欢吗”?老板娘指着荧光灯下的男男女女,问的很平淡,也不知她自己的心意究竟如何?

老冷依然冷酷深沉,梦梦眼神四起,似带着几分少女的叛逆。

唯有傻根,弯了弯腰,拘谨的道:“老板娘,我不喜欢这儿,人好多,我想去花店”。

夜幕,是大自然美丽的一件衣裳,特别是对于一些活跃的男女,夜幕给了他们勇气,给了他们最美丽的伪装。

龙卷风,像一把剪刀,将夜幕中的那一层戎装剥去,无数散着荷尔蒙的男女在这儿仿佛就是最好的催情剂,搂搂抱抱在稀疏平常不过。

此时,他们忘记了家,忘记了家中的老婆(老公)、孩子,正对他们翘以盼。

年轻是资本,挥霍是本钱,及时行乐,方为英雄本色。

可每当夜深人静,躺在床头仔细想想,这样的生活究竟得到了什么?

纸醉迷金,终有清醒的一刻;肆意挥霍,英雄也有迟暮时。

平平淡淡方为真!

……

“傻根,不,叶秋,我知道难为你了,可你也看到花店的情形,我们没有欺负别人,可有时候麻烦却会自动找上门来,只有足够强大,才能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明白吗?”老板娘没去看他,背着身讲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话。

傻根不懂,但又有点懂。

“叶秋,其实有些东西不需要懂,只要明白男人保护女人,那是天生的事情”。老冷拍了拍他的肩膀,第一次与之谈心。

傻根沉默。

“你愿意保护我和梦梦吗”?老板娘又一问。

傻根使劲点头。

是老板娘将他从大街上带回,供他吃,供他穿,供他住,这份恩情,情比天高。

……

“你就是叶姐吧!我是这儿的行政ceo”。来者年龄不算大,也不小,四十未到,三十出头。

没有传统的黑社会派头,白衬衫,留着长很飘逸。

见众人目光朝向了他,他如沐春风的一笑,道:“叶姐可以叫我阿军,时代在变,我们要跟得上潮流……老板让我辅佐你,有任何要求尽管提”。

老板娘点了点头,没想到如今的玩社会的人竟然开始了俗中带雅,就如同那种……当婊~子立牌坊的感觉。

“龙卷风的情况如何”?她问,也在观察,觉得阿军不简单。

阿军轻走几步,从吧台上拿过两杯酒,递了一杯给她,温文尔雅的回:“大舞厅一个,小舞厅若干,包房数百,每天都有固定的客流,学生党与无业人员占了两成,白领与社会精英较多,其中不乏衢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你费心了,不过我还有件事情要麻烦你”。

“叶姐请说”!

“我这个小兄弟是第一天接触社会,不太懂规矩,还麻烦阿军从明天早上起,找个人从最基础的交他”。

“叶姐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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