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要顺毛摸(2 / 2)
狂热的鸡血粉激动地表达着他们的激动之情,从声音可以听出,雷欧的粉丝并不是很多,但是他的粉丝们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特别容易激动,因此一听到雷欧的名字,这些粉丝就用他们嗓音撑起了最热烈的欢迎。
灯光啪地暗下,身着一身紫色劲装的男人从上方降落,服装中镶嵌了亮眼的晶片,每一个动作都使得他身上的晶片闪闪发光,在这样的黑暗中反而显得格外光彩夺目。
做了几个动作之后,劲爆的配乐响起,他的声音衔接而上,与配乐的劲爆几乎合二为一,在这样的音乐下,他的存在变得十分夺人眼球,一阵阵尖叫声在会场内响起,这一刻仿佛成为了他的领地。
只是也有一部分人并没有因为这般劲爆的音乐而躁动,他们显得十分平静淡定,或许是骨子里就没有震动的因子,在听到很容易引导人们激动感情的音乐时也没有任何感觉。
这样的人其中有三个就并排坐在一起。
林希认真聆听着音乐,双手相握,正襟危坐,仿佛是在听着最平缓的轻音乐一般,看到他的人挑不出他的错来,但硬要说他是在认真听音乐也不然,把摇滚乐听成轻音乐,真的是在认真听吗?
如此状态的林希自然也没有注意到身边两人的互动。
黑暗中,艾维斯握紧靳卿的手,时刻想要引起靳卿的注意力,一旦他没有回应,他便会用手指轻挠他的手心。
“大神,不要闹,好好听歌。”靳卿轻声道。
艾维斯眯着眼:“没什么好听的,不过是新人的手段而已,想要用疯狂的音乐吸引人们的目光,只是连一丝精髓都没有抓住。”
听到艾维斯的话,靳卿默默点头:“确实,他的音乐太暴躁了,他将自己融入到了音乐中,却忘记了音乐只是他手里的一种工具,不过想到用这种手法,跟他的性格倒是十分相符。”
这是靳卿第二次见到雷欧,第一次是在之前参加访谈时的楼下,那时的雷欧便如今天在台上的他,似乎一举手一投足都能引人注目,他表现出来的傲也与那天的情况相似,只是今天的他更加出彩罢了。
之前那次见面不过是巧合,靳卿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再次见到这个人。
艾维斯敏锐地抓住了靳卿语气中的几分熟络,故作生气道:“你都没有告诉我你认识他。”
“也不算是认识,”靳卿偏过头看艾维斯,“只是之前我见到过他而已,当然比不过我跟大神的熟悉度。”
艾维斯微笑点头,满意之色溢于言表。
大神什么的,果然要顺毛摸ヾ(≧へ≦)〃
靳卿无奈,他从来都不知道艾维斯竟然也会有这样的一面,如果不是两人的关系走近,或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大神孩子气的一面,不过这样的大神也挺可爱的,至少不是最初见面时那么高高在上,令人看到他就无端会产生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
雷欧奋力地唱着属于自己的歌曲,他希望自己时时刻刻都是舞台上最耀眼的巨星,而今天,他看到了来自观众的热情,令他更加激情澎湃,总有一天,他会成为歌坛巨星,让所有人膜拜,也要让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跪在他面前认错!
歌曲到达尾声,雷欧仍然意犹未尽,他睁开眼以最耀眼的状态扫视着所有人,直到目光落在两个人身上。
艾维斯,他当然认识,这个人是娱乐圈异类的存在,即使他的作品风格总是十分类似,当仍然牢牢站在娱乐圈的巅峰,不仅是广大粉丝们心中的大神,也是很多圈内人心中的大神。
艾维斯的成功不仅仅在于他的作品,还在于他在商业圈中的成就,即使一心两用,他也仍然成为商业圈中数一数二的成功人士,再加上他一贯洁身自好的性格,以至于成为了众多联邦人心中的男神!
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想过艾维斯会跟别人在一起,甚至很多人认为即使艾维斯跟别人在一起了,也会引起一阵阵轰动,但是如今,艾维斯跟靳卿的关系几乎属于半公开状态,轰动也有了,却不是曾经的大家心中所想的那种轰动。
靳卿到底有什么能力?不仅在短短半年间得到了别人用了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到不了的位置,而且还虏获了艾维斯?不过是一个少年而已?
他看着那个穿着白色礼服的少年,少年脸上带着不同于这个年龄的成熟,让人情不自禁对他产生认同感,但在这之外,也对少年的情况产生好奇,明明是那么稚嫩的脸,看上去甚至还没有成年。
雷欧对靳卿产生好奇,以至于他的声音也因为过分关注而出现了一丝不稳定,但也只是一丝而已,他很快调整了自己的状态,再次将最好的自己奉献给大家,当他的歌曲即将落幕时,他的目光再次扫向那个方向,却与艾维斯的眼神对上。
警告,不满,凛冽的冷意,艾维斯的不满从他的眼神中一丝不苟地传达给雷欧,雷欧不由抖了一下,心中对艾维斯有了新的定义,这个男人果然十分危险,呵,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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