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情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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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秦放歌能把持得住!”林宝卿对他倒是很有信心。
王紫梓却说不一定,“兴许他就喜欢这类型的也说不定!”
潘琳娜也凑热闹,“有的小男生对同年龄的女性不敢兴趣,但对成熟一些的女人就不一样。而且感觉秦放歌心理年龄比较成熟,还真有这个可能?”
“你们嘀嘀咕咕说什么呢!”她们交头接耳说得很小声,吴如慧没有听清楚,她们在说什么,但看她们表情似乎有点怪怪的。
左书琴连忙说没聊什么,然后自告奋勇去帮秦放歌的忙。
陈瑜珊现在作为酒吧的台柱,每天晚上唱歌其实并不多,左梦风说她压压阵就好。但今天晚上的话,秦放歌的到来,陈瑜珊显然是要让出这压轴的位置。
可陈瑜珊非但没有半分不满,反而还很高兴的给大家介绍秦放歌上台。
乐队那边还问陈瑜珊,需不需要他们跟秦放歌配合。
陈瑜珊说只要他们跟得上秦放歌的节奏就可以。
乐队的人都汗颜,也才想起来,秦放歌每回来酒吧玩的时候,总是会带来一些新歌。大家以前根本就没有听过,怎么可能跟得上他的节奏。而且,他也经常弹钢琴独奏曲的,不过这样也好,他们可以安心当听众,欣赏音乐的美好就行。
等秦放歌缓步登上酒吧的舞台的时候,这些乐手还跟着鼓掌,都是搞音乐的,知道和秦放歌的差距实在太大,不服气都不行。只是,今天晚上的秦放歌,在舞台的时候,废话似乎变得多了起来,他挥手压下掌声,笑着讲,“大家先别忙着给掌声,左老板说酒吧的风格可以多样化,我就先给点大家带来一首不一样的歌曲,大家不妨猜猜是什么?”
徐晶就大声嚷道,“你不会是想唱歌剧吧!”
“《良辰美景》!”酒吧里很多人都记得他最著名的歌剧选段。
秦放歌笑着摇头,“不是歌剧,透露一下,已经有人听过,虽然不是我唱的。”
有人说是《我像雪花天上来》,但很快就被否认了,他说得的这首曲子明显之前没在大家面前唱过,而这首《我像雪花天上来》,秦放歌上次在酒吧里唱过,至今仍旧让听过的人觉得回味无穷,那种生理心理的双重享受,真不是在其他地方能体验到的。
除了始作俑者的左书琴几个外,甚至连席晚晴都猜测不出来,徐晶还笑着抱怨秦放歌太会卖关子,还跟席晚晴讲,“他说有人听过,晚晴姐你应该听过的吧!”
席晚晴猜测道,“会不会是上次是音乐会上的歌曲,他创作了好几首曲子,都交给其他歌唱家演唱的。”
徐晶追问道,“那什么歌?”
席晚晴觉得,“《追寻》可能性最大吧!”
可秦放歌很快就公布了谜底,他都不用麦克风,大声笑着讲,“献上一首《我爱你,中国》,希望大家不要扔臭鸡蛋砸我就好!”
这个,确实有点出乎大家的预料之外,听名字,就像是电视台晚会上经常出现的那些歌功颂德的歌曲。
不过,徐晶她们想,秦放歌选择这样的歌曲,应该还是有他自己理由的。
也是,在现在这样的时代,一切向钱看齐,爱国,除了在机关啊电视台这样地方,私下地,似乎都成了一句难以启齿的话语。
究竟是这个时代变化太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谁都无法完全说得清楚明白。
但可以肯定的是,对将进酒这个原本就包容万象的酒吧而言,也算得上是一次重大的突破了。
这里的老板老板娘都不在乎,他们这些顾客也不会太过挑剔!
对席晚晴她们而言,只要唱歌的是秦放歌,他唱什么都值得一听。这样的歌曲,除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音乐会,想在其他地方听到,还真是有难度的。
严格说来,应该是她们的幸运才是。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席晚晴这样想的,眼镜男就奇怪,“这样的歌曲适合在这样的场所唱吗?”
“就算他唱首红歌也没什么的吧!秦放歌这首歌写得真的好,你们听听就知道了。”席晚晴笑着说,她可是在周秀英的师生音乐会上听郭燕唱过这首歌的。那时候就差点让全场沸腾起来,如今秦放歌自己亲自演绎的话,效果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的。
眼镜男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席晚晴就抬手阻止了他,因为秦放歌已经坐到了钢琴前面去,整个酒吧也安静下来。
这首《我爱你中国》,当初秦放歌在考场上唱过,后面就没怎么唱。但他听得实在太多太多,旋律情感什么的,早就烂熟于心中,这会再唱起来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技术以及情感上的难度。
他弹的钢琴伴奏,一上来就是辉煌大气的前奏,堂堂正正,浩荡无比,气势磅礴,让人能感觉到其中满满的骄傲和自豪。
原本还有些不屑的眼镜男在听了秦放歌这伴奏之后,也收拾起了颜色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漫不经心。
很快,他就听到更震撼的男高音,秦放歌的声音高亢嘹亮,甚至不需要话筒,他们坐得离舞台本来就不远,听到耳中更是真真切切的震撼。
“百灵鸟从蓝天飞过,我爱你中国!”
美声唱法和流行唱法,区别还是相当大的。
秦放歌这家伙,又是罕见的,能用出全身腔体共鸣的天才,非但如此,他的声音频率很奇怪。眼镜男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似乎都在跟着共鸣起来。有时候,他在听音乐的时候,把音响声音开得特别大的时候,会有些许这样的感觉。但远远不及现在的感觉这样强烈。
这时候,他都没办法去想其他的的事情了,只跟着秦放歌演奏的钢琴声音,他演唱的歌声,去感受其中所蕴含的情感和思想。
这个歌曲,要说内涵,其实并不深,理解起来也很容易。中心思想也就明明白白地写了出来,就是我爱你中国,浓浓的爱国情怀,拳拳赤子之心。
当然,其中肯定少不了要歌颂祖国的山河美好,人们勤劳善良,物产富饶。
但就是这样看起来似乎简简单单的歌词组合,在秦放歌嘴里唱起来的时候,却似乎被他赋予了不一样的味道。
眼镜男不太懂得音乐,但他是知道音乐魅力的。
多了几个形容词,或许感觉就不一样了。
比如这“春天蓬勃的秧苗,秋日金黄的硕果。”通过排比的手法,很鲜明,立体地,体现了祖国的美好风光。
然后,又是青松气质,红梅品格,都是特别有代表意义的东西,也最能表达中国这个特殊的、伟大的、文明一直流传至今的国度。
后面秦放歌还歌颂了碧波滚滚的南海,白雪飘飘的北国,森林无边,群山巍峨,甚至是荡着清波潺潺流过的小河。
这也让眼镜男知道,席晚晴说得不错,秦放歌这首歌曲,别的不说,光着歌词,填得都特别精妙。
他也算是久经社会考验的人了,虽然也是体制内的人,但说实话,他都不太相信还有爱国情怀这回事,现在社会价值观澡不像几十年前,一切都看利益,看钱。
但秦放歌的这首歌曲,竟然激荡起了他尘封已久,潜藏在心底的这份情感,实在是让他有些惊讶!
很多时候,他甚至都以为他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国家绝望了的。
他知道旋律对歌曲的重要性,这首歌曲的旋律,无疑是非常优美,极具歌唱性的。
似乎很好地将这些歌词串了起来,听到人耳中,就感觉特别悦耳动听,非但如此,还能引起人心底的共鸣。
音乐真是奇怪的东西!
当然,秦放歌的完美演绎,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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