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芙蓉争春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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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王帐所在的位置,正好是在一个高起的土丘上,巴图鲁大赛的赛场就设在王帐的下方,端坐在王帐内的部落贵族们就可以一目了然的观赏勇士们的比赛。

此时,身穿华服,满身明珠宝石的王公贵族已经陆陆续续安坐在帐内,一眼望去,只觉满目琳琅,珠光耀眼。云宣本就是没有什么等级观念的人,对她来说,再多的锦衣华服也比不过心悦自由来的可贵。

赛场的木栏边熙熙攘攘挤满了围观的牧民,大家都想早些抢占一个有利的地形,能够更清楚地观赏比赛。还好,阿思兰早早的把她安排在了王帐前,这里估计是贵族的特区,普通的牧民都自觉地绕开了这片区域,木栏边只有些贵族的跟班随从三三两两的凭栏观看。云宣的一身灰衣男装打扮,混迹在这些仆从里倒也不是很显眼,没有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云宣留心听着边上人群的议论,大体明白了今日赛事的安排。好像第一轮比赛是摔跤,一共有四十个勇士参加角逐,两两对摔,输者出局,剩下的再依次比赛,直到决出前三名为止。第一名可得一条金色缎带和部落首领亲自赏的金樽美酒,第二名是红色缎带,第三名是蓝色缎带。第二轮是骑射,第三轮是赛马。三项赛事全部结束,颈中缎带最多者为胜,夺得魁首者可得部落秘宝星月弯刀。

云宣看着他们提到星月弯刀的表情,估计这把弯刀应该不是俗物,不知比起自己的寒星如何。于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藏在袖袍里的匕首。

自从少宫主赠了这把寒星,云宣就一直随身携带着。倒不是她知道这把匕首是多么了不起的神器而倍加珍惜,而是因为她觉得这匕首实在是利索好用。每次帮娘亲砍柴,剁菜的时候,这把匕首都能帮她轻松搞定。

如果凌楚墨知道这世人争抢的寒星被这小丫头拿来当砍柴刀使,不知是否会气歪了嘴。

云宣还在心里比较着星月弯刀和自己的寒星到底哪把更锋利,突然一阵潮水般的欢呼声响彻天际。只见四十位勇士雄赳赳气昂昂的从赛场边鱼贯而入,按照先前已经抓阄的顺序,分别站到了自己的场地前。

云宣只觉得满眼都是古铜色的肌肤,棕色的卷发,一个个魁武的身躯像小山压顶,阿思兰在哪里呢?

正当云宣还在寻找着伙伴的踪影时,边上早有兴奋的少女们,叽叽喳喳的叫开了。

“快看,快看。阿思兰,阿思兰。”一个穿着玫红色锦袍的女孩指着赛场中央的一个身影,欢呼道。

云宣顺着她的目光,发现了站在中央的阿思兰。

此时的阿思兰正微笑着朝着云宣的方向望着,晨曦的阳光斜斜的笼罩着他的身影,光影衬托下阿思兰的双眸居然呈现出一种微微的蓝色。一头棕色的卷发,用一根紫红色的发带箍在额上,额头中央还装饰着一个小小的红宝石月亮,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瘦削脸庞,显示着刚毅和力量。微微上翘的含笑嘴唇又在这种刚毅中渗透了几丝温柔,越发使人看得入迷。

这是云宣第一次好好的打量这个少年,赫然发现,阿思兰长得还真是英俊潇洒。想着这么优秀的少年已经向自己求婚,云宣心里不免也生出了微微的满足感。

“快看,阿思兰在看我们呢。”边上身穿玫红色锦袍的少女,又开心的大叫起来。

“他是在和我们郡主打招呼,才不是看你呢。”一个侍女模样的小女孩,朝刚才欢呼的少女丢了个白眼,显然并不把她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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