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生一世一双人(1 / 2)
“看来你就吃这一套。它可是我的王牌,现在还不能给你。”吕天成炫耀地拿着吊坠在胡狸眼前晃了晃,然后揣回西服口袋,若无其事地继续朝前开着车。
碍于在高速上,胡狸才忍着没跟他抢,“它是我的,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堂而皇之地拥有它?快还给我,要不然等下你会后悔的!”
吕天成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你的招数,我都见识过了。你还有什么新招,尽管使出来!”
他满含期待地看了她一眼,令她很是挫败。
指着他,气得发抖地道:“你……你……算你狠!”她放下手,佯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哀求他:“拜托了,求求你,快把它还给我吧!它对我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没了它,我会小命不保的,你也不想看到我没命吧?”
“装可怜,说好话,这一招倒是新鲜。可惜……我从来不吃这一套。”吕天成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伸过来捏住胡狸的脸颊,用力地来回拉扯着。
胡狸痛得龇牙咧嘴,又不敢反抗、回击,怕惹恼了他,会更难要回吊坠。
再痛,她都咬牙忍着,并对他笑眯眯的,“那请问大少爷您喜欢吃哪一套?”
“这态度就对了嘛!早这样,不就好了!”吕天成松开她的脸颊,专注地盯着前方,问她:“只要你告诉我,它为什么会对你这么重要?我就把它还给你。”
胡狸以为他会借此机会狠狠地为难她一把,哪知,他只提了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她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许撒谎,如实说!”在胡狸开口前,吕天成强调道。
胡狸对他微微点了一下头,道:“是我妈,也就是李悦茹女士花了她一年的私房钱给我买的生日礼物。我倒是没觉得这个狐狸吊坠有什么特别的,但李悦茹女士却把它看得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大闹你的婚礼那次,我无意中把吊坠弄丢了,李悦茹女士半夜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揪出来,赶出家门,逼我寻回吊坠。所以,我才会在‘事发现场’被你逮个正着。还有后来,只要我把吊坠弄丢,她就会‘要了’我的命。”
“所以,你说它对我重要不重要?它在,我就在;它亡,我就亡!”
吕天成淡淡笑了笑,“有这么严重吗?这段时间,吊坠都在我这儿,也不见你妈把你怎样。”
胡狸道:“因为是你,我才免于一死的;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我早就小命不保了!”
吕天成觉得她话中有蹊跷,扭头看着她,“什么意思?”
胡狸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她暗自吐了吐舌头,笑着掩饰道:“我的意思是……因为你是我爸的顶头的顶头上司,我爸怕你,我妈怕我爸,所以,我妈不敢因为吊坠落你这儿而对我怎样。”
“我记得上次你住院时,你妈一见到我就管我叫女婿,这又是怎么回事?”吕天成一边回想那日在医院中的情形,一边问胡狸。
胡狸在心里暗叫不好,“李悦茹女士,你要害死你女儿我吗?你丢下这么个烂摊子给我,你叫我如何解释?你倒是嘴上得到满足了,可是害苦了我……”
见胡狸心不在焉地走神,吕天成用手碰了她胳膊一下,笑着说:“你妈是不是害怕你嫁不出去,所以才整日把女婿这个词挂在嘴边,见谁都女婿女婿的称呼?”
“没有啦!只有见到你时,才这样……”又说了不该说的话,胡狸赶忙打住,忙对他点头,并竖起大拇指,道:“你说的没错,就是这样的。想不到你才见过她一次,就对她这么了解,真是佩服,佩服!”
吕天成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道:“你虽不是倾国倾城的货色,但一点也不差。找不到男朋友这种事,应该不会发生在你身上。我看来,宋少卿、刘霆琛,还有沈昊,他们都蛮喜欢你的。有这么多人追你,你会嫁不掉吗?”
“你这是在夸我漂亮,夸我人缘好吗?”胡狸问他。
吕天成淡笑着不作声。
胡狸道:“我当然愁嫁了!少卿虽好,却是若鸿的;霆琛也不错,可是,他不会喜欢一个‘患艾滋’的女孩;至于沈昊,你那么讨厌他,我可不敢再跟他走太近。我胡狸二十年的人生里,除了我爸,就出现这三个好男人,结果都被你们赶跑了,你说,还有谁愿意娶我呢?”
“听你这么说,我吕天成在你眼里是个坏男人喽?”吕天成有些不悦地质问她。
胡狸很想对他点头,可是,她没这个胆,最终还是对他摇头,笑呵呵地回他:“如果你算坏的话,少卿、霆琛还有沈昊,那就更坏了。所以呢,你比他们三个都要好,都要优秀。”
“虽然这番话不是出于你的真心,但坦白说,我很乐意听。”吕天成心情愉悦地道:“既然你觉得我很优秀,那么你说说,我怎么个优秀法?”
“自恋狂!从来没见过这般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人!”胡狸在心里暗讽他,面上依旧笑盈盈的,回道:“你能把天后曹真真小姐搞到手,就足以证明你很不一般。你看啊,沈昊和你都喜欢曹小姐,而曹小姐却选择了你,这说明什么?”
吕天成脸色阴沉,变得比翻书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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