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分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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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洒在窗台,伴随着屋子里迷人的肖邦钢琴曲,艾琳娜坐在电脑前双手齐飞,一张苹果脸兴奋的通红。

“博伊斯,我买到第二场音乐厅的票了,虽然距离舞台有些远,不过能够现场听到奥斯的演出,想想就好兴奋!”

“真的吗?太棒了!奥斯也太低调了,听说他除了每年在音乐厅演出4场,再也没有其他演出了,要不是我们导师拿他的比赛视频给我们上了一节课,我都不知道他。”

“就是啊,他经纪人说他想要专心学业,上帝啊,他比赛后不是收到了差不多10多所顶级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吗?难道他想考一遍sat?”

同样坐在电脑前的博伊斯摊了摊手,随即打出:“天才的世界我们这些凡人大概真的不会懂,好想知道他选哪所学校啊,今年他要入学了吧!”

“对,今年他应该是要进大学了,可惜啊,他是古典挂的,应该不会来我们伯克利。”

奥斯顿的确不会去伯克利音乐学院,虽然这所学院以流行乐为主,培养了不知道多少位格莱美奖项获得者,可惜上辈子的原主就是在这所学校学习的,所以该学的,他记忆中都有,而且这么多年,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知识了。

还有一点就是,欺骗利用了原主,害他不浅的人渣也在那所学院。以奥斯顿的本事,其实可以随随便便就捏死他,可是他觉得这样不够,唐国有句俗语,叫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所以奥斯顿觉得,得让那人渣尝到从高处跌落的痛楚以及绝望,这才能算是为原身报了仇。

而要阴人的最高境界,难道不是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吗?

远远的操控着局势,在对方在人生巅峰后,让他一步一步的走向灭亡,到最后甚至找不到害他的人,那种憋屈和绝望,可以摧毁一个人的所有意志。

奥斯顿想想就觉得爽,不过他知道自己也只能想想,他对自己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要说把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他还没有那智商,虽然大家都夸他情商高,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所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那个人渣巅峰时期,往他身上打上一打衰运符——接下去就能看戏了,多么简单!

奥斯顿用着得意的嗓音朝左边第一个木头小人像说:“对不对啊小万事通~”

这几年他养了6只小鬼,或者说救了6只小鬼。

一般的成人死于非命都会戾气较重,但超渡起来并不困难,然而小孩就不同了,因为他们还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所以一旦死于非命或者被人虐杀,那怨气和戾气非同一般,可以这样说,小孩子哪怕正常死亡,都要比成人凶很多,并且因为和他们讲不通道理,也没有什么很深的心愿想要完成,所以极难超渡。

曾经和师父跑江湖的时候,经过一个村庄,他们在村门口发现这个村里的人完全无法出来,在门口打个转就绕了回去,就像是鬼打墙。当时出于好奇,他捏了个指诀开天眼,想看看是怎么回事,随后被那股戾气一冲,蹬蹬蹬的倒退了三步。

这种情况他师父肯定要管啊,进了村后找到村长打听。原来这个村叫做李家村,大家都沾亲带故的,几十家人家,一百来口人,生活十分简单,然后有一天,李老三他家媳妇生了个怪婴。其实哪是怪婴,就是兔唇,只是农村人愚昧,认为这不吉利,会给村里带来灾祸。

这孩子从小被村里人指指点点,被同龄的孩子打骂欺负,不过好歹长到了6岁,但是因为那时的农村并没有治疗条件,外面的世道也在打仗,所以他的兔唇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豁口越来越大,长相也越来越凶恶,村里人看他的眼神也愈加不善。

此时李老三他媳妇又怀上了,这次生下了个清秀的男娃,随后他们一合计,觉得若是再留着那孩子,会让他们家这个小的受到牵连,所以当晚他们就把自家的水缸填满,把那孩子往里一扔,盖子一盖,上面压上石头,眼不见心不烦的,干脆回屋睡觉了。

当时农村人的想法一向如此,他们并不会觉得杀了自己孩子是有罪的,哪怕如今也有一些偏远地区会想要弄死女婴,何况那个年代呢!

第二天村民们虽然发觉那个孩子不见了,不过没有一个人去说李老三,或许会在内心同情一下,但最多也就如此了。李老三和他媳妇也没急着去处理那水缸,一是有些逃避的心态,毕竟养了这么多年了;二是因为连下了6天的雨,地上泥泞不堪,也不方便把他带进山里埋了。

第七天,还魂夜,厉鬼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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