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落入狼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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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筱榆跟傅擎岽坐在车子中,他挂断电话之后,白筱榆就出声道,“你这么说,不是故意让你朋友误会我们之间的关系嘛。”

傅擎岽无所谓的道,“心长在别人身上,如果他们存心误会,那就不在乎我怎么说了。”

白筱榆微微皱眉,明显的不赞同傅擎岽的这种说法,红唇开启,她出声道,“你上次说去参加party,什么party?”

傅擎岽道,“城洛生日宴。”

白筱榆眉头紧锁,沉声道,“你们朋友之间的内部聚会,叫我去干什么?”

傅擎岽侧头看了眼白筱榆,然后似笑非笑的表情道,“我喜欢啊。”

白筱榆瞳孔微颤,半晌才很低的声音道,“神经病。”

两人一路开车回去傅擎岽的公寓,进门之后,白筱榆径自往客房的方向走去,身后传来傅擎岽的声音道,“准备午餐,我饿了。”

白筱榆走到一半停下脚步,傅擎岽只能看到她的背影,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白筱榆白了一眼,心想她还真成了他的保姆了,天天做饭收拾厨房。

“知道了。”

等到自己压下这股不平之火,白筱榆头也不回的答道。

两人同处一个屋檐下,但却心思各异,白筱榆除了不得不出现的时间外,都躲在客房之中,有了昨天晚上的教训,她再也不敢主动去招惹傅擎岽了,他就是一个恶魔,她不去招惹他,还要担心他某一刻,会不会心血来潮的来骚扰她。

但是事实证明,白筱榆多虑了,因为她在跟傅擎岽共同生活的一个礼拜时间中,两人除了吃饭的时候,偶尔讲话之外,再无交流,她每天回去客房之后,都会把门反锁,但是傅擎岽再也没有拿出钥匙打开她房门的举动。

终于到了月末,蒋城洛的生日宴,傅擎岽在前一天就给白筱榆准备了一整身的行装,一身白色微透视的珍珠长礼服,改良旗袍的款式,高开叉,走路的时候,可以看到若隐若现的袖长美腿,一双同款的高跟鞋,手包,首饰,一应俱全。

白筱榆穿上之后,对着镜子看来看去,她几乎从来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尤其是十公分的高跟鞋,对于她来说,简直是步履维艰,而且这是什么破衣服啊,干脆把整条腿露在外面算了!

正想着,门口处就传来傅擎岽的声音,“穿好了没有?”

白筱榆抬眼道,“我非要穿成这样去吗?”

傅擎岽道,“如果你选择不穿,我也是可以考虑的。”

白筱榆白了一眼,再次在镜中审视了一圈,发现她真的不会走光之后,这才迈步去开门。

很久之后,傅擎岽脑海中,仍然会浮现出这一刻,白筱榆打开房门,出现在他眼前的景象。

她皮肤白皙,像是蒙上了一层珠光,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装扮,尤其是那一身改良旗袍的礼服装,完美的衬托出她身上复古的气质。

白筱榆看到傅擎岽仍旧是一身经典的黑色装扮,黑色衬衫,黑色的西裤,黑色的西装三件套,俊美如铸的面孔上,带着永远都波澜不惊的淡漠,一双漂亮的惊人的眼睛,好像天空中最灿烂的星辰。

两人这么一门之隔,互相对视,足足五秒,都没有说话。

最后还是傅擎岽先开口道,“果然人靠衣装,美靠化妆啊。”

白筱榆为了配合礼服,只能化了一个复古的妆容,浓墨色的眉毛,高挺的鼻梁,红色的唇瓣。

听到傅擎岽这么说,白筱榆有些回神的错觉,她顿了一下,然后道,“我还是想知道,你到底为什么要带我去。”

这样的场合,她真的没必要参加,虽然傅擎岽对外宣称,两人是情侣关系,但是他们心中都清楚得很,别说是亲密的情人关系,他们连最普通的朋友都算不上,某种程度而言,他们还是敌人。

傅擎岽打量着白筱榆那张带有疑问的面孔,他出声道,“你长得不丢人,我带你去露脸的行不行?”

白筱榆闻言,先是微微蹙眉,随即讪笑着道,“要是不想说,你可以不回答,何必找个这么烂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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