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阴兵借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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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我们还是被店主扔了出来。

不过这个结果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啦,至少比被打一顿的强。此时街道上已经人来人往,和阳间的城市没有什么区别了,而且看起来似乎更急繁荣的样子。因为这里不仅仅有中国人,还有美国人、日本人、非洲土著人……

好家伙,大杂烩啊。

亦或者说大部分都是鬼,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人。

路边还有很多摆摊的,我看到了一个印度阿三正在用笛声操控眼镜蛇。谁要是看了他的表演而没给钱,那他就让眼镜蛇缠着那个人,不让人走。这简直就是强买强卖的奸商啊,俗话说无商不奸吗。这种小本生意更要奸,这样才能赚钱嘛。为了钱,这些人连灵魂都能够出卖。

不,他们本身好像就是灵魂。

好吧,我们换句话。这些鬼为了钱连肉/体都能够出卖。还不对,他们的肉/体已经变成飞灰了。

无所谓了,反正这些鬼不是什么好鸟。

……

变成猪头的赶尸人那是回头率超高,鬼市上的人、鬼一看到这猪头人就清楚这是刚刚闯入这里的吃白食的家伙。吃白食会变成猪头的,所以千万不要吃白食。那猪头飞在半空中,嘴里还大啃大嚼着。

它不怕变猪头,因为它本身就是个猪头。

我顺着街道行走,一路上看了不少东西。这里受到阴间的影响很重,阴间的风味极浓。比如车上跑的车子不是轿车,而是阴阳鬼车,也就是马车。这鬼市给我一种十九世纪欧洲城堡的感觉。

鬼市的中心是一栋高楼大厦,有好几百层,这种摩天大厦在阳间都极少见。这大厦是:阴阳事务所,也就是这鬼市的中心。原本这里是中转站枯处理事务的那些鬼差们办公的地点,可惜办理事务的鬼差都被杀了。

这中转站彻底沦陷了,成为了某位大人物的私人产业。

这才叫霸气,一方诸侯啊,想想都让人兽血沸腾。乱世出狗熊嘛,阳间太平,哪有什么割据战争,这样安全的环境也容易滋生狗熊。还是这阴阳夹缝中好,有人也有鬼,阳间的一切烦恼都可以忘记。

过了大约有三个时辰,赶尸人的那颗猪头终于再次变成人头,这样看起来就感觉舒畅多了。人身子上就得顶着一颗人头,这颗人头要是变成猪头亦或者猴子头,那感觉就是相当的怪异了。

这种怪异的感觉让我浑身不舒服。

不过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难道要露宿街头?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漆黑,鬼市也热闹了起来。这鬼市白天是很安静的,晚上才是真正热闹的时间。对这些鬼居民来说,晚上才是白天。

这句话虽然有些怪,不过只要能理解就行了,话糙理不糙。

一盏盏红彤彤的大灯笼把街道映的灯火通明,比霓虹灯都要亮,也不知道里面点的是什么灯油。我仔细查看过,发现这些灯笼里根本不是电灯泡,而是一种散发着奇异香味的油脂。

我不清楚这种油脂来自何种生命,不过我还是不要清楚的好。真要是弄明白了,我可能会感到恶心,甚至会被人抓起来,也熬制成这种油脂。到时候这可就糟糕了,因为我不想死啊。

……

我们走累了,找了个街角蹲了下来。

这街角还有一张破凉席,好几个破碗,也不知道是那位乞丐仁兄留下来的宝贝。不过有总比没有强。

一些路过的鬼行人,会时而打赏几枚硬币。

叮叮当当~~

硬币与破碗碰撞发出的声音实在是太美妙了,美妙到让我的每一颗细胞都在沸腾。有硬币就代表着我们可以去吃东西,去住旅馆。我算是明白了,在这里没钱,那是什么都在做不了,这里比阳间都恐怖,没钱是寸步难行。所以没有什么也千万别没钱,没钱的人是没有前途的。

钱途嘛。

这些鬼都长的不咋地,有的长者狮子头,有些长者蛇头,还有的更是长的不像人类。不过习惯了就好,这些鬼至少还有智慧,这点它们与人类没有什么差别,完全可以与人类和谐共处。

我甚至看到一些人类中的小青年和一群女鬼处对象。

不要大惊小怪,世界上的一切真理都是可以推翻的,从电视里的鬼片中得到的结论永远是错误的。

鬼,并不可怕。

可怕的反而是我们这些人,人才是最可怕的东西,因为人心似鬼。有些人的心都变成黑色的了,这些黑心之人比鬼更可怕,更狰狞,更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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