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意料之外,沈蓬生居然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找他谈心。邬琅笑笑,话不多说,只是邀请沈蓬生去看小子们的攻防战。
飞沙谷地势崎岖,内有一落差极大的瀑布,瀑布下四周皆被高山山壁环绕,隐有幽谷之意,遂命名为飞沙谷。
邬琅挑的去处视野极佳,只是位置太高。为了推沈蓬生的轮椅上去,废了不少功夫。铺上坐垫,盘膝而坐。常山一路拎着炮制茶叶的器具,待邬琅和沈蓬生坐好,便生火煮水泡茶。
沈蓬生笑言:“将军果然是高雅之人,随时以茶傍身。”
邬琅以手抚膺朗笑一声:“其实不然,今日若不是沈先生来,我一人拎一壶酒也是好过活的。不过看戏嘛,自然是越舒服越好。是这个理不是。”
沈蓬生笑着点头,远目眺望正展开激烈战斗的红蓝双方。
整个飞沙谷其实是被一道瀑布划分成了两半,邬琅在瀑布两边各插了两杆旗,还有一杆则插在瀑布落水处的湖里,不仔细瞧的话根本找不到。
红方恶人人数比蓝方浩气要多,但并不算有压倒性的优势。两方统战的性格也是相差甚远,恶人统战宋松聪明狡猾,激进如鹰。浩气统战独孤胜心志坚定,稳扎稳打。各自优点闪亮,缺点也明显。
此时,浩气和恶人皆找到一面得分旗,获得旗下埋藏的武器。浩气得到一柄长弓以及附带的五十支磨平了尖端的箭,而恶人得到五杆长枪。
两方人马至此还未短兵相接,区别在于,浩气兵分几路人马寻找得分旗,大部队人数最多,保护着一开始得到的旗帜。而恶人一如既往将团队汇聚在一起,时而排出尖刀阵,时而又转换成人字阵扫荡。最开始得到的旗帜也在拿到武器后重新插了回去,并在附近安排好一个小分队埋伏。
很快,浩气大部队和恶人大部队遇上,开始了激战,而浩气某一个小分队则发现了另一面得分旗,夺取后往大部队前进的方向回赶。
前方战线,浩气恶人人数悬殊,几乎被压着打,眼看要全军覆没大旗被夺,独孤胜绝然在其他人的掩护下,带领一小部分残兵携旗而逃。独孤胜自斩一臂得以护旗脱逃,但是随后追赶大部队而来的夺旗小分队正巧遇上恶人大军,直接被灭,旗帜易主。
此时,算上故意被留在原地的旗子,恶人已得两面,浩气只得一面。并且一番交战后,浩气也是损兵不少。恶人虽然得了两旗,但还不算保险。更何况不分兵的弊端已然显现出来,那就是行军速度过慢,阵型变化拖沓不够灵活。不然也不会让独孤胜在重重包围中突围而走。
邬琅转头朝沈蓬生笑道:“不若先生推磨一番,哪一方会是最后的胜者。”
沈蓬生目光逡巡于下野,浅笑摇头:“不好说。”
邬琅从常山手中接过一杯茶,递给沈蓬生,顺手掖了掖沈蓬生身上的毯子,得来沈蓬生一个诧异的目光,邬琅笑笑,让沈蓬生握杯暖手:“山上风大,先生喝茶暖暖胃,吹进风就不好了。”
沈蓬生道了声谢,默默喝茶。
邬琅随后自己也接了杯茶饮下,说:“猜猜也无妨,也无赌资一类。我嘛,倒是觉得独孤胜要赢。”
沈蓬生眼眸一亮,瞥过来,“将军何出此言,现在不正是宋松得势吗。”
邬琅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笑容,掉到杯底剩余的茶渣,将杯子扔给常山倒茶,“那小子啊,出发前被我训了一顿,憋着气呢,还想赢?以为过家家啊。”
沈蓬生闻言,眉眼一弯,浅浅笑,“我观将军也不过双十年华,端的是年轻,不想说话这般老成。冒昧问一句,将军今年年岁几何?”
邬琅顿做高深目测模样,说:“先生不如猜猜我活了多少年。”
沈蓬生轻蹙眉头,没有妄言,怕是被唬住了。谋士,多疑,爱胡思乱想,一句戏言,也可绞尽脑汁剥开十个居心叵测来。这话若搁卢彦身上,他保准会说,贤弟你又调皮了。
这时,战场风云突变。恶人埋伏小分队果然遇到游弋而来的浩气,双方人数相差无几,却因为恶人在明浩气在暗吃了不少闷亏,最后以折损恶人一半兵力让浩气全军覆没。而浩气大部队化整为零,开始对恶人大军全方位的骚扰,实行着打一枪就跑,绝对不纠缠的战法,居然也磨掉恶人不少人。而浩气小分队再得一面旗。
这种时候大家都杀红了眼,也没有人会去计算到底阵亡了多少兄弟。
即使邬琅和沈蓬生坐得远,那杀声震天的战场依旧能让他们感到震动。而沈蓬生所感受到的震惊则是尤为强烈的。
东昌寨建立至今,越来越强大,在渔阳镇的势力也越发稳固,邕州州牧派兵前来攻打也是三番几次让他们败兴而回。然而屹立不倒是因为有东昌山这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天险保驾护航,顺利掌控渔阳镇也是因为杨记川的满不在乎。没错,沈蓬生知道,这个莫名出现的玄苍将军说得对,杨记川不过是被北戎绊住了手脚。对于杨记川来说,一群散兵土匪算什么,北戎才是真正的敌人。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心思分心对付东昌寨。若讲真,东昌寨众人根本没有经历过真正血色铺地,死伤无数的战争。
东昌寨元老身上也难有那种浴血而生的慑人煞气,更遑论这些从小被惯到大的少年们。
但是现在,隔着这么远的距离,看山底那些如蚁的热血少年军队,沈蓬生感觉到了一股可怕的血腥味。非是嗅觉,而是心神上的。
因为过于强烈的好胜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嗜血性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