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2.第1282章 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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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御史一职。

都察院乃专事官吏考察,举劾之职。

而都察院左御史,乃都察院最高长官,实权在握。

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

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

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

遇期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

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世祖皇帝曾有诏谕,凡有政事悖谬,及皇子大臣骄肆侵上,贪酷不法,无礼忘形者,都察院皆需直言无隐。即便所奏之事涉虚,亦不坐罪。倘知情而蒙蔽不奏者,以误国之罪论处。

而都察院除了监察政治与百官德行,亦需参预九卿议奏,凡遇重大案件,需与刑部,大理寺公审。

还需稽查各级衙门,管理办事行举优劣,检查乡试,会试,殿试,巡视各营等事物。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官,辩明冤枉,提督各道,实为天子耳目风纪之掌。

舅舅如此,即便是我,亦不曾预料到的。

当朝诏令,花无颜亦是无法推脱。

以陆明道为首几名老臣,当下便请命舅舅只道,都察院一职乃朝中要职,而花无颜如入仕不过二载,实难当此大任。

舅舅当下未言,只定眼看着立在殿下的花无颜半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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