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颠倒黑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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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是做人的道理,你最大的失败就是喜欢反着做。”楚笙歌冲周嘉惠浅浅一笑:“自己明明做得不好就不要挑起事端。”

“你算什么东西,居然教训我!?”周嘉惠讲道理是讲不过,但是她会撒泼。

“周小姐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否则周先生给你付的那些礼仪课的学费,可就白交了。”楚笙歌慢条斯理地走进了法庭,以前在不愿意跟周嘉惠计较不是因为怕她,更不是因为她脾气好,只是不想妈妈为难。

路尘寰知道周嘉惠没少找楚笙歌的麻烦:“以前倒是没发现,我老婆的口才可真好。”

“以前怕惹急了她打我呀。”楚笙歌倒是有心情开玩笑。

“现在不怕了?”路尘寰牵住楚笙歌的手。

“我今天带保镖了。”楚笙歌冲路尘寰吐了下舌头。

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楚笙歌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颠倒黑白。

周锐聘请的律师说道:“我这里有一份福利院出具的领养证明,完全可以证明楚笙歌是已故的李璇女士领养的孩子。”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该条还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的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钟鸣马上反驳:“我的当事人楚笙歌女士在李璇女士病重期间,请脑科专家为其会诊,并且照料李璇女士的饮食起居,我这里有医院医生、护士以及李璇女士贴身仆人的证人证言。”

“我要说的是,这张领养证明上只有李璇女士的签名,并且李璇女士领养楚笙歌这件事,是楚征先生不知道的。”律师接着说:“也就是说,楚征先生并不知道楚笙歌并非他的亲生女儿。所以说楚征先生对其持有南峰股权的划分还有待商榷。”

路尘寰有些意外的挑挑眉,居然跟他玩儿死无对证。

钟鸣嘴角出现了一抹笑意:“我恳请法官请周锐先生提交相应的证据加以佐证。”

“原告方进行佐证。”

“我要请出我的证人,楚征先生的堂妹,楚影女士。”周锐的律师说道。

“请证人出庭接受询问。”法官说道。

楚笙歌叹了口气,这个堂姑她真是有十几年都没见过了,好像移民到澳洲很多年了。周家是从哪儿给她找出来……

楚影表明身份后说:“当时大伯在美国进行心脏手术,是我跟表哥楚征陪着的,我有当时的病例和出境记录已经提交给法院了。”

“尊敬地法官和陪审团,我可以问楚影女士几个问题吗?”钟鸣沉声道。

“可以。”

“楚影女士,您提供的出境记录只能证明李璇女士领养楚笙歌时楚征先生人不在江城而已,并不能说明他不知道李璇女士的领养行为。”

“堂嫂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笙歌是领养来。”楚影并没有说谎,李璇就是告诉所有人,楚笙歌是她生的。

钟鸣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这个计划做得很巧妙,别说是楚家这样在江城名噪一时的大家族,就是普通人家,领养孩子也不太愿意让别人知道的。现在两位当事人相继去世,可真是无处查证了。“法官各位陪审员,我想说的是,领养子女这种事情属于个人**,楚征先生和李璇女士没有义务向其他人说明。还有就是,我想提醒楚影女士,作伪证是犯法的。”

“抗议!”周锐的律师说:“被告律师在恐吓我的证人。”

“抗议无效。”法官敲了一下法槌:“被告律师请继续。”

“我这里有楚征先生的委托律师方毅先生提供的遗嘱补充文件,以及楚征先生写给楚笙歌女士的亲笔信,亲笔信已经进行过司法鉴定,是楚征先生亲笔所写。”钟鸣将所有资料呈递给法官:“从这封信的内容中完全可以看出,楚征先生知道楚笙歌女士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但是他拳拳地爱女之心与亲生女儿毫无二致。

在这里我要代的当事人楚笙歌女士提起反诉,要求原告周锐先生返还本应属于楚笙歌女士的南峰集团10%的股权,以及属于已故李璇的25%的股份、属于已故楚征先生和李璇女士名下的房产三处、股票、基金还有古董字画等,这些财产都在楚征先生的遗嘱中有明细列表……”

“就算楚笙歌女士对李璇女士的财产享有继承权,但是我的当事人周锐先生,作为李璇女士的配偶,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周锐的律师看大势已去,只好转而争取最大的利益。

“抗议。”钟鸣打断了周锐律师的陈述:“周锐先生与李璇女士的婚姻关系还有待商榷,这是从民政部门调取的他们递交的婚姻登记表,经过笔迹鉴定,李璇女士的签字并非她本人签署。”

周锐的脸色马上变得变得惨白,这个情况太意外了,是周锐的律师没有预料到的:“我方要求对被告方提交的资料进行笔记复合鉴定。”

“同意。”

由于相关证据需要进行复合鉴定,案件择日再进行审理。

“周先生,你必须实事求是地告诉我,结婚登记表上的签名,究竟是是不是李璇女士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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