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节 转机(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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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验室里,本是有规定的,要使用此类物品,必须首先要提交书面报告,充分阐明理由并得到许可后才行。

这些林林总总的说法,所构成的种种疑点,官方当然一时是找不到合理解释的。可合理想像和推测毕竟不是证据,这位未婚夫一时也提供不出更有力的证据,能完全推翻消防部门所下的结论。

于是,这位未婚夫就只好一次次地往市局和省厅跑,希望能最终推翻之前的认定。

鉴于省一院事发当晚还有一个重大疑点,那就是监控室的离奇被盗,致使当晚及最近数日内的所有监控资料尽失,这反而引起了市局王立局长和梅海洋等人的注意。

于是,一方面是为了彻底平熄死者家属的怒火,另一方面也确实是想搞清真相,市局从而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负责调查此事,党项军恰好就是这个小组的成员之一。

随着调查的深入,党项军不得不逐渐将视线对准了一个人,那就是庞勇坚。

从事发当晚医院外围的监控录像资料可以发现,在事发前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庞勇坚的车就开进了医院。可在事发后与他的正面接触中,他只承认自己是火起后碰巧路过医院,这才赶过来组织救火的,事后还因此受到了医院的表彰。

这一点,党项军反复核实,庞勇坚也一直坚持。可是,从所获得的监控画面看,庞勇坚的车的确是在事发前就开进了医院。这一点,他为什么要否认呢?

当然,由于外围画面只有车辆信息,还不能认定当时开车的人就是庞勇坚,也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开车的人,完全可能另有其人。

可是,在之后的调查中,庞勇坚自己又坚持说,当晚是自己与朋友喝完酒后开车路过,发现起火,这才赶进医院的。而且,他所提供的车辆信息,与外围监控所拍摄到的画面,是同一部车。

这一辆车,怎么可能在只进不出的情况下两次进入同一个地点?这就出现了重大疑点,他为什么要撒谎呢?

可是,即便是当面向他指出这一点,也不足以指证他就是省一院失火案的重大嫌疑人,他完全可以以自己当晚因为喝了酒,记不清了,或者干脆承认自己之前就是撒了谎,然后再找出其它一些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无辜。

反正,只凭借这么一段监控记录,是不可能收到什么实质性效果的。为此,经请示后,党项军暂时脱离了与庞勇坚的接触,按王局长的说法:"缓一缓吧,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不着急在这一天两天的。"

现在,听到了王忠的电话,党项军知道,又一条重要线索即将浮出水面。

...

扬州,历来是富商大贾、文人骚客的聚集之地。对范毅来讲,心甚向往之很久了,此方任职培训,正好遂了他多年的心愿。

每天早晨,他早早起床,就在瘦西湖内边跑步锻炼边赏风景,课余,则徒步将扬州城逛了个遍,充分领略了扬州当地"皮包水"与"水包皮"的风味。

日子过得既快乐又充实。

突然有一天下午,范毅与班上其他几位同学本来约好准备要外出喝一顿小酒的,却接到了一个电话,是省局办公室新提拔的副主任老黄打来的。

老黄告诉他,晚上不要做安排了,任局长今天也到了扬州,晚上陪任局长一起吃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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