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所谓诸神(1 / 2)
暴怒的阿努比斯注视着伊莫顿胸前的亡灵黑经,祂感知到这本祂赐予的神器上,笼罩着那一丝并不强大,但却十分神秘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庇佑了伊莫顿,让他暂时脱离了被祂克制极大的死灵身份,这种力量,让阿努比斯感觉到了一丝恐惧。
作为他分身的鳄鱼头狮子身怪物阿姆特自知已经等不到顺从神职而被剥夺的心脏,从一旁扑出。
这时美尼斯、卡塞凯姆威等人也终于来得及挡在了伊莫顿的前面,神孽天生神性,也不存在死亡与死灵状态,纵然他们一直被关押在冥府,却也不受阿努比斯的克制。
怪物阿姆特从殿堂高处扑出,无数年来,在冥府殿堂之中接受审判的罪人,他们的心脏随着祂一起跳动,阿姆特鳄鱼首狮子身,实质上代表着两位神祗的神力,一位是力量之主塞特的图腾鳄鱼,另一位是拉的化身,落日之神阿图姆,祂的也有狮子形象的化身。
在埃及神话中,太阳神拉在落日之后,就乘坐太阳神舟巡游冥府。
因此阿努比斯化身的怪物阿图姆,拥有落日后的太阳神力和赛特的枯萎之力,身为阿努比斯审判神职的化身,他拥有惩戒罪人,克制亡灵的能力,这一刻,埃及数千年来投入冥府的灵魂中的罪恶,悍然勃发,无数被阿图姆吞噬的罪人的心脏疯狂的跳动着,为祂提供着无尽的神力。
这一刻,这些罪恶灵魂的力量,化为无穷的诅咒,伴随着阿图姆的光辉,刺出不可思议的一击。
这一击的力量,无可直视,在量上它积蓄了阿努比斯千年以降积累的罪恶灵魂的愤怒,那些被阿图姆吃掉心脏的罪人的不堪和怨愤,反而化为他的力量,配合着审判神职将伊莫顿锁定为己身之敌,审判他的灵魂。
神力的巧妙之处,在于其超凡的特质。
而阿努比斯的神力通过审判神职表现的超凡特质,就是针对伊莫顿灵魂,超越物质的审判,如果让陈昂来分析,这是一种汇聚信息干涉力量的因果层次的打击,对于阿努比斯来说,是超凡神力。
但对于陈昂来说,则完美的体现了神力信息干涉的本质,凡人的灵魂和神力一样,拥有信息扰动的力量,阿努比斯以自己积蓄千年的罪人灵魂为信息扰动源,通过神力这种信息干涉手段,针对伊莫顿自身发出一记因果打击。
这种因果律武器天然具有修改现实的特点。
而阿努比斯审判分身使用的因果律武器,无非是带有‘审判’‘灵魂’‘罪恶’概念的攻击,其效果无非是通过判定伊莫顿灵魂的罪恶,获得操纵他灵魂的审判权,其针对的因果即是‘罪恶’和‘刑罚’之间,名为‘审判’的概念。
面对这种基于神性本质的攻击,任何不具备超凡神力的(即信息操作层面)的抵抗,都是徒劳。
伊莫顿自身的灵魂绝非白纸一张,纯洁无暇,事实上无论是杀害法老的恶行还是诅咒开罗,降下十灾的罪孽,皆是古埃及罪无可恕的罪行,如果说罪人有等级,那么伊莫顿也应该是十恶不赦的那种灵魂,面对这种直接针对因果的攻击,他没有半点抵抗之力。
但伊莫顿作为阿努比斯的大祭司,他岂会不了解这一点?
“凡人的罪恶,由你来审判,那么你的罪恶,又由谁来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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