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秀(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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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已末,夏未至的时节。高高的宫墙跟下,细小的黄花在微凉晚风中轻轻摆动。晚霞在琉璃瓦上铺下一层辉煌的金辉,映照得人面花颜都镀上了一道虚幻的富贵。

西门外的油壁车,由子时起就排成了一条长龙,蜿蜒在不算宽阔的甬道中。两边高高的宫墙一夹,抬起头来竟只能看见四方的一片天空。天空由暗到亮,由亮到暗。一个日头就这样无声无息,不紧不慢的过去,丝毫不顾及油壁车外等待的人们的心情。

我仰着头,一边抬起自己细瘦雪白的手腕遮挡霞光,眯起眼睛去数日暮时分偶尔划过天际的归巢鸟儿,一边竖着耳朵听前一辆车上的一大一小两个丫鬟说话。

“——都溜溜选了一天,怎么还不出来呢?”

“你懂什么!不出来的好,出来的都是被赏了花的,不出来的才是被皇上看中的!”

“啊!那要是一个晚上都不出来,小姐就是妃子了?!”

“别乱说——你不知道,我听老夫人说,这次选秀不是给皇上选妃子,是给太子选太子妃呢!要是小姐能中选的话,那可就——”

“好姐姐,你以后跟着小姐,等有了来日,可不要忘了我们——”

我掠过小丫鬟迫不及待拍马屁的谄媚言语,看向一直坐在车上一语不发的莫失,强压住心头的不安轻声笑道:“哥,没事的。”想说两句安慰的话,却不知当说些什么。

莫失紧皱了一天的眉头微微一松,又靠在了一起。他只比小姐大了四岁,不过二十的年纪,高高的个子和宽宽的肩膀却让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很可靠,有一种与年龄不相符合的沉稳和扎实。他还有一张很英气的国字脸,眉眼尤其的英朗,鼻子也很高,不爱笑,嘴唇总是紧紧的抿成一条直线,使他乍看上去有些严肃和不苟言笑,有的时候甚至有些吓人。不过我不怕他,小姐也不怕他。

我叫他哥,并不因为他真是我哥。我们是在逃难的路上遇见的。那是时我才八岁,他十四,两个孤儿结伴从受了洪灾的乡下往城里逃。一路上要不是他拼了命的护着我,我不是饿死,就是被卖到窑子里去。我们两个被晖州知县苏秋鹄收留的时候,他说我是他妹,从那以后,我就喊他哥。

苏老爷给我们起名莫失莫忘,大约是永不离弃永不相忘的意思。没有血缘关系,自然在长相上南辕北辙。他生的高大英武,我偏就瘦小,十四岁的年纪,看上去仿佛十二三岁,穿一件青色窄袖短衫,下身着同色罗裙,纤腰一束,更显得人袅袅娜娜,只如一阵青烟要飞到天上去。细看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下巴尖细,连五官都是小小的。说得好听叫精致小巧,不好听就是小家子气,加上平常总不爱说话的沉默性子,实在不怎么招人喜欢。好在云熙浑不在意我的寡言少语,她总是夸赞我有一双极美的眼睛,眼波轮转间光华四射,媚态横呈,尤其拨弄丝弦时,心随意走,眼为心口,所谓“二寸横波回慢水,一双纤手语香弦”说的再贴切不过。

我和云熙名为主仆,实际她待我如亲妹妹一般,同吃同住,教我认字弹琴。虽然明知当宫女不好,但若云熙真的雀屏中选,为了陪她我也是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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