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你是我的日光倾城(三)(1 / 2)
毕竟是孤男寡女,未央也不好带余枫回公寓亲自做饭。再说余枫的厨艺比她好这么多,她也不想在行家面前班门弄斧。于是就上了商场的五楼,选了一家还不错的中式餐馆。
点好了菜,服务员拿着菜单去下单。未央给余枫倒了杯茶,递给他道:“你来华城多久了,就住在这附近吗?”
余枫接过茶杯,回答道:“来了一个礼拜了,当时离开乾县的时候也不知道要去哪,想到你就来华城看看。我就住在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白天就在海边替人画点肖像。不过我下午就要走了,幸亏还来得及在走之前见你一面。”
“你说你下午就要走了,怎么走得这么急呢?我们才刚见面,我还没带你好好逛逛华城呢。”一听余枫下午就要离开了,未央不明所以道峻。
“一个礼拜也逛的差不多了,本来都没打算跟你见面的,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再说了,现在不是很流行一句话——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余枫的答案跟他的性格一样随兴,只见他笑了笑,不羁道。
像余枫这样的人,注定是一生居无定所的,他们都是没有脚的鸟,除了死的时候,都不会在一个地方停下来。
可是未央还是觉得很遗憾,毕竟两人才重逢,还来不及开心,就又要分别了:“那你准备去哪呀?还会回来看我吗?”
说到要去哪,其实余枫自己也不清楚,只能说走到哪算哪。反正这个世界真的很大,一切都看缘分吧鲫。
“要去哪我也不知道,反正到时候去火车站,能买到去哪的票就去哪。有一技之长,也算饿不死。至于回不回来,到时候再说吧。”余枫实话实说道。
虽然很遗憾余枫就要走了,但是未央更多的是羡慕他这样随性的生活。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见很多没有见过的人。不被什么东西束缚,尽管看上去很孤独,但是人生也因此更自由。
“不管怎么说,我都祝福你。只是一个人出门在外,你自己万事小心。”轻轻叹了口气,未央真诚地祝福道。
未央的朋友不多,好朋友更是寥寥无几。虽然认识余枫的时间不长,可是她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好朋友。本来想要邀请他来参加自己的婚礼,可是看来也没机会了。
“那必须的,我这么好的男人,肯定要小心那些对我垂涎三尺的莺莺燕燕。”好不容易才重逢,余枫不想破坏这样的气氛,于是开玩笑道。
接下去两人没有再在这个话题上多做交谈,更多的是聊了未央离开乾县之后发生的事情。一顿饭吃的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两个小时。
结完了账,两人一起坐电梯下了楼。走出商场的时候,余枫转身对未央说道:“本来还想再去海边看看,不过现在也不用了。你就送到这吧,我直接打车去火车站就好了。”
“真这么快就走吗?不再多留两天?我就要结婚了,你连我的婚礼都不参加,也不够意思了。”到了最后,未央还是忍不住想要挽留余枫,不想让他这么快就走。
只可惜余枫心意已决,他从自己的画本里抽出一张,递给未央道:“有缘自会再见面的,不过今天我确实要走了。这是我之前在乾县替你画的一张肖像画,之前你走的时候忘记给你了,现在就送给你当作新婚礼物。”
未央接过那张肖像画,是未央在讲台上教课时候的侧影,很简单的黑白素描,寥寥数笔却勾勒出了一幅很美好的画面。
“谢谢,你画的真好!”这对未央来说是很有意义的新婚礼物,未央开心地感谢道。
“好了,饭也吃了,礼物也送了,是时候该离开了。还是那句老话,未央,要幸福呀!”余枫拿起自己的画架,刚好有车停下,说完这句就准备上车。
“我会的,你也是。”未央的眼眶不知不觉又红了,她紧紧捏着那张画,看着余枫的车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了道路尽头。
余枫像是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来得快去得也快……未央真的很羡慕他,如果当时自己没有跟陆铭飞在一起,或许这样的生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正在未央默默伤感的时候,包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未央连忙收拾好自己的情绪,一手拿着画和花瓶,一手接起了手机。
“喂,死丫头,你又去哪里闲晃了?”几日未见,林菀的声音依旧中气十足。
“你怎么知道我在外面?”未央没纠结林菀骂自己死丫头,倒是奇怪她怎么知道自己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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