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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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跟张若玮继续纠缠,陆秀丢下小雪球,落荒而逃。她倒也不是单纯的逃跑,张若玮是学音乐的,身上又有着唱片公司的职务。虽然因为两人兄妹的关系,恨不得马上带她离开这里,但他身上的艺术鉴赏力应该还是在的。

她此时上台,就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的歌声是有价值的。怀抱着这样的念头,她不仅故意唱了“自己作曲”的《夜来香》,甚至还唱得前所未有的认真跟投入。

张若玮之所以会学音乐,就是因为沉迷这个时代的流行音乐。他的运气很好,身为几个儿子里面的老幺,上面有三个哥哥顶着,不用背负父母沉重的期望,加上父亲又开明,让他拥有了能够玩物丧志,顺着自己心意去学音乐的权利。

在英国的时候他几乎听遍了那边所有能够找到的流行音乐唱片。跟后世的流行音乐粉一样,他后来不再满足于只当一个听众,甚至还跟几个同学组过爵士乐队,一时手痒作过几首曲子。严格来说,他在英国的时候也当过“歌男”。之所以如此顺利就被emi录取,就是因为他那丰厚的流行音乐素养。身为一个资深流行音乐粉,他又怎么可能分辨不出妹妹歌声的好坏?

“那南风吹来清凉

那夜莺啼声凄怆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

之前因为震惊于台上的人是妹妹,所以并没有认真听,此刻再听到,他才明白了百代唱片的同事为什么对她的评价如此之高。何止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这根本就是天籁啊!他听了那么多流行金曲,从来不知道原来女孩子的声音能够这么美。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跟妹妹的歌声一比,之前被他当成了女神的几位欧美流行女歌手瞬间就失去了原本吸引力,那种感觉就像见过了精致瓷器的欧洲贵族,再也无法忍受用粗粝不堪的陶器当餐具一般,不管一件瓷器的价格是否能让他们倾家荡产。

“我爱这夜色茫茫

也爱这夜莺歌唱

更爱那花一般的梦

……”

这首歌明显不同于时下最流行的欧美流行音乐风格,旋律却优美动听,扣人心弦。不仅旋律,连歌词也精致优雅,独树一帜,带着一种独属于东方的含蓄气息。跟欧美流行音乐爱来爱去,豪放大胆的风格截然不同。

这应该是一首中国的原创歌曲!这个疯狂的念头闪过脑海,张若玮竟激动得一阵战栗。他一直疯狂地追逐着欧美流行音乐的潮流,却不知道自己的国家竟也有如此优秀的词曲作者。他并不知道今天其实是这首歌的首秀,还在埋怨同事为什么从来没跟他提过如此优秀的词曲大家。

虽然理智告诉他应该把妹妹带回家,但他体内的音乐之魂却在叫嚣着让他否决这个念头。不让妹妹唱歌绝对是整个中国乐坛的损失!脑海中闪过如此疯狂的念头,连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啊啊啊……”怀里的小雪球听到妈妈的声音,又开始咿咿呀呀地手舞足蹈,小小的身体甚至还不停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扑,似乎想去找妈妈。

听着外面的动静,张若玮原本也想到现场看看,见小家伙一直在闹腾,干脆打开办公室的门,走了出去。他并没有下楼,只是站在楼上远远望着楼下舞台上的妹妹。

因为之前的那场风波,陆秀再也不敢做任何挑逗性的动作,只是扶着麦克风随着音乐的旋律轻轻摇摆着身体。那从容自然,如鱼得水的模样跟张若玮印象中那个羞怯的妹妹判若两人。

她身上穿的依旧是前任留下的旗袍,因为身后的夹子,略显宽大的旗袍依然成功勾勒出了她身体妖娆的曲线,明明打扮得并不算妖艳,明明只是静静站在那里,却有种令周围所有的色彩都黯然失色的惊人魅力。

从来没见过这么迷人的女人!

望着舞台上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张若玮的脑海中再度闪过了一个连他自己都吓一跳的念头。如果不是怀里还抱着小外甥,张若玮恨不得狠狠煽自己一巴掌。禽兽啊!自己竟然用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去看自己的亲妹妹!

此刻陆秀也看到了二楼上的舅甥二人,嘴角一勾,眉眼微弯朝二人招了招手。

没想到不经意的一个动作,竟引来了现场无数道利剑般的目光。身为目光的中心人物,张若玮一阵心虚,同时却又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妙感觉,就像是小时候独自一人从娘那里得到哥哥们没有的吃食。这种感觉应该只有演唱会现场被偶像打了招呼的粉丝能够体会。

张若玮脸皮终究还是有些薄,面对那一道道带着杀气的目光,没有坚持多久便落荒而逃。

“你这样抱,他会不舒服。”刚进办公室,便听到那个一直冷着一张死人脸的经理有些不悦地道。

他一低头才发现刚刚注意力一直被妹妹吸引,忽略了怀里的小外甥,孩子的衣服都被他抱得卷了起来,露出里面鼓鼓的小肚皮。小家伙显然真的被抱得很不舒服,小小的身体一直扭啊扭。还好他不爱哭,如果是毛团肯定已经哇哇大哭了。

“给我吧。”杜雪怀走过来,不客气地从他怀里夺过了孩子,整个过程中一脸的嫌弃,就像是生怕孩子受委屈的父亲。

面对他那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明明是孩子的亲舅舅,张若玮却忽然有种自己才是外人的感觉。他想抗议,却发现小外甥竟然对着那家伙咯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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