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与他的初见(1 / 2)
“rday!”“rday!!”
是夜。
欢呼和尖叫声一如既往,渐寒的夜风吹不散粉丝们的狂热。
“rday!”“rday!!!”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尾调远去,台下的观众纷纷挤上前来……
“安可!安可!安可!!”
穿着黑色外套的帅气主唱一脚踩起麦克风,伏在麦前,笑容痞痞坏坏,“安可是谁啊?我可是陈昨啊!”
“陈昨!陈昨!陈昨!!”“再来一曲,再来,再来!!”“我们不要再见!不许再见!不许!!”
陈昨修长的手指握起麦克风,略微无奈的沙哑语调,“我可真拿你们没办法啊……”
“那么,今晚的最后一曲,《咒语》。”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非你不可意乱神迷,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把满世界的美好,都看成是你……
你是纯粹,你是温暖,你是高贵,你是……
我的爱人。
……
演出结束,疲惫的四人在休息室内东倒西歪,懒洋洋地拉着家常,活像一群瘟鸡,全然没了刚才的台上的风光闪亮。
“不知道小宁现在怎么样了?”闲聊间,不知谁提了一句。
陈昨撇嘴:“应该心情不好吧!没想到小宁宁居然垫底,有意思有意思,就算他唱得再难听,也不能这样连我们rday的面子都不卖一个,多丢我们的脸啊!”
“队长,现在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话说你根本没上场啊!”率先吐槽的照旧是组合里的真相帝,吉他手偏蓝。
松垮的花衬衫露出大片胸脯,锁骨上垂着银色的十字架,是他一直戴的那条。照他的意思是,有个信仰,会比较容易把到妹子。
天知道信仰和泡妞有什么联系。
“队长,刀子嘴,豆腐心,不好。”随后加入吐槽的是组合里的冷面鼓手十夜。
他吐槽的特点,便是用几个简单的词汇,组成意义非凡的句子。黑发乌瞳,穿衣偏好黑色,这次的穿着也不例外。黑色的暗纹衬衫配上黑色长裤,一低头就可以融进黑暗。照他说,黑色是夜的颜色,神秘动人,可以吸引一大票妹子。
天知道黑色和泡妞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两个整天想着泡妞,这才不好,不好。”陈昨翻白眼,作为乐队的主唱,除了歌喉动人,他酷帅有型的外表也是加分点。
陈昨在台上可以让一大票妹子为他尖叫,在台下却只能惹来队友们的各种嫌弃。
懒散就算了,还自恋,自恋就算了,还邋遢,邋遢就算了,还智硬……智硬能忍吗?
“不行,我要去节目组那里投诉,这名次排得,让我陈昨的脸往哪里搁?”瞧瞧这智硬的程度,十夜和偏蓝已经吐槽无能。还杀到节目组去投诉,要丢人你自己丢去吧,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小宁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怕是这圈子太不干净了,不适合小宁,他不进这个圈子,也好。”开口的是队里的键盘手,沉珂,由于较为年长,队里都尊称他一声沉叔。
说是年长,也不过三十七岁,比不得其他队友二十出头的年轻帅气,他的五官只能算作端正,明明是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却自有一股成熟男子内敛稳重的味道,叫人难忘。他社会经验丰富,头脑精明,脾气温和,很受其他队友的尊敬。
“就是,非要去那啥老子圈子,来哥哥身边唱唱歌不是挺好,大不了我退位让他做主唱嘛!”说着陈昨来劲了,拍着大腿,“赶紧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带着包袱过来投奔!”
“小宁没有手机。”沉珂说。
陈昨的气焰顿时消了下去,恹恹地,“我倒忘了这茬了。”
“你们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宁的时候吗?”沉珂点起烟,开了回忆的话头。
“记得啊,怎么可能不记得,他这家伙突然跑上台来,可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偏蓝撑起头,回忆道,“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去年?”陈昨纳闷。
“三年前,队长,你,不是队长。”十夜道破。
“嗯,是三年前。那时我们的乐队刚刚起步,还没什么名气,陈昨你当时还没有加入,我们当时的主唱还是阿申。偶尔会有几个酒吧邀请我们过去演出,那次,我们去了a市……”沉珂吐出一口烟,脑子里浮现出当日的情景。
那个少年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营业前的酒吧里练习,为几个小时后的演出而做准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身影。
“逃离安静。”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练习。
“你这小鬼哪里来的?怎么会知道我们乐队曲子的名字?”偏蓝正疑惑着,突然少年跳上台站到了他面前,目标是他手中的那把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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