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8你小子这招苦肉计用的挺得心应手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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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的气氛,陡然诡谲,两个男人正对峙着,这时,一个小护士敲了敲门,怯怯道:“江医生,麻烦你来一下,有一个病人的情况很严重!”

江旭城不动声色的收回手,转身往病房外走去,“邓壬,我的小女朋友,我们一会儿再见了!”

程和祥寻了这个机会,也悄悄溜了出去。

接下来,沈彦祈的脸色一直很不好,阴沉沉的,冷冰冰的,好像谁都欠了他一百八十万似的。邓壬把一碗皮蛋瘦肉粥端到他面前时,环抱双臂靠在床头的高冷男神沈彦祈,高冷的撇过脸去,很是嫌弃的冷声道:“不吃!”

“爱吃不吃!”

邓壬轻哼一声,刚转身,就听背后传来“啪”的一声脆响,邓壬转头一看,沈彦祈那丫的竟然把皮蛋瘦肉粥整个摔在了地上。

邓壬怒极反笑,嘲讽讥诮道:“沈二少这一手苦肉计用着挺顺手,脾气也越来越大了是吧,你现在还跟我使起脸色来了是不是……啊!”

不等邓壬反应,沈彦祈忽然阴沉着表情坐起身来,极快的速度,快到邓壬眼前只是一闪,等视线再次清明的时候,周围景致已经全部换了位置。

沈彦祈也是怒极反笑,一把拽住邓壬的手腕,用力往下一带,就将人压在了自己身下。

“邓壬,你不知道我折腾过来,折腾过去是想弄死谁吗?”

随着沈彦祈刻意压抑的呼吸,那带着浅浅薄荷清香的滚烫湿热的气息尽数喷洒在邓壬脖颈儿那片柔软敏|感的皮肤上。

沈彦祈继续凉凉的邪笑,“邓壬,你这个没有良心的小白眼儿狼,你自己说,你是不是故意躲着我,不接我电话,也不回我短信,如果不是昨天晚上我差点儿死在别墅里,你是不是还是不肯见我?”

“如果不是我让程和祥给你打电话,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愿意来看我一眼?”

明明是噙着浅浅邪笑的语气,可邓壬却真真切切的听出了那字里行间的隐忍和痛楚。

“你想多了!”邓壬皱眉,侧过脸去,她不敢和沈彦祈的眼睛对视,因为她心虚了,就像沈彦祈说的,她一直在躲着他,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甚至想着,就这样老死不相往来也挺好的。

邓壬承认,她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

如果不是昨天晚上陈浩南气势汹汹的跑到她跟前兴师问罪,她是绝对不会再见沈彦祈的,如果不是刚才程和祥给她打电话,说沈彦祈要出院,她也根本不会到医院来看他。

邓壬失神的片刻,沈彦祈似是看出了她的躲闪,勾唇莞尔凉笑一声,“我有没有想多,邓壬你摸着良心问问,自然心知肚明,也罢,我还能指望一头没心没肺的小白眼儿狼知恩图报吗?”

垂眉,沈彦祈很是自嘲的笑着,满脸苦涩,转瞬,眼底深处聚集起一片阴沉的风暴,“……不过,你这头小白眼儿狼不知道知恩图报,可不代表我可以容忍你的没良心,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这种亏本的买卖,我沈彦祈从来不做!”

话落,沈彦祈忽然俯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含住了邓壬的下唇,而后,不等邓壬反应过来,他尖利的牙齿便没入了邓壬下唇的皮肉深处,重重咬了一口,直咬的邓壬口腔里弥漫起一片如铁锈般的血腥味儿。

沈彦祈嗤嗤冷笑起来,眼底一片森冷的寒意,“邓壬,耍着我玩儿很有成就感是不是?”

“邓壬,你有没有去照照镜子,好好瞧瞧自己究竟是个什么货色,嗯?你不过就是一个要身材没身材,要长相没长相的女人而已,你就端着吧,装清高,欲擒故纵?”

“我告诉你邓壬,我现在可以追着你不放,把你当成宝贝一样供着,可我也一样可以让你变成一堆碎玻璃碴子!”

气急了的沈彦祈满嘴跑火车,说话根本不经过大脑。

邓壬脸色骤然煞白,咬牙切齿许久,从齿缝儿里挤出一句低吼。

“对,我端着,装清高,我欲擒故纵,我这就去撒泡尿照照,自己究竟是个什么下的给我滚!”

一声决绝的怒吼,振聋发聩,等沈彦祈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冲邓壬嚷嚷了些什么,心里一阵慌乱如灭顶之势铺天盖地而来,差点儿没甩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沈彦祈你究竟在胡言乱语些什么玩意儿?!什么端着,什么装清高,什么欲擒故纵,什么碎玻璃碴子?!沈彦祈,你简直就是在花样作死!

“邓壬……”沈彦祈慌了,前所未有的患得患失,凭着他的直觉以及他对邓壬的了解,如果这次不能哄好邓壬,邓壬这个没有良心的小白眼儿狼绝对会借这个机会,彻底从他身边逃开。

毕竟,是他给了她逃开的理由,她怎么能不好好利用。

“邓壬,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

“滚!”邓壬怒极,就如一匹发了狂的小兽,眼眶四周满是鲜红的血色。

沈彦祈抿紧唇线,与此同时,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渐渐成形……如果一定要在她逃离他和他毁了她之间做一个选择,他宁可选择后者。

——

那个圈子里的人都说,北城沈彦祈沈二少不但心思阴沉,难以猜测,而且手段狠绝,阴戾无比,即便是圈子里那些兵鬃戎马了大半辈子的老辈们,每每提及沈彦祈的名字,也无一不对他赞赏有加,称赞他年少有为,沉稳内敛。

似乎,从来没有人能够猜透沈彦祈的心思,可是沈彦祈知道,他所有的理智,他所有的自持,早都已经在遇见邓壬的那一刻开始,溃不成军。

没遇见邓壬之前,沈彦祈就是一座守备森严且攻击力强盛的城池,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弱点。

他的气场太强大,所以,他总是那样从容不迫,游刃有余,他实在是太自信,所以他淡然至极,他玩心,玩情,玩欲,直到遇见那个叫邓壬的小东西,他的人生出现了意外。

第一次,有了把握不住的人和事,第一次,患得患失。

有人说,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的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以后无论被伤害多少次,也永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重了。

沈彦祈有些茫然,刚刚长好新肉,结了伤疤的伤口再次被血淋淋的撕开,怎么可能不痛,只怕会,越来越痛。

既然如此,长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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