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议和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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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玩死明朝廷,光画出一个大饼还是不行的,还要时不时地给明朝一些小甜头,这样才能让建文帝乖乖地上钩,使之在预定的覆灭之道上飞奔。

这不,在会谈的第一天,万磊就同意与明朝订立停战协议,并且还同意了明使常驻北平城的请求。万磊当然知道,所谓的常驻使臣,其实是來窥探情报的,不过明朝有张良计,万磊早就备下了过墙梯。

现在有求于人了,明朝方面也有了些自知之明,不敢再提遣归“逃犯”的要求,更不敢摆出宗主国的架子。再说了,北平行省从來就不认明朝是正统,称臣纳贡什么的就更别想了,一切都得按对等原则來办。

虽说有对等原则,不过万磊是不会往明朝那边派使臣的,因为明朝政府君权至上,且毫无法治的流氓政府。往一个毫无信誉的“流氓”政府派使臣,那简直就是送人质。反正精忠卫已经暗中打入明朝境内,明面上不派使臣也沒关系。

和谈在“友好”的氛围下结束,最后自然就是签订和约了。万磊让人根据会议纪要起草了一份联合声明,让來使在上面签字盖章。

不过,明朝当惯了宗主,以前只会以高高在上的礀态向藩国发“国书”,现在居然要签发这种所谓的联合声明,他们实在是无所适从。然而,他们也知道,如果不在这份联合声明上签字,那以后就别想來北平城偷师了,所以咬咬牙还是签了。

签完字盖完章,万磊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一丝不为人知的笑意,因为明朝來使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已经陷入了一个陷阱之中。

其实,北平行省的前身----顺天府只是一个土司府,从法理上讲,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虽说现在完全可以自立,不过擅自搞独立搞分裂这种事情还是有些不得人心的,会引起明朝那边的士绅阶层的反感,甚至会被指为大逆不道。

现在明朝來使在联合声明上签了字,那就是以官方文本的形式,正式承认北平行省独立的地位。既然代表“正统”的明政府都承认了,士绅们也无话可说了,他们就算有不满,也只会对明朝廷不满,只会怪明朝廷“丧权辱国”。

“各位,虽然联合声明上沒记明,不过我个人先在此言明,明朝派到我们北平城的來使,最多不可超过十位,而且來使一切衣食住行均要自费自理。另外,來使有外交豁免权,不过严重的犯罪行为不在豁免的范围之内。”万磊收起联合声明,又补充道。

“外交豁免权?何为外交豁免权?”李原名有些不解,其实,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反问了,因为明朝在处理外交问題上,还十分幼稚。

“外交豁免权简单的來说,就是两国交兵不斩來使。当然了,來使也要遵守我们北平行省的律法,如果有违法行为,我们会直接遣返來使,如果有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会依法严惩。”万磊解释道。

“原來如此,应当的,应当的。”李原名连连点头,他这才明白了,所谓的外交豁免权其实就是保证使臣的人身安全的,对明使來说,这还真是一个有利的条款。

本白无故又“争到”一个有利的条款,李原名心下暗暗大喜,一方面暗笑万磊傻,处处为别人着想,不是傻子是什么;另一方面又暗暗钦佩,虽说万磊的行为看起來有点傻,不过如此仁义,也称得上是高风亮节。

而李原名万万不会想到,这又是一个陷阱。从表面上看,外交豁免权是保障來使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利的,不过内藏玄机。

其中一条玄机就是违法即遣返,至于來使是否违法,那当然是北平行省一家说了算,明朝派來的來使只要是不合北平行省的“要求”的就遣返。经过这一道筛选,能留在北平城的來使肯定是“亲北平军”的,甚至是墙头草型的。

另外,万磊还规定明朝來使的一切衣食住行要自费自理,这其实也是一种对明朝的变相的经济掠夺,因为北平城通用的是北平通宝和银元,明朝的货币是用不了的,明廷要保证來使在北平城的正常生活,就得舀东西來换取银元。

而且万磊以后还会暗示來使,只要明朝肯出高额的专利转让费,他就会出让各种技术。甚至还会帮明朝培养技术人才,当然,这也是要花钱的。如此一來,明朝也会陷入一个个技术陷阱之中,也是被玩沒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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