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苦命女孩(1 / 2)
要说这张贞娘也算是一个苦命的女孩,人说深山育俊鸟,柴屋出佳丽,真是一点不假。张贞娘虽是个猎户的女儿,但出落的清丽俊俏,是个远近闻名的俏丽女子。
只可惜红颜多薄命,这张贞娘前前后后许过三个人家,但都是在出嫁前的几天里意外身亡了。第一个,是邻村的一个壮小伙,本来两家关系极好,儿女长大了自然就结成亲家,可没成想成亲的半个月前,这小伙子进城买东西被一匹惊马给拖死了。
第二个却是本地的一个镖师,也算是有两下子功夫,本来说好了亲事,没想到成亲一个月前走镖的时候遇上了山贼劫镖,力战而死。
这下村里可就传出了张贞娘克夫的传言,没有人敢再娶。不过这张贞娘也确实是美貌,同村的一个猎户见了心痒,不信这个邪。结果两家刚说好亲事,第二天,这个猎户就在山里打猎的时候被野猪咬死了。
如果一次那还说的过去,发生第二次,就有很多人信了,一年之内发生第三次,这张贞娘克夫的名声可就坐实了。这下,即使张贞娘长的再美,也无人敢上门提亲。再加之张家三个病人,还有一大家子要养,使得家中一贫如洗。
这个世界,男子十多岁就成亲的很普遍,而张老大的儿子也因为家里的情况二十多岁了也没说成人家。张贞娘又嫁了三次没嫁出去,还得了个克夫的名声,可算是把张老大一家给愁坏了。
听老李头的意思,张家就是因为张贞娘克夫的名声,再加上家里实在是困难,所以才考虑把张贞娘嫁给他。
听到这,陆旭心里五味陈醋,这算什么?我成什么了?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一方面他作为修仙者,自然知道克夫这种事不存在;另一方面,他也是架不住老李头的热情来这里敷衍一下,他是修仙的,寿命长久,普通人则不过百年。
感情就是笔负担,是一份责任,看着亲人渐渐老死,天人两隔的事情,陆旭并不想看到。再说他现在自身难保,意外的来到这个世界还法力尽失,也不知道能不能够恢复。
而且他是一定要想办法离开这里的,如果到时候他离开了,怎么办?
说着,老李头又说起了陆旭的事,其实就是打听些陆旭的情况,家里还有什么人什么的。
半个时辰后,院里的那只黑狗又汪汪的叫了起来。
老李头和陆旭正喝着茶,聊着天,听这声音,都站了起来,出门迎客。
正是张家人来了。
“李老哥,老嫂子,叨扰你们来了!”迎面是一个壮实的汉子,身材极为高大,不过,估计操劳多了,看着满脸愁容,此人就是将陆旭从河边救回来的猎户张老大。
看到老李头身边的陆旭,张老大有些不自然,身边跟着一姑娘,穿着朴素,身材却苗条。本来说亲事是不需要那姑娘出面的,这个世界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女子到成亲那一天才第一次见丈夫。不过张贞娘的情况有些特殊,名声极为不好,唯一拿的出手的大概就是相貌了,所以才会带来。
老李头两口都出来了,陆旭就在身边。不由的扫了那张贞娘一眼,却一下子整个人都愣住了。原以为这姑娘应该是皮肤黝黑一点的,长相清秀一点,由于是猎户的女儿英姿飒爽一点。没想事实正好相反,张贞娘象是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惹人怜爱,而且皮肤水嫩白皙,五官精致如玉,身材娇小,是一个小美人胚。
不过这不是陆旭愣住的原因,再美貌的女子他也见过不少,世俗界的美貌女子还能比得上修仙的仙子吗。陆旭之所以愣住,是因为这个女孩跟他前世魂牵梦绕的女孩长得极像。
那个女孩曾今是陆旭一生的梦,足足暗恋了六年,但却始终不曾表白。他与那个女孩从初中就是一个班,一直到高三上大学才分开。同学六年以来,陆旭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那是一个天之骄女,美貌、智慧、家境,无一不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说,整个学校的男生有大半都暗恋着她,陆旭只是其中一个最不起眼的屌丝。
一时间,陆旭惊呆了。
这姑娘微一抬头,但却不敢看陆旭,脸上满是羞涩和不安。
“张老弟,什么叨扰不叨扰的,平时是怕你进山了,我是欢迎老弟你来串门的,我这家里人少,不热闹!”老李头拉着张老大的手,热情的笑道,李婶却拉着张贞娘先一步进了屋。
说着又介绍陆旭。
“老弟,这就是陆公子,也不用介绍了吧,陆公子的命还是老弟你救的呢!”
“张叔好,还没感谢您的救命之恩呢!”听到老李头的话,陆旭才回过神来微笑着向张老大施礼,三人进了屋,也到了隔壁。而张老大,则是不断的打量着陆旭,就算是想要嫁女儿,也得找户不错的人家,否则,他会感觉愧对女儿。
要说陆旭也算是大变样了,张老大救起陆旭时,他极为狼狈,在河里泡了三天饿了三天,整个人就像个乞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