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霸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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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山之脚,黄金第十二宫所在地,此地有个美丽的名字,女神之城。由于何熏儿的缘故,这座城市的男女比例失调,不过并不是女人比男人多很多,而是由于何熏儿的魅力,导致这座城市的男人比女人多很多。因此,这座名城还有个别称,光棍之城。

迈步于美丽的城市,段逸在感叹着这座城市的细节,如果说逸城是浮华的上海,那么这里,就是精致的欧洲。

而且这座城市有种特别奇怪的现象,公务机构的门口都会贴上一张标语,禁止张贴悬挂元首头像。但令人诧异的是,几乎每个店面,每个楼盘,都会以何熏儿的形象来做招牌,来打广告。而且行走在街面上的警察们都对这些明目张胆的违规违宪行为视而不见。

尼玛,这是要逆了天了。当段逸找来一个哥们询问时,当场这哥们就没给段逸好脸色看,吐了段逸一脸口水,一副鄙视乡巴佬的表情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熏儿姐是我们全城男人的梦中情人?”

不知为何,当场,段逸就有种莫名其妙的升天感。心中冷笑,哼,尼玛,你们这些牲口们,不知道。何熏儿老早老早就对老子表白了。

迈着大步,哼着小曲,来到了女神之城的行政中枢,沉鱼宫。

这座宫殿高约百米,方圆10公顷。和平时期是行政中心,战时,就是战争堡垒。这里的院墙修得很高很高,跟一般的城墙无二,但女人,在墙的那边,而男人,却在墙的这边。

遥往那边的天空,男人想了很多,曾经幼时,听一些老男人感叹过,当一个男人拥有很多东西以后,才可能拥有他喜欢的女人。

当时就觉得很有趣,心中曾想,如果是真爱,难道还会被其他繁琐的事物所干扰吗?如果是真爱,就不应该纠结于金钱,地位及背景。

但此时,被中年男人封印的自己,在高墙的外边,在一般人的眼中,自己就是个一无是处,平平凡凡的可怜人。而熏儿,那个总缠着自己的傻妞,却在高墙的里边,是个人人仰望,甚至渴望得到的白富美。

这就是差距,这就是无奈。无奈得让人找不到驳斥的理由。

爱一个人,总有她的可爱之处,你不会无缘无故爱她。她总有她独特的好。既然她有独特的好,就一定有很多的男人也爱她。

你爱她,就一定能保证她爱你吗?你可能会说,你会努力,你会坚持,会因为她变成一个成功的男人。****,可能当你对自己说这句话时,可能在某些瞬间,连自己都不信。坚持就是胜利,这个道理谁都懂,但能做到的,又有几人?

“喂!喂!喂!你们这是要干嘛!喂,喂,唔。。。”忽然之间,几个身形矫健的男人冲到段逸身边,并把他给绑了起来,当然,手中自然不会缺少麻药,更不会忘记给段逸的后脑勺来一下狠的,再把他的头套进麻袋里面。

在段逸失去知觉的瞬间,他只记得这几个身影来自堡垒之内,心中想着,尼玛,要是老子还是当年那么强该多好。

浑浑噩噩的睁开眼睛,入眼的是一片明亮,这是个奢华的房间,空中散发着高级香水的味道,身上搭着的被套手感也很好,自然也是很高级的货色。

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某位贵妇看上了哥的美色,派人把自己给绑到这来了?

嗯?那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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