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鸳鸯配(3)(1 / 2)

加入书签

可原主死后没有人会觉得这一切周龙耀与苏苗苗不对,甚至每个人嘴巴的谩骂的都是苏凌。

曾经在任何地方都发光优秀的原主,成为了一个恶毒女人的代表词,一个杀人犯的女儿外带小三女儿登堂入室,成功的成为苏家的女儿,并且从苏凌死后,苏家唯一的掌上明珠,名利与男人双收,而且她什么都不用做,这些东西就送到了她的面前,全是她苏苗苗一个人的。

因为早在一年前,原主那据说很不争气的哥哥,犯了事情被人杀了。

苏凌看的清清楚楚,或者说原主知道这件事情。

她哥哥名为苏志,对于其他两家中的商业才子的司徒家少爷与周家少爷,他的确没有什么天才光环。

可在苏凌看来,他很会看人,就像是地球上三国代表中的刘备,自己本事不行,可能够收一群对他有好处的小弟,帮着他治理集团。

最重要的是,因为他大原主十岁,基本上将原主当成了自己女儿一样的宠爱,毕竟他们可有一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父亲,保护他们宠爱他们的母亲又死了,对于苏志来说,妹妹说什么他都无条件的满足她。

曾经因为原主想要吃一个店里的巧克力,那个时候下着大雪,他们半山腰的别墅中被雪封了路开车必然很危险,可他愣是傻傻穿了件大披风便跑了下去,亲自为她买来,回来的时候被冻上了,在床上躺了三天,发了一天的高烧。

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问她,巧克力好吃么!

撇开苏苗苗母亲当时杀了他们母亲的事情,光是苏苗苗居然敢撬他宠着长大妹妹的墙角,苏志如何能忍?

他知道自己的妹妹是多么高傲的人,并且也知道她自尊心极强,这周龙耀悔婚不仅仅破坏了他妹妹的名声,更是让他妹妹成为了国内外最大的笑柄。

多少人在背地里说他妹妹的坏话?多少人轻蔑看不起他的妹妹?

因为在他们看来,他妹妹是被抛弃的一方,并且还被一个什么都不是的苏苗苗给比下去了。

那苏苗苗脸皮更是不一般的厚,还敢与周龙耀一起来苏家,美名曰见亲生父亲?

苏志更是怒火中烧,忍不住对她拳打脚踢,也是他苏志这一辈子第二次打女人,第一次是苏苗苗死不悔改的母亲。

不是苏志脾气差,他虽然不成器,可脾气是出了名的好,并且也十分仁慈,最喜欢做慈善。

可有些人就是这般的欠揍。

为此彻底的得罪了周龙耀,被周龙耀记恨上了,再一次苏志忍无可忍将苏苗苗迷晕准备送出国内随便给她嫁人的时候,运送苏苗苗的途中,被周龙耀的人赶来劫杀了。

既然是劫杀,那么自然不会留手,本身周龙耀便有黑帮势力,这些人身手不错也罢,可还带着枪。

在你追我赶中,作为一个被人认为“废物”没身手没枪支的苏志来说,“意外”的被枪杀了,身上“意外”的中了十枪,被抛尸野外。

十枪啊,这种意外还真是“太意外”了!

明明就是周龙耀亲手射杀的,当着吓得六神无主哭泣的苏苗苗的面,不顾苏志的求饶与解释,对着他正面开枪。

原主之所以会知道,因为在收敛尸体的时候,见到苏志拳头紧握,她用了很大的劲才掰开来,是她送给他的录音笔。

因为苏志每天的工作量很多,忙的晕头转向,很多事情都不清楚,所以给他特地买的,希望他能够将自己每天要做的事情记录下来。

就算助理生病了,他也能够自己完成大量的工作。

里面的录音很清楚的记载了当时发生了什么,可惜,原主刚到手,苏苗苗便抢走了,“柔弱不堪”的抱着那录音笔,诉说着周龙耀的无奈,她的无奈,摆明了拐着弯说苏志的狠毒与恶劣。

最后跪在地上恳求她,不要将录音笔上的内容发布出去,这对苏志的名声也不好。

可笑的是,录音笔明明被她拿在手里,甚至等原主抢回来的时候,她的力气将那录音笔捏成两段,显然录音笔被苏苗苗“不小心”给毁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